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叶,波兰尼(M.Polanyi)提出了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概念,主张“我们能知道的多于我们所能言说的”。默会知识与明述知识(explicit knowledge)相对,明述知识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知识,默会知识则是我们知道但通常不加言述或者不能充分言述的知识。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中,默会知识概念在哲学、心理学、人工智能、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领域中都产生了巨大影响。①在哲学领域,围绕默会知识及相关问题,出现了不同的研究传统,如波兰尼传统、后期维特根斯坦传统、现象学—诠释学传统等。默会知识概念具有丰富的理论意蕴,可作多维度的考察。它牵涉到人类知识问题上的多重概念关系,挑战了西方哲学传统中多种根深蒂固的教条或成见。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有四个方面。其一,在知识的表达问题上,围绕着明述和默会的概念关系,默会知识论挑战了命题导向的知识观。命题导向的知识观可追溯到古希腊,它主张语言表达是知识的必要条件。默会知识论则认为,人类知识不限于明述知识,在明述知识之外还存在默会知识,而且默会知识是明述知识的基础。其二,波兰尼“通过寓居而认知”、“寓居就是在世”的思想,揭示了默会知识论与现象学(特别是海德格尔—梅洛-庞蒂一系思想)之间的关联。默会知识论挑战了西方近代认识论的表征主义和非具身性倾向,展示了一种具身在世的理论视野,主张表征性知识导源于非表征性知识。其三,在对知识的理解上,自苏格拉底以来,西方哲学形成了一种重普遍轻特殊的思想倾向,维特根斯坦将其刻画为“对一般性的渴望”和“对特殊情形的轻蔑态度”。通过聚焦于实践智慧、判断力、启发性应用、范例推理等,默会知识论挑战了西方哲学重普遍轻特殊的倾向,强调普遍和特殊的联结。其四,在批判和非批判的概念关系上,笛卡尔以来的西方哲学崇尚批判理性,倡导普遍怀疑,贬低信念、传统、权威等非批判因素在形成和持有知识过程中起作用。默会知识论质疑了西方近代哲学崇批判抑或非批判的倾向。默会认知具有一个from-to的动态结构,前者是我们所依赖的,后者是我们所关注的。对于所关注的东西,可以作批判的考察,对于所依赖的东西,我们的态度是非批判的。在认知活动中,存在着一个批判和非批判相对待的内生结构,非批判因素(如信念、传统和权威等)对于认知活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正因为默会知识概念内含丰富的理论意蕴,为我们考察人类知识问题提供了全新视角,几十年来,关于人类知识默会维度的研究不绝如缕,成果斐然。近年来,默会知识论的研究显得尤为活跃,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不同的研究进路。②作为这一领域的研究者,笔者感到有必要对国际同行的最新工作作出辨析与回应,以期共同推进研究。本文将聚焦于近年在英美产生了较大影响的三种进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进路、分析认识论的进路、社会科学哲学的进路,其代表人物分别是柯林斯(H.Collins)、盖斯考恩和索恩顿(N.Gascoigne and T.Thornton)、特纳(S.Turner)。三种进路切入默会知识论的角度不同,但并不相互隔绝,它们之间展开了对话:盖斯考恩和索恩顿批评了柯林斯,特纳既批评了柯林斯,也批评了盖斯考恩和索恩顿。笔者旨在回答如下问题:在半个多世纪的研究积累之后,到底该如何理解默会知识概念,才能充分彰显人类知识的默会维度之概念潜力,克服英美流行认识论的缺陷,为认识论开出新的局面? 笔者认为,三种进路在默会知识论上最有价值的探索,在于突出了三大问题:内在视角和外在视角之分、个体取向和集体取向之分、强默会知识和弱默会知识之分。因此,本文将围绕三大问题来论衡三种进路之得失,阐明自己对默会知识概念的理解:采取内在视角、认同个体取向、坚持维特根斯坦派对强弱默会知识的区分,并主张亲知和能力之知是强默会知识的两种基本形态。