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8)03-021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战争的创伤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掠夺,以及政权更替,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秩序的剧烈变化等因素使得民生凋敝,形成了严峻的城市失业局面。面对严峻的失业形势,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治理城市失业问题,有效控制了城市失业问题,恢复了国民经济,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政权。本文以东北地区为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城市失业治理的办法,总结东北城市失业治理的基本经验,以期对新时代提升就业创业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所借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市失业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城市面临着严重的失业问题,据1950年各地对失业的登记的不完整统计,全国失业工人有1220231人,失业知识分子188261人,共计1408402人。此外,尚有半失业者255769人,将失业者120472人[1]199。到1952年全国仍登记失业人员1622000人,其中小工商业、行商、摊贩等109000多人,城市贫民、妓女、乞丐等超过150000人,尼姑道士超过5700人,旧军官、旧官吏34200多人,失业知识分子104000人,失业职工共计779800人[1]212-213。东北地区失业现象尤为严重。据统计,1951年12月东北地区22个城市失业人口为85570人,1952年共有失业人员142193人,其中失业工人74126人,占52%,内有建筑工人59041人,占失业工人80%[1]229。在东北22个城市中,其中沈阳市失业人数36034人(内有建筑工人16000人),旅大9653人,鞍山1988人,抚顺11199人(内建筑工人3360人),本溪696人,哈尔滨5045人,锦州11823人(内建筑工人6036人),阜新861人,山海关1614人(内建筑工人271人),承德1512人,牡丹江1213人(内建筑工人432人),佳木斯2130人(内建筑工人642人),鹤岗53人,辽源3163人(内建筑工人2965人),营口2363人(内建筑工人2290人),辽阳715人,安东5700人(内建筑工人2785人),通化263人[1]229。长春和吉林两市劳动介绍所1949年12月登记的失业人员为2097人,1950年5月失业登记上升到5654人。1952年12月,吉林、长春、四平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就业委员会登记的失业人员24924人,其中,失业工人8886人,小业、主行、商摊贩1561人,旧军官、旧官吏408人,失业知识分子2945人,履行登记的僧尼道士13人。妓舞女、易卜星相10人,城市贫民3384人。失业青年及家庭妇女7424人,其他求职人员293人[2]26。1952年11月2日齐齐哈尔市共登记失业人员1950名,其中失业职工702人,占36%;知识分子212人,占11%;小工商业主、行商摊贩70人,占3.5%;失业青年及家庭妇女437人,占22.5%;旧军官、旧官吏25人,占1.2%;城市贫民503人,占25.8%;和尚1人,占0.05%[3]26。辽宁地区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加上日、朝侨遣送回国,到1949年辽宁地区人口下降到18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2.7万人,劳动力资源168.5万人,占城镇人口的38%。劳动资源中,从业的社会劳动者98.5万人,占劳动力资源的59%,失业人员70万人,占劳动资源的41%[4]73。严重的失业状况,给刚刚走上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带来严峻考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市失业状况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多年的战争创伤影响就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东北地区经历了日本侵华战争和解放战争。多年的战争使得东北地区不但贫穷落后而且动荡不安,失业人数不断增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东北地区并采取了严格的工商业限制政策。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在美国支持下进攻东北地区并接收了东北大部分地区。1946年国民党接收东北地区后,工业产量极为低下,煤炭产量300万吨,为1944年的12%。其他如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纺织等工业很少开工,几乎陷入全部停顿状态[5]。从1931年到1949年东北地区经历了长达18年的战争,多年战争创伤造成了东北地区城市市场混乱,工商业萧条,就业环境恶化,大量工人流离失所、无处安身。同时,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不断变化,先是由日本侵略时期的注重重工业,其后转为国民党时期的农业和工业停滞,就业环境一次次发生变化,导致失业人员不断增加。 (二)国民党统治期间经济的崩溃及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由于“帝国主义的长期侵略和国民党反动势力的长期统治,使中国的经济遭受重大破坏,农村日益贫困破产,民族工业不仅不能发展而且日益衰落”[6]4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规模的国内战争虽然结束了,但是局部的、区域性的战争还没有停止,致使失业人员产生。如在东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国民党基本上控制着东北地区,东北地区财政一直赤字。为减缓和解除财政问题,国民党通过征收高额税费和超额发行货币来维持财政支出,造成货币急剧贬值。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政府财政部发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国民党政府财政部于1945年11月2日公布《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发行办法》,当年12月21日,在东北发行,到1948年3月,又发行面值更大的流通券本票。面值30万、50万、100万、200万、300万、500万、450万,直到1800万一张的本票,还有不定额本票,共13种。以吉林省为例,长春1946年6月,每市斤大米流通券25元左右,1947年5月涨到55元左右1市斤、白面每袋34400元、白糖每市斤400元。1948年6月1日,每市斤高粱米30000元、豆面13000元、苞米面37000元、豆面6000元。7月以后,高粱米50万元1斤。到10月中旬长春高粱米竟达2.5亿-3亿元1斤[7]146。货币恶性膨胀使物价上涨,税费高额,社会秩序混乱,各地许多私营事业因资金一时短缺,经营困难,工厂和商店纷纷倒闭[8]605,失业人数呈爆发性增长。国民党在内战期间,国民党政府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扰乱东北地区经济。败退前强行将东北地区的工厂和设备迁到台湾,将银行的黄金、银圆和外汇全部运到台湾。由于对东北地区工商业和经济环境的破坏,造成东北地区许多工厂因为没有原料或者买不起原料而停工,致使大量失业人员出现。据统计1947年上半年煤产量平均40余万吨,7月为12万吨,资源委员会所属工厂1947年上半年为22个,同年7月降至16个,还常常承担国民党的征兵、征工、捐款等负担,到1948年90%以上的工矿企业停产[8]580。正是由于战争影响和国民党统治期间经济的崩溃及破坏,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通货膨胀极其严重,市场混乱,工厂停业,企业破产,失业人员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