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68-(2018)02-0015-17 金融危机后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出现的波折和危机,引发了各界对欧洲一体化发展前景的激烈讨论。本文从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面临的结构性难题入手,分析欧盟近年经历的债务、难民、恐怖袭击、认同等多重危机,以及这些危机和欧盟的结构性难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通过总结和分析欧盟应对危机的举措,对欧洲一体化的未来前景进行研判。 一、欧盟面临的结构性难题 在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内部条件与外部条件的共同作用下,二战后,欧洲开启了波澜壮阔的一体化进程并发展至今,使欧盟成为迄今为止全球融合程度最高、经济实力最强、政治影响最大的区域合作集团。欧盟作为人类社会谋求深度融合、各国之间紧密共处的先行和经典案例,通过一体化给欧洲带来了和平与繁荣。但这种一体化模式本身蕴含着一些内在的结构性难题,使欧洲一体化不时出现波折,并集中体现为若干个“两难”。 一是主权与超主权之间的两难。近代的主权国家观念及其实践是由欧洲创造和推进的,这是人类历史的重大进步,也大大推动了欧洲的经济社会发展。然而,二战后欧洲各国要推进一体化,就必须实施跨国家调节,超越此前由其创造的主权观念。因此,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始阶段,就尝试建立超越主权的立法、行政与司法机构,并不断从低级向高级阶段推进,出现了原属主权国家的职能与权力向共同机构转移的情况,即主权让渡(或曰主权的转移、合并与共享)。这种主权让渡具有深厚的思想基础:早在一战结束时,欧洲就已出现一种反思,认为民族国家的存在是战争爆发的根源。这一看法在二战后更成为流行思潮。随着二战后各国生产分工的日趋细化和相互之间资本融合程度的加深,自由并统一的欧洲市场得以形成,这要求必须超越主权界限对这种统一大市场进行必要的管理。这种主权让渡还有共赢性:因为一体化能给各国带来安全、繁荣与复兴,所以甫一提出即得到西欧主要国家的积极响应,每个国家都在此过程中成为赢家。甚至这种主权让渡也有逻辑周延性:因为主权让渡是主权国家自愿做出的决定,主权让渡本身也是行使主权的一种体现,主权与超主权之间完全可以在逻辑上实现辩证统一。 但在实际操作中,要处理好主权与超主权之间的矛盾,难度很大。从观念方面看,主权国家仍然是最重要的政治行为体,欧洲国家也仍有较强的主权观念,且各国民众的“主权意识”常常被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政党唤醒并加以利用,这决定了主权仍将在很长时间内为欧洲各国所珍视。从利益方面看,成员国在一体化上寄托着巨大的共同利益,这种利益只能经由建立在主权让渡基础上的一体化来实现,就此而言它们愿意移交部分主权;同时也要看到,一体化的共同利益与成员国各自的特殊利益并不完全重合,当主权让渡有可能影响到其自身特殊利益时,它们往往对一体化表现出抵触态度或提出较大保留。各成员国虽然在一体化过程中都有相对收益,但彼此之间如果有明显的收益差别,也将导致它们对一体化的挑剔和抵触,或者在具体事务上发生冲突。从进程方面看,如果定调过高或操之过急,出现主权过分让渡和成员国自主能力不足的情况,也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效应。① 二是扩大与深化之间的两难。“扩大”是指欧共体或欧盟成员国数量的增加,“深化”是指一体化所涉领域的拓展和等级程度的提升。无论“扩大”还是“深化”,都是欧洲一体化的努力方向。“扩大”的积极意义包括多个方面。首先是进一步强化规模优势。目前,欧盟人口规模超过5亿,仅次于中国和印度,远超美国;经济总量占到全球约四分之一,与美国不相上下。这不仅为欧盟核心成员国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其巨大的市场规模也引起其他国家的高度重视。其次是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的和平与稳定,获得了巨大的安全红利。成员从最初欧共体时期的西欧诸国向南部和东部拓展,特别是向中东欧方向拓展以及与这些国家在军事与安全方面的深度融合,不仅有助于维持欧洲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而且有助于抑制中东欧国家内部的地区和种族冲突。再次是有助于欧洲的整体发展。欧盟通过对入盟申请国施加压力,促其加快各项体制机制和政策改革,使其更便于吸引外部投资,生产成本优势得到充分释放,并同西欧强国的优势产业实现深度融合,为新老成员国同时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动力源,特别是拉动相对落后的中东欧地区发展。最后是推广了欧洲的软实力。“东扩”使欧盟在中东欧国家建立起西方的价值体系,欧盟机构和亲欧的政治精英们反复强调,欧盟通过不断拓展和平、安全与价值共同体提升了自身的政治分量,扩大了政治影响,并成功输出了“规范性力量”,为全球其他地区的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样板。 但是扩大和深化也是一对相互抑制的矛盾,理论上或许并行不悖,实践中却很难兼得。“扩大”对“深化”的最主要影响是成员国更加多元和更难达成共识,共同体的“纯粹性”遭到削弱,增加了相互协调和一体化推进的难度。特别是南欧和中东欧国家面对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欧国家,往往更强调维护本国利益、传统和文化特殊性,常常借助外部力量制衡西欧强国和欧盟机构,使本已负重前行的一体化进程更加困难。各国普遍的“扩大疲劳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②另一方面,“深化”也潜在地对“扩大”构成抑制,因为深化要求成员国之间协调配合更加熟练默契,不断扩大的规模显然不利于协调配合。 三是民主与效率之间的两难。民主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准则。欧共体或欧盟要求成员国必须实行民主政治。“申请国必须是稳定的、多元化的民主国家,至少拥有独立的政党、定期举行选举、依法治国、尊重人权和保护少数民族权益”——这是融入一体化的前提条件,也是欧共体或欧盟民主原则的基本保障。同时,欧共体或欧盟是在成员国自愿让渡部分主权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是社会契约论的结果。在欧盟治理中,欧洲议会的发展、欧盟权力在不同机构间的分割与制衡、欧洲民众对决策过程的参与等,也体现出民主原则。③这种对民主原则的遵循以及“双重民主”的制度设计,要求必须对所有的决策参与者的意见与诉求都予以充分尊重。效率也是欧洲一体化过程中始终追求的目标。而这一追求则要求必须在一体化过程中抑制“过分民主”和“过度福利化”倾向。鉴于民主政治的滥用导致社会福利负担过重,同时由于长期面临美日的激烈竞争,一体化的推动者们不得不利用一体化来变相推动“去民主化”,以便使“市场逃离民主”,通过暗中抑制社会福利的方式激发资本的活力与热情,以专家或技术官僚取代政治官员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削弱民主制度下民众通过“一人一票”的选举活动影响政策、干预经济活动并争取社会福利的能力。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