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而言,三十年来,社会史研究是历史学舞台上的重要角色,或引领潮流,或推波助澜,极为引人注目;同时,社会史本身也在发展中发生变化与更新,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社会史、“新社会史”与历史人类学,构成了三十年来历史学视角与方法论递进发展的三个阶段。三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也有很大区别,尤其是三者内部的张力使之在外部“秀”出了种种色彩,不免使人眼花缭乱。那么,这三者是如何前后相继、推陈出新的呢?其各自内里的演变如何造成了今日的种种表象?本文便是结合笔者这些年来对于国内社会史研究及其演变的观察,细加推究而来。 一、社会史:由新而“旧” 从1986年在南开大学召开“中国社会史学术研讨会”至今,全国性的社会史学术研讨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至今已经召开了16届。1986年的会议标志着社会史研究在国内的兴起。1988年,我参加了南京大学主办的第二届会议。当时,因改革开放而带来的“科学的春天”已经颇有“落花流水春去也”之象,尤其是“史学危机”之论纷起。置身会议之中,深感社会史研究的视角和方法乃是当时史学摆脱“危机”的不二路径。①实际上,这股清新之风对于中国史学界的影响之大,至今犹存——在其后将近三十年的发展中,社会史研究对于推动史学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众多学者卷入其中,或是至少是打着社会史的旗号行走。 但是,现在看来,国内社会史研究的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首先是本土社会史理论的缺乏。缺乏理论建树与创新是多年来中国史学研究的通病,其根由与极具特色的学术生态有关,这是一个“宏大叙事”,此处无法展开。理论苍白带来的后果是,社会史本身遭遇了诸多问题,尤其是目前现状与西方社会史开创者的原始旨趣相去甚远。吕西安·费弗尔(Lucien Febvre)在解释《经济和社会史年鉴》之“社会”时说:“正因为该词的‘模糊’,它才根据历史的旨意被创造出来,用以为一种自命不受任何框框约束的刊物充当标题……所谓经济和社会史其实并不存在,只存在作为整体的历史。”②而在中国的社会史研究中,“整体史观”早已变成“碎片化”。全局性的碎片化,必然导致社会史“原教旨”的丧失。 其次是对“社会史”概念的认识分歧——最主要的分歧在于,有人把社会史视为一种视角和方法论;有人视之为一种“范式”;有人视之为一门学科,即“社会生活史”,这是目前得到很多人附和的一种观点,也是最糟糕的结果(容易画地为牢,自我封闭,流于琐碎),“碎片化”与之直接相关;或是抬高为社会发展史/通史,这一点背离社会史旨趣远甚;也有人把社会史研究随意扩大化、庸俗化,五花八门的菜蔬都往一个篮子里塞。还有,西方人提倡社会史,原本是针对以政治史为主体的正统史学而言的,而国内的社会史,其研究对象过于狭隘,基本着眼于乡村、边疆、下层社会,很少想到宫廷、名人(心态)、航海、贸易、战争等等,而这些都是可以纳入社会史视野的。③ 其三,社会史研究本身存在问题。表面上看,这些年的社会史研究百花争艳,很是“主流”,其内里却毫无章法,很多研究只是冠以“社会史”的名目而已。而且,社会史研究异彩纷呈的同时,因其内容的琐碎、孤立,给人一种“鸡零狗碎”的印象,坚守正统的传统史家(实证史学)对此往往不屑一顾。尤有甚者,许多学者“眼光向下”的同时,缺少“思维向上”的能动性;在拿“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说事的时候,只提社会,忽略国家,对于两者的关系更是漠然视之;一些声称做社会史的学者,跨学科视野与田野调查等研究方法只是流于口头;一些确实做了不少田野调查的学者,在理论上又难以升华。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社会史研究本身已经开始出现分化,逐渐分为区域社会史与社会文化史两途。一些学者为了纠偏,开始把“区域史与整体史结合”、“国家与社会并重”、“人文关怀”等理念注入学术实践之中。 社会文化史研究是近十几年来在中国方兴未艾的一股史学潮流,“它在知识传统和研究方法上是对以马克思主义和年鉴学派为代表的传统经济社会史的继承和批判”。④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很好地消化,有不少学者把本土的社会文化史等同于西方的“新文化史”,遭到人们的质疑。应该说,作为一种专门领域的社会文化史是社会史研究在社会文化层面的深入,尤其是近代社会文化史领域,已经取得较大成绩。原本,西方社会文化史就是在社会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异化,以女性、性别、身体、医疗、记忆等为关注对象,进而形成一种作为视角与方法论的“新文化史”。⑤在本土的社会文化史向“新文化史”转型的过程中,要注意清理相关概念、范围、内涵等要素,不解决这些问题,“社会文化史”与“新文化史”就会遭到滥用。 社会史原本是为了消弭“史学危机”而出现的,是一个新事物,在其发展中,因上述原因逐渐露出“旧”色,让人怀疑,甚至不屑。如果能够回归其原教旨的“整体史观”、“国家—社会”关怀(包括重提“政治史”),强化其常有常新的“视角与方法论”功能,弱化其“社会生活史”的学科色彩,则社会史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新社会史:舍本逐“末” “新社会史”原本也不是新东西,大约1960年代,在西方学界即已出现,其代表人物是英国新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汤普森(E.P.Thompson)、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至于在中国,这一概念是最近十来年在一小群比较精致的人群中展开的,但在史学界却产生了不小的影响。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