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8)03-0013-07 公立大学内部治理模式转型是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碎片化”的内在需求,是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大学治理结构,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模式,已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公立大学“碎片化”治理模式的类型和特征 “碎片化”是针对所研究领域存在问题零散、治理失效、不统一等现象的描述。[1]随着我国公立大学的转型,公立大学内部治理形成了“碎片化治理模式”。它指的是在公立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在相互冲突的治理理念的指导下,治理结构的裂化、治理功能的分割、治理过程的破碎,最终导致内部治理的低效。根据治理工具的不同,在此将公立大学“碎片化治理模式”分为压力型治理模式、科层式治理模式和运动式治理模式。 (一)压力型治理模式 压力型治理最初源于政府治理领域,是指“一级组织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2]压力型治理模式指的是以管理主义为理论依据,以目标管理为治理工具,以行政压力为动力机制,以量化指标为考核机制,以经济或精神奖励为激励机制的治理模式。压力型治理模式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从治理理念来看,压力型治理模式强调效率、效能、效果,倡导竞争、分权与激励。第二,从治理工具来看,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压力型治理模式的具体体现。目标管理指的是公立大学管理者根据国家宏观教育发展政策与改革目标,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组织发展目标化约成一项项具体的指标,通过与院系(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总体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个人。第三,从权力的运行向度来看,压力型治理模式强调权力的“自上而下”单向运行模式,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以行政摊派的形式保证目标管理的实施。第四,从治理结果的考核与评价机制来看,压力型治理模式将治理目标数字化,以目标完成数量为考核指标。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完成治理目标的量化程度对其进行物质化或精神性的奖惩,以实现对公立大学内部部门和个人的监督与激励。 (二)科层式治理模式 科层式治理模式指的是以理性、效率与稳定为价值准则,以职位、职权等法理型权威为权力基础,以等级分明的组织结构为运行载体,以专业化分工、规章制度为运行保障的治理形式。其特征是:第一,法理型的权威基础。科层式治理模式的最显著特点就是以法理型权威来治理组织内部事务。第二,治理结构的等级化。科层式治理结构呈现“金字塔”状,组织成员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不同的层级。组织运行、信息的流转等完全按照等级链条进行,下级机构或成员服从上级组织或领导的安排与计划,上级有权监督下级活动的开展。第三,非人格化的治理形式。为了实现组织的理性与效率,克服人类行动的随机性、不确定性,科层式治理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约束组织与成员的行为方式,使之标准化并具有稳定性、可预测性。[3]科层式治理模式排除个体情感因素,规则体系是组织得以运行的保障。第四,专业化的治理功能。科层式治理模式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按照组织中的不同职责与功能将成员分配到不同的岗位,实行组织部门和个人的专业分工,进而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三)运动式治理模式 运动式治理模式指的是占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政治权力)的治理主体,以超强的组织网络体系为前提,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对组织内部某些重大的、突发的或者久拖不决的治理问题,在特定的时期,集中资源采取专项行动的重点治理过程。[4]其特征是:第一,治理权力的集权性。运动式治理模式的权力基础是集权式的专断权力。在公立大学中,由于行政权力和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着组织内部的决策权、资源配置权和人事权等,致使党政权力主体拥有动员群众、贯彻落实、施加控制的强大权力基础。第二,治理运行机制的非制度化。运动式治理模式针对的多为组织中出现的非程序性、意外的问题,如组织危机、重大的环境突变等。由于治理问题的特殊性、治理资源的集中性、治理成本的高昂性,决定着运动式治理模式的非持续性。第三,治理工具的特殊性。在治理工具方面,运动式治理模式主要采用非正式的、以意识形态感召的、特事特办的“动员(运动)”为治理工具。由此,运动式治理模式形成了一套固有的行动模式,即治理问题出现—提上决策议程—拟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贯彻执行—总结评估—运动结束。 二、公立大学碎片化治理模式的困境 (一)治理理念的断裂 大学治理理念是在治理实践中形成的稳定的价值判断、总体看法和基本观念。碎片化治理模式具有典型的“工具理性”特征,而公立大学在本质上要求“价值理性”的回归。随着工具理性的膨胀,价值理性的迷惘,使得“理性的发展走向了形式化和工具化的歧路”[5]。强调“绩效主义”“行政管制”的工具主义价值理念与倡导“人本主义”“学术自由”的价值理性理念,必然导致公立大学治理价值的矛盾与治理目标的断裂。 第一,治理价值的矛盾。首先,绩效主义与人本主义价值的冲突。在“绩效主义”的主导下,压力型治理模式的逻辑起点是“计划目标”,科层式治理模式的逻辑起点为“效率”,运动式治理模式的逻辑起点为“问题的解决”,它们或将公立大学的年度工作计划化约为量化的、冰冷的数字,或将公立大学的治理问题化约为各种声势浩大的运动。然而,公立大学在本质上是育人的场所,其逻辑起点为“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公立大学中的育人、科研等活动需要较长周期,难以用量化的评价方式来衡量绩效。以“数字化”“绩效化”的目标责任管理代替人格化的大学目标,以各种“运动”代替大学的常规活动,忽视大学的本真,使得公立大学内部治理出现价值理念的矛盾。其次,行政管制与学术自由的冲突。碎片化治理模式的权力运行呈现自上而下的特征,以行政权力(政治权力)为动力机制,强调目标的达成与效率的提高,这与学术自由、民主参与的大学治理理念相背离。碎片化治理模式的行政规制性阻滞着大学“学术自由”精神的弘扬,阻碍着学术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