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8)-08-04(10) 1 引言 19世纪末,工业革命起源地英国出现的“工业考古学”推动了工业遗产保护理论的产生,而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系统性理论和实践探索则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1]。1973年,美国纽约的苏荷区(SOHO)成为世界上首例得到保护的工业区。而随后波兰维利奇卡(Wieliczka)盐矿于1978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则将工业遗产保护问题推向国际关注的焦点。同年,旨在推进针对工业遗产的保存、保护、研究、文献整理和阐释的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TICCIH)成立,该组织在2003年7月通过了有关工业遗产保护的《下塔吉尔宪章》(以下简称《宪章》),为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框架[2]。随后在2011年,TICCIH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联合签署了《关于工业遗产遗址地、结构、地区和景观保护的共同原则》(简称《都柏林原则》),作为一份进一步的框架文件[3]。随着工业遗产研究的理论完善和实践深入,这一领域逐渐显现出多元化和学科交叉的特色,并表现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适应性再利用、城市景观改造、城市可持续发展等议题的特别关注。 当前我国部分发达或较发达城市已开始迈入“后工业化时代”。“退二进三”①后,如何处理大量旧工业园区的问题摆在国人面前。比之西方社会从工业革命到工业遗产保护整个进程的按部就班,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历程则显得短暂而又复杂,传统、现代与后现代过程同时出现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市化进程造成的土地稀缺和遗产保护意识相对淡漠,工业遗产保护对于中国来说,危机大于机遇[4]。如何顺利渡过难关,在实现工业遗产有效保护的同时,实现遗产地乃至整个城市或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关注工业遗产领域的相关研究进展并适时进行总结与反思,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应有所助益。 2 工业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前沿 《下塔吉尔宪章》将工业遗产定义为:“工业遗产是指工业文明的遗存,它们具有历史的、科技的、社会的、建筑的或科学的价值。这些遗存包括建筑、机械、车间、工厂、选矿和冶炼的矿场和矿区、货栈仓库,能源生产、输送和利用的场所,运输及其基础设施,以及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如住宅、宗教和教育设施等。”作为对这份国际文件的认可和继承,2006年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通过的《无锡建议——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工业遗产保护》沿袭了《宪章》的主要内容,但就部分内容进行了增补和适应中国国情的微调。例如将工业遗产历史时期的界定调整至鸦片战争(1840年)以后等。作为本土化的首个工业遗产定义,《无锡建议》将工业遗产定义为:“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审美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工厂车间、磨坊②、仓库、店铺等工业建筑物,矿山、相关加工冶炼场地、能源生产和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相关工业设备,以及工艺流程、数据记录、企业档案等物质和非物质遗产。”[5] 虽然《宪章》承认工业遗产的所属时期范围包括“更早的前工业时期和工业萌芽期”,一些学者仍然建议将“狭义的”、“18世纪从英国开始的、以采用钢铁等新材料、煤炭和石油等新能源、以机器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工业革命后的工业遗存”作为工业遗产的界定范围,以避免由于概念的混淆和偷换导致工业遗产保护问题泛化和重点不明确[4,6]。 工业遗产保护领域的形成和发展已历经半个多世纪,相关研究不断深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收获。以西方学者为首的学术工作者针对工业遗产开展了广泛的研究活动,使得工业遗产保护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很多国家开始倡导有组织、有计划、有规模的保护行动并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法律和保护规划。与此同时,关注工业遗产的非盈利性组织先后成立、政府间合作项目相继开展,如法国工业遗产考古学会(CILAC)和“欧洲工业遗产之路”项目(ERIH)等,成为对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有益的支持和补充。透过对工业遗产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归纳总结,可以了解目前该领域的主导思想和发展趋势,发现国内外相关工作的优势和不足,帮助我国相关工作少走弯路,实现工业遗产有效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双赢。 2.1 国际理论与实践 从近年(2011年以来)工业遗产相关的国际动向来看,在理论研究方面已经意识到工业遗产地是城市改造及其规划实践的一部分——就欧洲社会而言,在工业遗产问题上不仅有一系列有影响的规划传统,对其保护和发展也有不同的理解。具体理论研究侧重以下几方面:①对工业遗产的定义进行确认和完善;②工业遗产价值认知、价值体系构建、价值评估与针对性保护;③工业遗产保护结合适应性再利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的认知;④从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不同角度,将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相结合[7-10]。 项目实践方面,注重发掘工业遗产适应性再利用的创新点,试图将工业遗产保护整合到城市整体改造和发展的框架下,谋求整体的可持续性。欧福曼(Oevermann)和米格(Mieg)将近年的工业遗产实践按其侧重点归纳为三类:“遗产和规划实践”、“改造的机构和过程”,以及“遗产地再利用的变革”,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有组织的编辑和讨论[11]。表1为对这些案例所做的进一步归纳和整理。 当前国际上对工业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思考主要聚焦三个层面。首先是对工业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深入探索和对相关工作流程的进一步优化。国际学界及实践者依然在持续探索工业遗产价值认定与评估的优化模式,并将整体性、动态性方法看作工业遗产保护的未来趋势。平衡城市营销与工业遗产保护及其再利用的关系,仍然是工业遗产工作的一大难点——工业遗产同时可以作为城市营销和再利用、开发的资源,如何在保护工业遗产真实性、完整性的同时借助其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复兴,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消除对立、取得平衡,是相关讨论的核心内容。细化到工业遗产适应性再利用的具体路径,相关学者和实践者也在探索不同路径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情况,以及工业遗产类型与适应性再利用路径的最佳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