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438/j.cnki.jdxb.2018.05.016 在线杂志:http://skxb.jsu.edu.cn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章编号:1007-4074(2018)05-0126-12 引用本文:章辉.视觉与权力:约翰·菲斯克的视觉文化理论[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9(5):126-137. 与传统文学研究不同的是,起源于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致力于研究当代大众文化。文化研究吸取了马克思主义、性别研究、后结构主义、符号学等思想资源,对当代大众文化做了多方面的研究。约翰·菲斯克系统发展了文化研究的积极受众的观点,揭示当代视觉文化中的意识形态控制和权力斗争,为后结构主义时代的资本主义民主社会的政治变革寻找主体,其文化理论具有高度的政治性。 一、电视:开放性的文本 电视作为当今最重要的媒介之一,在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电视不仅是一种媒介,更是大众生活的一部分,是当代文化的表征,研究电视就是研究当代文化的存在样态。如菲斯克说的,电视“就像是理所当然的日常语言,有助于了解人类如何建构周遭世界”[1]8。电视在中介(mediate)真实,了解电视如何传达现实,有助于认识社会的运作。我们可以从许多方面研究电视,菲斯克的电视研究延续文化研究的脉络,即借助媒介霸权理论、符号学和人种志学等方法,以权力和抵抗理论为线索解读电视。菲斯克把电视看成是意义与快乐的承载体和激励体,而文化则是这些意义和快乐在社会中的生成与传播。菲斯克认为,“电视播送了一些充满潜在意义的节目,它力图控制并把这些意义聚焦为比较单一的、为人们所喜爱的意义,起到主流意识形态的作用”[2]6。在资本主义社会,电视首先是资本机构,是主流意识形态生产的地域,但菲斯克强调,电视的解读并非被动的机械性的接受。 在西方学界,人们惯常以文学的方法面对电视,因为西方文化极其推崇文学,但这是一种简单的知识混淆。菲斯克认为,如果我们以文学作品的解读方法对待电视文本的话,注定会失败,而且对电视是不公平的。文学和电视的差异,菲斯克指出,“以文字书写而言,它注重前后一致、因果逻辑、抽象、清晰、人称等要素;相反地,电视则是短暂、片段、特定、具体以及戏剧性,且它的意义来自对比、矛盾、符号的并置,与口语及视觉的逻辑”[1]8。电视以文字以外的多种符号呈现自身。符号学指出,意符所代表的意指并非绝对,而是任意的,我们观看、组织、建构意指的方式深受我们文化观物方式的左右,电视对图像式符号的大量使用,极易使我们忽略电视媒介表意作用的任意性质。符号是用于表意的,菲斯克把符号的意义分为三个层次,意义的第一个层次是一种“自足完满”的关系:照片即代表汽车;到了第二个层次,简单的促因性意义提升到文化的层次,符号的意义不再单纯地来自符号本身,而是源自社会使用与评价意符和意指的方式,比如说,汽车经常象征的是富裕、朝气或自由;到了第三个层次,在第二个层次所产生的文化意义范畴,结合凝聚为一个全面性的文化性的领悟、一种现实的世界观。在这个层次上,汽车可以作为工业化、物质至上、无根社会的意象。符号的意义受主观感受的影响。主观感受虽随个人而生,但本质上却不随人而异。因为这些感受是针对符号而发,而符号的意义,只有在文化成员彼此同意的条件下才可能产生。意义是互主体性的,它为文化中所有成员共享,使得成员对符号所代表的意义产生一致的领会。互主体性深受文化的左右,也是文化影响个人的路径之一,而文化的成员属性也由此产生。文化在面对、解释、组织外在现实时所使用的大原则,就是透过第三层次的表意作用来反映的。 电视依靠一系列代码编辑,符号分析需要揭示的是,这些不同层次的编码意义如何构成电视节目。电视屏幕的事件都由一定的社会代码加了密,一级代码即“现实”:外表、服装、化妆、环境、行为、表情、声音等。二级代码是技术性的,即摄像、照明、音乐、编剧等,这些技术代码规范了叙事、冲突、人物、动作、对白、场景、角色选配等。三级代码是需要分析的文化层,即意识形态,它把前者组织成为连贯的被社会接受的观念,如个人主义、男权制度、种族、阶级、资本主义等观念。这三个层次,从具体到抽象,从物质到观念,是菲斯克对电视分析的基本依据。揭示出电视这种媒介的意识形态本质。 菲斯克详细分析了电视的技术代码如摄影、照明等,指出,编码的常规方式会对我们的同情心,进而对我们的道德判断产生影响,无论是在虚构的电视故事中,还是以客观方式报道现实的新闻和时事节目中,摄影的距离、特写镜头、角度与景深的运用等,都起着这样的作用。其他如照明、剪辑、音乐等,都服务于电视制作方的意识形态编码,比如两场之间的过渡音乐以大调音阶开始,随着画面切换到反面角色,音乐也随之变为小调音阶。在角色选配上,电视上的人物不只是一般的人,而是意识形态编码的人,是意识形态价值的体现。电视人物是否有魅力,与用技术和社会代码对他们进行编码有关,包括摄像、灯光、背景、角色选配等。从社会角度来看,正面主角是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中心人物,而反面人物与受害者则是异化的或受支配的亚文化成员,不能完整地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甚至是与此相反的意识形态,“正反面人物之间的本质冲突,以及通过这种冲突加以戏剧化的暴力,就象征着社会中的权力关系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的运行实践”[2]15。在美国电影中,白人男性、中产阶级、年富力强是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角色。 人们认为电视是对现实的反映,好像是把我们的日常生活搬入电视之中,但是,分析发现,电视里的内容与现实结构相差极大,比如中国的电视剧里极少有占据人口重要部分的农民工的身影,而多的是富豪或小资情调的绚丽生活。那么如何认识这一现象呢?菲斯克认为,电视“并不代表社会的现实,却象征性地反映了表象之下的价值结构和社会关系。因此,电视里高出现率的中产阶级职业,并非对社会事实的扭曲;相反地,它是一个正确的象征写照,代表了我们这样一个社会,对于这类职业及其从业人士所持有的高度尊敬”[1]14。也就是说,电视是经过文化中介了的媒介,它只是与现实生活相关,而非直接性的反映,更明确地说,它是文化价值的表征。比如电视里少数族得到比现实里更优越的地位,菲斯克认为,这反映的是自由派将少数族融入社会的意志,这种态度比社会里的事实领先一步。电视讯息代表着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扮演的是积极促进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