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8)01-0002-13 近年来,关乎博士生教育的反思、评估和改革几乎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1]在这些反思和改革背后,是博士生规模扩张而质量下滑、博士学习时间过长、博士生教育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外部监督、博士生高流失率及低毕业率、就业去向多元而职业训练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所引发的对博士生教育有效性的质疑,其中作为博士生培养终结性环节和有形成果的博士论文成为讨论的焦点之一。其个中缘由也不难理解,博士论文对于整个博士生教育而言确实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自18世纪初现代意义上的博士学位诞生以来,成功提交一篇获得同行认可的、具有原创性知识贡献的博士论文是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由此,博士论文同上述难题之间形成了千丝万缕的关系,成为导师、同行专家、高校、专业学会、雇主、政府等利益相关者思考破解“博士生教育危机”的法宝。本文由此出发,在梳理博士论文来源的基础上分析其性质、功用和评判标准及其在当下的知识经济时代面临严重挑战的原因。厘清这些问题,才能更深刻地了解博士生教育背后的理念和价值,从而对当下世界范围内的博士生教育改革以及各高校所采取的举措保持一份更为理性的思考和判断。 一、博士论文的起源:从辩论、博学鸿文到学位论文 博士作为一种学位最早出现在13世纪初的巴黎大学,它意味着学习者被教师行会接纳从而具备了从事教学的一种资格。其主要的评价手段是辩论,不过这种辩论并没有失败的可能性,通常围绕候选人本人选择的一个主题与学生展开辩论,具有公开表演的意味。[2]某种程度上其仪式感胜于考核功能。[3] 后来,辩论的目的和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学位辩论由从业资格辩论或职位辩论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仪式。候选人先通过学位辩论获得学位徽章,那些希望获得教职的人再继续参加职业辩论。德国、芬兰等北欧国家的高校至今在招聘新教师时仍然采用这种双资格的制度。辩论的内容也由最初的教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经典或辩论前所撰写的文章,演变为候选人自己所撰写的论文。从知识生产的角度看,最初的论文就是博士生证明自己博学的样本而已,或称为“博学鸿文”(specimens of erudition),与过去的口头辩论仍然没有本质区别,依然是碎片化的知识,其奇特、怪癖和有难度的论题只不过在向他人展示学人的博学,当然还有其上穷碧落下黄泉的辛劳,但对于知识和学术研究并没有增益。[4] 1731年普鲁士颁布关于行业的帝国法令,明文禁止华丽的行会大师之作,鼓励有实用的作品以展示技术上的竞争力,而不是艺术天赋和创造力。在这一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影响下,大学论文的写作风格和认可方式也随之慢慢发生了变化,它不是为满足外部的审美要求,而是注重内行专家的认可,确立了为专业写作以及在专业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传统。[5]同时,博士生写作技艺的提升还得益于当时德国盛行的一种教学和研究相结合的形式——习明纳(seminar,又译作“研修班”“研讨班”,在此采用更普遍的音译形式),它让学生参与讲授的研究活动之中,其“目的不只是传授已经获得知识,而且是要引导学生进入科学工作,不只是传播知识本身,而且要传授知识如何求得的法门”[6],“发表一份最终的、或许已经尽善尽美的论文,标志着研修班学员身份的转变,将其文章确认为原创作品,使其得以进入学术工作的新世界”。[7]总之,由于学位辩论的需要与习明纳培养模式之间的耦合,促成了博士论文成为学术研究的载体。关于博士论文作用、性质和价值的论述在费希特《在柏林建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计划》中也可窥见一斑。该计划提出:“除了必须通过考试之外,博士候选人还应当撰写一篇学位论文,……一个写作样本最能够体现论文的杰出作品。……通过这篇文章、他自己的作品,……候选人就可以接受公开的考核,看看是否符合老师的要求。”[8]1901年,在普鲁士政府的倡议下,德意志诸邦就哲学博士学位统一的最低标准达成协议,随后各大学哲学院据此对其“博士生培养条例”进行了修订。其中关于博士论文的规定大抵如下:“博士论文应当具有学术价值,而且能反映出作者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必须达到出版的水平。”[9] 最终,在18世纪至19世纪的德国柏林大学时期,逐步构建并形成了一套现代意义上的博士学位制度,它明确了以培养“科学接班人”为目标,完成具有原创性、重要性和实质性知识贡献的学位论文是最终获得博士学位的必要条件。[10]如克拉克(William Clark)所言:“现代哲学博士必须造就一个现代的学术身份、一种浪漫主义的著述者身份,其表现就是通过博士论文的杰出作品,在其中必须要有点卡里斯玛或天赋之光,无论多么微渺也必须要有一点。”[11]其后在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英、美、法等国先后将德国这种研究型博士学位培养模式引入本国大学,虽然各自做了不少本土化的改造,一些传统却保留下来,其中就包括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