根据这一见解,笔者将勾画一幅厚实的认识论图景,为超越英美流行认识论提供一种可能方案。 一、内在视角的优先性 对于默会知识,既可把它看作一种主体的认知成就,也可把它看作一个自然事件,前者是内在视角,后者是外在视角。认识论作为一种规范性研究,首先关注的是意义世界的项目,而非自然世界的项目。因此,尽管外在视角也能促进我们关于研究对象的了解(如提供新的信息等),但在默会知识论研究中,内在视角对于外在视角具有优先性,前者是主导性的,后者是辅助性的。柯林斯的默会知识论在研究视角上有明显的偏差,盖斯考恩和索恩顿触及了这一点,但没有说透。 柯林斯认为,要理解默会知识,必须先理解明述知识。在他看来,明述知识即可解说的知识。纵观他的《默会知识和明述知识》(2010)一书,柯林斯事实上论及了三种类型的明述知识。一是用二阶规则和教导规则来表达的知识;二是以机制/因果说明为特征的科学知识;三是体现为计算机编程—机器模拟的知识。试以骑自行车为例加以说明。在教—学骑车的过程中,教练会给学骑车者各种指导。比如,“要学会平衡,得花半小时到半天的时间”,这是关于学骑车难度的一种提示,柯林斯称之为二阶规则;又如:“骑车时要向前方远处看,不要看跟前的场地”,柯林斯称这类指导为教导规则。无论是二阶规则还是教导规则,都是教学过程中常用的语言指导,属于第一类明述知识。物理学家则会给出关于骑车的力学公式。这属于第二类明述知识,旨在阐明物理世界的因果关系。柯林斯进而主张,这类知识原则上可以进行计算机编程,我们可以设计机器来模拟骑车活动,这样就得到了第三类明述知识。 与明述知识相对,默会知识是未被明述/解说或不能明述/解说的知识。柯林斯按照明述/解说的难度,将默会知识分为三类:弱的、居中的和强的默会知识。具体来说,它们分别指关系性默会知识、身体性默会知识和集体性默会知识。关系性默会知识出现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具有多种形态,比如隐藏的知识。在知识传递过程中,出于某种考虑,甲方有意地向乙方隐藏了某种知识,从各类手工艺到科学研究,都存在这种情况。柯林斯认为,关系性默会知识之未被明述/解说,并非出于什么深刻的哲学理由,而只是跟特定的社会组织安排有关,比如手工艺中的师徒关系、科学研究中对发现优先性的重视等。之所以说关系性默会知识是弱默会知识,是因为只要我们足够努力,关系性默会知识都能被明述/解说。当然,不是所有关系性默会知识都能够同时被明述/解说。身体性默会知识主要指跟身体相关的技能,包括身体—限制型默会知识和身体—提供型默会知识两种形态,柯林斯分别以骑车的技能和国际象棋的棋艺为例作了阐述。由于身体的限制和特殊的可供性,对身体性默会知识加以明述/解说的难度要高于关系性默会知识。但是,柯林斯认为,从原则上说,身体性默会知识可以作机制/因果说明,也能够进行机器模拟,因而是可明述/解说的。在此意义上,身体性默会知识是居中的默会知识。集体性默会知识与社会的本性有关。以上对骑车例子的讨论,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平衡技能,如果我们把它看作一种交通技能,那情况就要复杂得多。作为一种交通技能,在不同国家骑自行车差异很大,牵涉到交通管理方面的不同社会惯例。作为交通技能的骑车被视为集体性默会知识的范例。柯林斯接续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的传统,主张这类知识坐落在集体而非个体之中。集体性默会知识之所以被称为强的默会知识,是因为相对于前两种默会知识,其明述/解说的难度最大。柯林斯说:“我如何与集体相关联是一个持久的谜。一个世纪的幼儿研究还未解决社会化的问题。比如,尽管作了巨大的努力,我们还是不知道,语言多少是习得的,多少如乔姆斯基所说的那样是天赋的。如果还有可能来争论这类基本问题,其机制一定还是隐晦不明的。”③在他看来,对于个体到底如何获得社会性技能这个问题,我们既无法给出因果说明(以科学的方式阐明其机制),也无法设计机器来模拟。所以,集体性默会知识是原则上无法明述/解说的,属于强默会知识。总之,关系性默会知识、身体性默会知识和集体性默会知识,按照由弱到强的次序,构成了默会知识三阶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