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10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8]06-0084-07 20世纪30年代,日军为保障对华侵略的顺利推进,巩固在中国沦陷区的统治,故意借鉴唐代“宣抚”一词及其组织形式创建“宣抚班”,对华实施“宣抚工作”,并在侵略战争的时代语境下炮制出大量的“宣抚文学”。日军对华“宣抚工作”是日本侵华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侵华战争中消磨沦陷区中国国民的抵抗意志,减小侵华阻力,为日本侵华起到了“润滑油”的重要作用。以“宣抚工作”为题材的“宣抚文学”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时“宣抚工作”的实际样态,既是日本战争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昭和前期日本文学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本应成为日本侵华史、思想史和侵华文学研究领域重要内容之一的“宣抚工作”与“宣抚文学”却长期受到学界的“冷遇”,尤其是“宣抚文学”在日本近代文学史、中日文学文化关系史中一直处于被遮蔽状态,鲜见关注者。管见所及,中国学界不仅对“宣抚工作”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对“宣抚文学”的研究状况也甚为惨淡。战后70年已逝,但东亚地区并未摆脱近代以降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历史重压,围绕战争责任、历史认识,中日、韩日纷争不断。本文试图以“宣抚工作”和“宣抚文学”为切入口,揭示日军“宣抚工作”和“宣抚文学”配合军事征伐“一文一武”地对中国实施侵略与加害的缘起、组织形式、工作实绩及其影响。 一、日语辞典中的“宣抚”释义及其问题 “宣抚”一词起源于唐代。唐代宣抚使最初作为唐朝廷临时派遣的赈灾特使,赴受灾地区代表皇帝视察灾情、抚慰灾民、主持赈灾事宜,至唐后期宣抚使的赈灾职能逐渐减弱,多数宣抚使的出使大都与安抚平定藩镇、调节诸道纷争、协调地方关系有关,所谓“宣慰者,宣上命以慰安反侧也”①。将“宣抚”二字拆开来看,“宣”即宣传、宣扬皇帝政令,“抚”即安抚、抚慰因灾害或战争而不满、焦虑的军民。也就是说,唐代的宣抚是为维护地方安定,由中央对地方、由上而下实施的宣抚,宣抚者与宣抚对象之间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垂直关系。换言之,“中央对地方”“统治对被统治”是唐代宣抚的逻辑前提。 在汉语“宣抚”一词早已成为死词的1930年代,日语“宣撫(せんぶ)”一词却在日本被重新激活,成为在帝国军政领域出现频率极高的“新词”,一直“流行”至日本战败前。正如竹内实曾指出的那样:“‘宣抚’或‘宣抚班’一词,虽然在今天的日语中已是死词,但从“卢沟桥事变”以后,在整个日中战争期间,这却是一个带有某种浪漫主义色彩的、时髦的、思想性、政治性用语。不可否认,它像咒语一样试图使人忘却日本在中国军事行动的可耻性(多少或无意识地意识到的)。”②为梳理“宣抚”一词在日语中的流变,笔者在日人编纂的日语辞典中对“宣抚”及其相关词汇进行了调查,发现日人编纂的日语辞典中对“宣抚”的释义大致有三:一是指中国唐代官名,即宣抚使;二是指由明治政府为镇抚明治初年骚乱而在日本国内临时设置的宣抚使所实施的宣抚;三是指向日军占领区人民宣传日本的占领方针、政策等来安抚民心。日语辞典中对“宣抚”的释义向我们呈现了“宣抚”一词在日语中语义流变的轨迹,即宣抚使制度传至日本后,除1870年(明治3年)明治政府为镇抚长门国山口藩(今山口县萩市)之乱而照搬唐制临时设置宣抚使之外,“宣抚”一词基本作为一个无“生命”的外来词而存在,直至因侵华需要而实施“宣抚工作”,“宣抚”一词才应运而“再生”,在日语中被赋予了具有强烈时局性的现实意义。 管见所及,“宣抚班”一词最初被收入日人编纂的辞典至少可推至1939年2月出版发行的汉和词典《新字鑑》③(盐谷温编,新字鑑刊行会出版)。其中对“宣抚班”的释义为:担任对占领区人民进行安抚、引导的工作。何谓“占领”?查《大言海》可知,“占领”就是“战争中一方交战国的军队在另一方交战国的一个地方建立事实上的权力”④。1944年版《新字鑑》也解释为:“通过交战夺取敌人的土地、阵营、物品等。”⑤显然,对于一个在别国的土地上发起战争的国家来说,“占领”即意味着“侵占”“侵略”,那么“占领区”即意味着通过“侵占”“侵略”别国而得来的土地。因此,《新字鑑》对“宣抚班”的释义无疑透射着日本对华战争的殖民侵略属性及“宣抚班”在此侵略战争中所“扮演”的战争参与者或“协力”者的角色。 在日本侵华的历史语境下,日本对华“宣抚工作”之目的在于在日军占领区安定人心,为实现日军侵略中国的野心而尽可能减少来自中国民间的抵抗,并使其向“亲日”“协力”侵华方向发展。日军“宣抚班”与唐代宣抚使制度的宣抚对象的不同决定了二者本质上的区别,前者将宣抚之“手”伸向了别国,违背了宣抚和宣抚使制度存在的逻辑前提(即在一个国家内部,自上而下地由中央对地方、统治对被统治),是越界、变质了的“宣抚”。但此种越界并非源自日本对唐代宣抚概念的误解,而是日军有意为之,表明了日本帝国主义欲置中国于其统治之下的侵略野心。 在宣抚使制度早已消亡的1930年代,日军故意借唐代“宣抚”一词并赋予其新意,设置“宣抚班”,对华实施“宣抚工作”,虽然披着“宣抚”的外衣,却掩盖不了日军欲将中国置于“被统治者”与“被征服者”地位的侵略野心与侵略性质。正如王向远先生所指出的那样,“意味着日本把中国的沦陷区作为日本的‘地方’,并加以巩固和安定,具有赤裸裸的殖民主义侵略的含义”,日军对中国沦陷区民众进行的“宣抚工作”,“是日本在中国沦陷区进行的所谓‘思想宣传战’的主要形式和途径,在日军‘思想宣传战’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日军“对付中国人民的软刀子”。⑥ 二、“宣抚班”与“宣抚工作” “七七事变”后,为保障对华侵略的顺利推进并巩固在中国沦陷区的统治,日军在中国大规模地创建“宣抚班”,对华实施“宣抚工作”。“宣抚班”,简单说就是日军设立的专门实施“宣抚工作”的组织机构。“宣抚班员”一般由“日、满、支”人组成,其中,日本人“宣抚班员”在当时被日本人尊称为“宣抚官”,属“军属”(军队文官——笔者注)。“宣抚工作”即“宣抚班”为配合侵略战争而实施的各种“宣抚”活动的统称。下文将对“宣抚班”的创建与发展以及“宣抚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等情况作以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