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尽管“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家庭结构核心化”是中国家庭现代变迁的一个总体趋势(马春华等,2011;王跃生,2013),但在当代中国城市家庭中,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并非罕事。2010年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数据表明,城市中已婚子女约有40%和父母同住(许琪,2013)。研究者指出,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既受到文化传统的影响,又受制于当代家庭的现实需要。由于制度性保障的不足和家庭养老传统的延续,一些老人对子女赡养存在“刚性”依赖,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或精神慰藉等各方面。子女也将赡养父母视为自己应尽的责任,与父母同住以便更好赡养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王跃生,2014;许琪,2013)。与此同时,子女需求也是年轻夫妇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老人与年轻夫妇同住,很多是出于帮助子女缓解经济压力、分担家务和照顾小孩,形成一些学者所说的“临时主干家庭”(刘汶蓉,2012;沈奕斐,2013;许琪,2013;姚俊,2012)。 跨代同住有助于亲子间的交流互动和互惠互助,但也增加了代际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比如,石翎(2012)对隔代照顾而形成的扩展家庭的研究中发现,家庭成员间性格、脾气、饮食与生活习惯、语言与行为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家庭关系多元复杂,夫妻矛盾、婆媳矛盾或者岳婿矛盾、亲子矛盾都比较集中。沈奕斐(2013)对上海城市家庭的研究也显示,在跨代同住的家庭中,即使是好媳妇和好公婆之间还是会有矛盾,而这些矛盾几乎全是小事情上的分歧。 跨代同住家庭矛盾冲突的原因,一方面来自于亲子间的“代沟”——由于时代更迭、环境变化、社会化进程出现中断或转型,导致代际之间在社会价值取向、行为模式的选择方面出现差异、隔阂及冲突(周怡,1994)。比如,很多老人参与协助抚养孙辈,由于年轻父母和老人在育儿观念上的差异,如何管教孩子容易成为跨代同住家庭矛盾的焦点(Goh & Kuczynski,2010,2012;栾俪云,2009)。另一方面,家庭成员的增加,尤其是亲子和夫妻双轴并存,也使得家庭内部权力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多元,代际之间展开关于家庭地位、权威乃至亲密关系的微妙竞争(沈奕斐,2013)。 家庭的代际矛盾与冲突并非新事。然而,在市场化时代,如何处理成员间的分歧和冲突却在家庭内部提出了更多挑战。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家庭需要高度依赖代际互助来应对市场化的压力,而代际间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分歧则更为显性化(刘汶蓉,2016;石金群,2016)。其次,在市场改革前,在城市社会中,单位和居委会往往积极介入调解家庭矛盾。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和家庭日趋“私人化”,这些由外部机构分担的调节途径逐渐消失(左际平、蒋永萍,2010)。因此,家庭内部如何调节矛盾、协调关系就变得非常重要。 一些研究关注了代际间如何应对矛盾,维系关系以保障家庭稳定和日常生活的正常运作,主要是从个体策略的角度切入进行分析。比如,有学者指出,在跨代同住的家庭中,老人往往通过让渡权力的方式来寻求与子辈的和睦相处(沈奕斐,2013;夏天,2015)。与此同时,一些家庭成员也通过建立亲密关系来化解矛盾。比如,在代际合作育儿中,年轻的母亲努力经营与老人的关系,满足老人的代际关系期待,从而换取老人退出育儿话语权的争夺(肖索未,2014)。张爱华(2015)在华北农村的研究也发现,中年婆婆们积极对儿子的小家庭进行经济、服务、感情层面的投入,营造亲密的婆媳关系来避免代际关系紧张。这些研究主要考察了个体家庭成员维系代际关系的努力,也指出了影响代际关系的两个重要维度:情感与权力,对本研究有诸多启发。然而,家庭生活是一个多个成员共处的过程,个体策略往往受制于成员间互动的方式,而代际关系很大程度上可视为家庭成员互动的结果。因此,对跨代同住家庭关系的深入理解需要一定程度上超越个体策略的视角,从家庭整体层面考察成员间的互动,并在此基础上挖掘协调代际关系的具体机制。 本文通过对跨代同住家庭的案例研究,考察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的关系维系与矛盾应对,分析提炼代际关系协调机制,进而探讨两代人和谐共处的可能途径。文章的分析主要基于10个生活在北京的城市家庭案例。北京的跨代同住比例与全国数据趋同,超过三分之一的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同住(刘岚等,2014)。本研究涵盖了年轻夫妇与男方父母(或男方父母中的一人)、与女方父母(或女方父母中的一人)、与男女双方父母同时居住(一般是男女双方的母亲)三种情况。本文第二作者访谈了这10个家庭中的17名家庭成员,其中包括9位年轻妻子,4位丈夫和4位老人,了解受访者对于同住的经历和感受,尤其是他们对代际关系的看法以及应对矛盾分歧的方法。受访家庭中的年轻夫妇出生于1979年至1985年之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家庭年收入超过15万,在北京有至少一套房产。2人是北京本地人,其余都是“新北京人”——通过升学、工作留在了北京,基本全部实现了代际向上流动。受访家庭中的老人大部分为京外户籍,有退休金和没有退休金的各占50%。有2位老人因配偶去世选择和子女同住,其余老人则主要为了照料孙子女的需要搬来子女家。访谈家庭中有2户准备但尚未长期同住,其余8户都同住至少一年以上,最长的一户在接受访谈时已同住8年,有2户分别因为孩子上幼儿园不再需要老人帮忙和矛盾难以化解而结束同住。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