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西方主流社会学研究逐渐从“空间中的生产”(production in space)转向“空间生产”(production of space),空间本身成为研究的核心问题(郑震,2010:177)。空间不再被简单地理解为客观的物质环境,而是在支配性社会关系再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场域和工具,充斥着意识形态、资本与权力,“已经成了巨大对抗的场所”(Lefebvre,1976:85)。在西方,社会学研究这一空间转向是源于生产力的成长以及城市化空间对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巨大助推力,从而支撑起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化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城市扩张、城市改造和城市更新等使得城市空间变迁成为最主要、最明显的社会变迁之一。这种变迁在住房供给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总体性社会支配下的“单位权力的空间化”(郭于华、沈原,2012:18)被市场力量的全面引入而打破,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居民按市场价格购置、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商品房成为城市居民主要的居住形态。由此,居住空间成为国家机构在场、市场力量卷入、社会力量参与的互动场域。 一、空间边界的社会建构 空间是社会的产物(列斐伏尔,1979:48)。列斐伏尔认为空间具有四种功能:生产资料、消费对象、政治工具以及阶级斗争的介入,因此空间从来就不是空洞的,而是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意义,成为生产力与生产资料、社会关系生产与再生产的一部分(包亚明,2003:49-50)。总体来说,空间究其根本,乃是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一种关系结构,不同类型的行动会在不同类型的空间中发生,同一种类型的行动也会在不同类型的空间中有所差别。因此,空间成为社会关系的表达和固化,成为“对社会关系的粗暴浓缩”(迪尔,2000:98)。空间的生产及其衍生的功能使空间成为国家、市场与市民等多方力量博弈的主要对象,也成为三者互动的主要容器(黄晓星,2012:217)。 空间的生产及其功能的发挥是以清晰的边界为前提的。空间的形成依托于一定的地缘,并以社会边界区别空间内外之间的社会关系差异。因此,空间不是一个可随意替换的模糊概念,在社会的有形与无形的事物中,空间以边界为基础形成了尺度与区隔,抹掉这些尺度与区隔,社会将陷入一团混沌、模糊、抽象而无法确指。因此,社会存在空间隔离的倾向或空间划分的模式(文军,2006:367),并最终通过空间边界体现出这种区隔。 在住房领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和住房体制改革打破了产权共有、边界清晰、对外封闭的单位制小区,结束了住房资源的体制化供给。以市场为核心力量的商品房门禁小区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居住形态。正如戈特迪纳(2014:9)所言,“每一种干预为了获得成功在服务于社会解放时都必须产生它自己的空间”,居民新的居住空间衍生了新的社会身份——业主群体作为典型的中产阶级(沈原,2007:32)成为新兴的社会力量,并从业主、居民成长为具有勇气和理性的公民,形成了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由此,作为市场力量的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社会力量的业主群体被引入商品房小区的管理中,成为社区空间生产的重要力量。 正如之前所论,空间是被生产出来的,那么作为空间显著特征的边界也是被社会建构出来的。本文所要考察的是,在多元力量博弈、利益诉求分化、矛盾冲突升级的商品房小区中,空间边界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又是如何在博弈中改变和调整的。本文涉及的格林苑为商品房社区,是政府城市规划、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新型封闭社区。当原有作为整体区域规划的格林苑社区被改建成三个独立式住宅小区时,业主、物业公司以及政府分别导演了关于分区的不同“剧目”,并在这一剧目的演出过程中充分展现了空间边界生产所蕴含的社会性和政治性。 二、分析基础:空间边界的划分基础 (一)理论基础:空间边界划分的三元参与主体 如前所述,空间的生产与运作是以一定的边界为前提的。对空间边界的研究起始于人文地理学对国家关系的关注,其中边界问题,如边界划分、边界冲突、边界的合法化等是其研究的焦点。在这类研究中,国家视角是其解释的重要纬度,边界成为一个实体的概念,用以展现边界周边的社会关系。自20世纪70年代社会学的空间转向起,学者开始从边界本身的静态研究转向对空间划界的动态分析。空间边界生产是一个多元力量博弈的过程,涉及空间内的权力关系和边界本身的象征意义,边界也不再局限于国家视角的分析,而是被看作国家、市场和社会不同行动者之间相互竞争的武器,这一武器具有象征意义,被用来定义和制度化空间内不同的权利关系。在这样一种边界研究的趋势背景下,对空间边界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研究范式:第一种范式是将空间边界问题作为研究所指的因变量,用以呈现空间内部的权力关系。例如,Sletto通过分析以环境保护名义而进行的边界划定,动态地展现了专家系统、意识形态以及制度规范与边界生产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最终影响了空间内部的权力结构(Sletto,2002:183-208);第二种范式是将空间边界问题作为研究所指的自变量,用空间边界的问题解释空间内部的社会秩序、矛盾与冲突。在这一范式中,空间边界成为一种社会建构,隐含着聚集与排斥的权力过程,成为权力阶层通过社会空间的设计定义与控制“他者”的技术。例如,刘敏等认为种族和族裔是被社会性地建构起来的,不同的种族和族裔通过公开展示和典礼等日常生活实践创造了大量的边界,形成了空间内的自我区隔和空间外对他者的压迫(刘敏、包智明,2016: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