[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8)07-0098-12 清末民初之际,中国试图融入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而作为“世界”秩序重要特征之一的时间标准化,①也成为中国走向“世界”需要接纳的内容。经由官定历书构建新的时间表达体系,成为这一时期中国构筑现代时间秩序的主要方式。然而,在近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之下,如何构建官定历书的知识体系以便“与世界大同”,同时利用历书在民间的深厚基础以扩展这一时间表达体系的影响,就成为当政者面临的难题。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随即着手编订新历书,并将历书名称改为“国民历”。1929至1930年间,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国民党中央党部、教育部和内政部等部门,围绕国民历编订产生了激烈争论,展现了参与历书编订各个部门的不同立场,揭示了现代科学知识与国民党党化教育对官定历书编订的影响。②本文即以当时各方围绕国民历编订的争论为考察中心,试图梳理国民历知识体系重构的历史进程,并解析影响国民历内容变动的多重因素,以呈现近代中国现代时间秩序构建的困境。 一、国民历编订机构的变动 颁历授时,是古代王朝维护皇帝权威与政治秩序的重要工具,迟至唐代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历书制作与颁行机构。明清时期,历书制作与颁行主要由钦天监承担。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之后,以现代天文学为指导建立的中央观象台承担了官定历书的编订任务。但因民国前期政局动荡,中央观象台推行新历书的成效不彰。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与武汉国民政府、北京政府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通过历书以强化自身的政治权威与权力来源的正当性,就成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据曾经亲历《中华民国十七年国民历》编订工作的陈展云所言,“南京政府成立最晚,法律根据最薄弱,为了提高它的威望,凡有助于粉饰自己合法性的措施都积极采取,由于颁历在历代都被视为统治权的象征,这就是很早建立起‘时政委员会’这个机构和编制、颁布《国民历》的由来。”③此时的时政委员会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其工作人员主要有高鲁、陈遵妫和陈展云等。在编订历书的过程中,陈遵妫依照北京政府中央观象台已经编好的《中华民国十七年历书》为底本,整理成为《中华民国十七年国民历》,由上海的中华书局印行。 1927年6月,蔡元培认为“欲改官僚化为学术,莫若改教育部为大学院”,“提议设立大学院案”。④此案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05次会议议决后,任命蔡元培为大学院院长。同时,大学院又设立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最高科学研究机关”,同年11月,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通过,天文学与气象学列于其研究范围之中。⑤1928年1月成立了中央观象台筹备委员会,由高鲁、竺可桢、余青松担任筹备委员,⑥其中分设天文组与气象组,2月改组为天文研究所,其职责之一就是编订历书。⑦但大学院设立之后遭到了很多人的强烈反对。⑧4月10日,南京国民政府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改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为国立中央研究院,直接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⑨10月3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批准蔡元培辞去大学院院长的请求,由蒋梦麟继任。⑩11月1日,国民政府又下令:“大学院着改为教育部,所有前大学院一切事宜,均改由教育部办理”。(11) 不过,大学院改为教育部,却为历书编订与颁发带来了问题。在北京政府时期,隶属于教育部的中央观象台承担历书编订任务。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新设的时政委员会负责新历书的编订与颁行。不久,大学院成立,时政委员会撤销,历书编订任务则改由天文研究所承担。大学院撤销之后,中央研究院直接隶属于国民政府,而教育部又承接了大学院的全部职责。在这种情况下,由那个机构负责历书的制定与颁行,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1929年1月23日,教育部部长蒋梦麟提议“历书改归内政部颁行”,在他看来:“现时中央研究院已直辖于国民政府,则编制历书不在教育部管辖范围之内,且教育部组织法,又本无关于制历颁历之明文,若仍沿袭旧制,由教育部颁行历书,似觉名实两不相副。窃以为授时要政,与民众礼俗极有关系,拟请修正内政部组织法第三条,于礼俗司职掌项下,加列关于历书颁行一项,较为允洽,至于编制历书,仍可由内政部委托中央研究院转交天文研究所办理。”(12)此项提案随后提请立法院核议,不过立法院迟迟未能定案。1929年4月16日行政院会议议决同意蒋梦麟的提议,随后由行政院呈文国民政府,指出历书需尽早编订付印,“方不误次年之用”,“现在为时已迫,似宜从速规定颁发,免误进行”。4月26日,南京国民政府发布训令同意行政院所请,要求“中央研究院从速编制,以免迟误”。(13)不过,此后立法院在核议中则认为,历书编订事项“应归何部职掌,尚待考虑,一时似可暂维原状,无庸即行改订”。(14)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也需要承担官定历书的编订任务。 另一方面,通过历书对普通民众进行政治宣传,也是南京国民政府强化自身权威的重要手段。内政部作为管理地方行政及社会事务的机关,(15)推广新历书也成为它的重要任务之一。早在1928年5月2日,内政部部长薛笃弼就呈文国民政府,提出了推行国历的八条措施。在他看来:“授时贵在统一,国历期在实行。”针对普通民众拘泥旧习,阳奉阴违之状况,“非废除旧历无以普用国历。而厉行国历,非详订办法将各界关于利用阴历之习惯一律改正,并于预制历书之先将办法提前公布,切实宣传,实不足收推行尽利之效。”(16)该建议得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同意,由此也使内政部得以参与历书的编订与颁行工作。此外,通过影响广泛的历书向普通民众宣传自己的政治理念,也是国民党的重要考量。1928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就拟定了《实行国历宣传大纲》,对“国历是什么”“国历有什么好处”,进行了较为细致地解释,并制定了15条宣传口号,要求各级党部厉行国历。(17)随着“党义”宣传在国民历中的地位日渐重要,负责“党义”材料编订与宣传的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部也参与了历书编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