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将历史上西方人对中国的观察与描述粗略分为语言和图像两种,那么前者大致以13世纪传教士撰写的行记为先河①,后者则发轫于17世纪出访中国的传教士画作,其后伴随着中西交通的深入与欧洲印刷资本主义的活跃发展成以插画、水彩画、油画、摄影为载体的“中国图像体系”。这一图像体系在性质与功能上具有相当特殊的二重性——从微观上看,它依赖形象符号建立相对独立的表意系统,具象再现中国种种人文地理社会景观;同时形象符号往往也需要与文字符号建立有机互动,才能充分展示欧洲世界对中国的认知与“处置”方法。从宏观上看,欧洲的“中国图像体系”既是承载认识与想象的中介,反映历史上不同利益主体对中国进行的观念建构,也塑造了欧洲人关于中国的普遍性认知和想象,甚至在无形中建立起某种叙述模式与其中的延续性、互文性。 因应这两个层面的特点,论者对于欧洲“中国图像体系”的研究,或多从艺术史层面探讨中国图像的题材、形式、技巧等相关问题,或着眼于“时代意义”考察中国形象在欧洲的形成、传播与意义生产。然而这些研究范式既不能沟通视觉特征与意义构建以做进一步的讨论,也无法揭示不同时代的客观条件如何型塑和影响这一体系中的具体符号。有鉴于此,本文拟聚焦欧洲“中国图像体系”内的典范之作,以其中的塔、寺符号为分析对象,在其生产、印刷、流通的具体环节中把握其自身嬗变,重新爬梳和反思符号、真实与再现之间的复杂关系,并试图在讨论形象本身的历史意义与发展过程时回应文化史、艺术史、社会史的相关问题,开拓图像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塔与寺在欧洲“中国图像体系”中拥有特殊地位。首先,它们的形象跨越时代与地域,在游记画册、水彩素描、旅行摄影等介质中大量存在、广为讨论并经久不衰;其次,从形象类型与风格上看,它们内部既有风格的继承延续,又存在着明显的分野,这样复杂的流变过程,不仅传递不同的意义,也表达迥异的社会情绪。本文将在欧洲“中国图像体系”的若干典型中把握塔和寺的呈现特征,从物质性与艺术性的层面更清楚地理解其分野、变化与继承关系,并有针对性地讨论在视觉再现实践中,生产条件和媒介方式的变化对再现内容与性质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文所选择的对象集中在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后期。在这个欧洲“中国图像”的黄金时期里②,几套典范作品的出现与流传使“中国图像体系”内部形成了一套相当有力的讲述模式,例如17世纪60年代出版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画家约翰尼斯·尼霍夫(Johannes Nieuhof)的《尼霍夫中国旅行记》和耶稣会士学者基歇尔(Athanasius Kircher)的《中国图说》,1792-1794年间访华的英国马戛尔尼使团画师威廉·亚历山大(William Alexander)的中国图像③,以及19世纪60、70年代旅华摄影师菲利斯·比阿托(Felice Beato)与约翰·汤姆逊(John Thomson)的中国影像集。在这些作品中,塔与寺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也锚定了不同的再现范式的美学理想和艺术常规。后世对它们的参考、学习、模仿,一方面强化了该符号个体在整个“中国图像体系”中的重要性,一方面也扩张了不同范式的实践。在下文中,笔者将以上述图像系统中的中国塔与寺为考察范围,讨论与说明两个问题:第一,西方的塔与寺形象作为复杂的文化符码,其呈现方式、取材内容、描绘笔触如何体现艺术家在某一环境中的美学趣味,又如何反映其历史限制;第二,塔与寺形象的变化如何与不同时代的知识结构或意义结构紧密勾连,又如何与西方人认识世界的媒介与形式关系重大。这些探索不仅有助于我们检视西方人讨论、认知中国的方法,更能帮助我们从社会史的层面重新理解艺术史中的相关命题。 西方人对中国塔与寺的重视与再现,首先是个对文化差异进行“发现”的过程,而塔和寺在欧洲“中国图像体系”中的特殊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建筑特点。因此,在进入对再现体系和视觉符号的探查之前,有必要对这两者的物质形态加以分析。 “塔”本是梵文“stupa”的中文音译之缩略。相传释迦牟尼死后,其遗骨分葬于八座“stupa”(原意是坟墓)中,其形制是一个大的圆形基台上置覆钵形的圆堆,顶上有方形的祭坛,其上再立刹,在古印度吠陀时期便有建造。佛教传入中国后,这种舶来的宗教建筑在吸收中国建筑原型的基础上被民族化,公元3世纪时稳定为以结合中土原有的多层建筑与印度半圆球形而上立刹的庙宇形式为基本特征的建筑类型。之后,“塔”的含义在中国从坟墓扩大为储藏佛舍利、佛像、佛经之所,其建筑语汇与演化脉络也逐渐复杂,公元10世纪时形成了以砖石结构的八角形多层塔与密檐塔为主流的体系,以致自14世纪兴起的非宗教建筑文峰塔也多循此惯例④。不过中国塔的格局和样貌也一直在丰富:随着蒙元入主中原,喇嘛教的流行带来了瓶状塔的出现;明代出现了筑五塔于一座高台之上的金刚宝座塔等。 而寺作为佛教道场,其布局基本采取了中国传统世俗建筑的院落式布局方法:从寺院外面的正门起,以一条南北轴线为中心,每隔一定距离就布置一座殿堂,再以廊庑以及一些楼阁把它们围绕起来,将寺院划为层层深入的院落,殿堂的重要性又随着空间的推进而递进⑤。在建筑物的立体构成上,寺内的殿堂往往由台基、主体和屋顶三部分组成,典型地体现了中国特有的木材做立柱和横梁的框架结构,屋顶则采用斗拱形式。总体而言,塔和寺在中国各地有着长期而广泛的营造历史,梁思成这样表述它们在建筑中的重要地位:“佛教传入中国的时期,大体上相当于公元开始的时候……但现存的佛教建筑却都是五世纪中叶之后的事物。从此时起直到十四世纪晚期,中国建筑的历史几乎全是佛教(以及少数道教)庙宇和塔的历史。”⑥ 在建造上,中国塔、寺最鲜明的特点是规模庞大,庄严精美。在誉佛的北魏时期,洛阳城中规模最盛大的永宁寺,僧房楼观已达千余间,寺中耸立佛塔精美阔大:“……举高九十丈,有金刹覆高十丈,合去地一千尺。去京师百里,已遥见之。……复有金环铺首,殚土木之功,穷造型之巧,佛事精妙,不可思议。绣柱金铺,骇人心目。”⑦到佛法昌盛的唐代,都城长安的大兴善寺“寺殿崇广,为京城之最”,其大殿“制度与太庙同”,用地甚至占尽靖善坊一坊土地⑧,而彼时整个长安城不过一百一十个坊。时至北宋,宫廷虽多崇道教,但塔和寺在建筑上的雄伟仍被沿袭,如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在开封重辟开宝佛寺,具有“重起缭廊朵殿凡二百八十区”⑨的宏大气势;甚至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3)寺内新建的十三层木塔,也被时人盛誉“其土木之宏壮,金碧之炳耀,自佛法如中国,未之有也”⑩。从这些文字描述可见塔与寺的华丽、高耸、精美与庞大,特别是其中提到的佛塔在外形、体量上的特点,与原型“stupa”比较相去甚远。因此,若仅以建筑的宗教性来笼统解释其在体量和外形上的显著特性,似未能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