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定版《心灵史》的结尾,张承志写道:“无数的人都在问:宗教是什么?在世界都感到末日的不安的此时,宗教将引导进步,还是导致可怕的迷狂?但就在议论纷纭之间,中国正发生着亘古未有的质变。随着亿万农民变成城市工人阶级,古老的共同体,正迎面一场历史的鼎革沧桑。我们的努力,也正在其中。是的,共同体的改造将与中国的改造一起举步,迎着新一代的英特纳雄纳尔——国际主义的和平与正义的理想。舍此再无其它。由世界资本发动的——原教旨主义方向诱导和苏菲派上层控制,刻意的媒体宣传战和铺天盖地的信息污染,使人们的视听被遮蔽了。时代的局限,令我们成效甚微。但愚公移山,志在不移。自古志士从不畏惧流血牺牲,更蔑视歧视和诽谤。伴随着一处处穆斯林共同体内的民众觉醒,伴随着他们与中国同步的文明挽救与重建——我们迈出的一步一步,终将会抵达理想的顶点。——现在可以回答了:这就是信仰的作用,这就是社会的理想,这就是伊斯兰的含义。”① 这段高调之语标榜的不仅是张承志心目中融合了国际主义观念的伊斯兰信仰,更主要的是揭示了各类宗教在当代普遍要应对的由蔓延全球的资本所造成的两方面后果:一方面是“原教旨主义方向”,即弱势宗教群体在面对资本入侵,无力应对之时,重新折返回头“再部落化”,或者用不那么确切却更容易理解的词语“再野蛮化”,这其实是一种内缩退守型的自我保护;另一方面是阶层分化,不仅仅在世俗社会中,在宗教内部也出现较大程度的财富、权力和信息获取的等级差别,从而使得教权宰制成为一种压迫性结构,而背离了宗教共同体关于公正与友爱的最初愿景。这两方面的情况由于媒介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传播的泥沙俱下,使得认知更加难以聚焦,从而导致价值观的淆乱。 宗教信仰共同体要面对复杂的现实,它固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慰藉,但很大程度上也存在被符号化、政治化、表象化和消费化的现象,从而有可能一方面被政治意识形态话语征用,另一方面被资本逐利者开发精神产品市场时利用。而它身处的更是已经具有笼罩性的世俗化氛围之中,当此之时,信仰何为?一如近二十年前,张承志保持了在最初写作《心灵史》时的峻急、武断、诚挚的忧心忡忡与思考,因为对信仰的虔诚与对现实的不满,难免在很多时候会控制不住内在激情,从而外化为歇斯底里式的教谕与训示。身处信仰之中的信徒或者被先知的幻觉所笼罩的人往往如此,调和理性与迷狂,是一个艰难而痛苦的过程,张承志所能想象的是再造共同体的自觉和团结,当然他也无法给出具体的实践之路。但是这种对于“共在”的直观见解无疑是准确的。即全世界所有人类的命运是一个共同体,在此之下,有着无数亚型、小型共同体,它们都在共同经历巨大的量变与质变——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如何保持共同体不被资本的暴力撕扯得四分五裂,精神信仰可能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黏合剂,但这是刀锋上的行走,要保持宗教与政治之间的分离和平衡非常困难。 张承志的文学与文化形象过于鲜明,以至于在他的强光之下,其他关于伊斯兰教、日常生活、西北地域性文化生活的回族书写都显得黯淡无光。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对于回族或伊斯兰文化认同的观念上深受张承志的影响,但在具体的个性化书写中,无论是对信仰本身的态度,还是关于普通民众日常的生产、生活,都有着可以与张承志进行对话与补充的内容。毕竟张承志过于聚焦于宗教历史和宏大的全球性议题,这当然不是说他对于本土民众的生活无寄于心,而是说他也许没有耐心和精力在自己的写作中对某个局部进行精耕细作——这方面的工作是由石舒清、李进祥、马金莲等后起的回族作家完成的。 这种不同背后有伊斯兰教门宦之别所造成的认知差异。虽然伊斯兰教自唐初传入中国,但直到明中叶并没有形成任何派别和教团②。17世纪末苏菲学派传入甘、青、宁地区,穆斯林社会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产生教派与门宦;二是发生多次叛乱,清政府进行了残酷镇压;三是伊斯兰教民族上层形成军阀,统治西北达八十多年。康熙年间从阿拉伯来到两湖、云贵和陕甘宁青新的华哲·阿布都·董拉西将嘎德林耶学理传入,他的门生先后创建大拱北、后子河、韭菜坪等门宦。去麦加朝觐的哈知(朝觐过的穆斯林的尊称)和去叶尔羌的留学生马来迟、马明新、马文泉和马葆真等分别接受了虎夫耶、哲合忍耶和嘎德林耶学理,返回后创建了花寺、官川、文泉堂和北庄门宦③。这些由阿拉伯世界传入、新疆播撒以及本地自创的门宦,逐渐形成了中国的四大苏菲学派:虎夫耶、嘎德林耶、哲合忍耶和库布林耶。哲合忍耶意为“公开的”“高扬的”,又称“高赞派”;虎夫耶意为“低声”,又称“低念派”;嘎德林耶意为“大能”,有离家遁世习俗;库布林耶意为“至大者”,主要特点是静修参悟④。张承志一直明确无误地宣示自己是哲合忍耶,但其他回族作家的派别与门宦背景则并不为一般评论者所知,比如石舒清信仰嘎德林耶,李进祥是虎夫耶,马金莲和单永珍则属哲合忍耶⑤。宗教的背景或有或无、或深或浅地对他们文学风格的形成和书写主题产生潜在的影响,不了解这一点,评论就无法深入。 回族文学长期以来在批评界形成了一个刻板印象,似乎一定要涉及宗教信仰才算具有“民族性”。这其实是批评的幻觉和懈怠。除了那些直接以宗教为题材的作品,当信仰植入到日常生活腠理之内时,日用而不知才是常态,在作品中强调信仰成分,恰恰说明它已经在生活中疏离出来,成为一种刻意的标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丽华、木妮、曹海英等回族作家,她们或者着力于书写男女情感纠葛,或者观察城市生活中的琐碎与漂泊,并无多少“民族性”或“宗教性”的内容⑥,呈现的是世俗化时代现实生存的一面,同样也是回族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可以通过宁夏回族作家的书写,看到一幅幅世俗化时代的信仰与生存的细部图景——文学的力量正是通过审美与细节发生作用。但话又说回来,回族与中国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如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或者塔吉克族不同的地方在于⑦,回族是移民性的“因教成族”,族群的构成并不倚重语言、血缘或地缘关系,主要凭借的是宗教信仰,而其他民族则可能原先就有约定俗成的人群共同体,甚至原先信奉的是其他宗教,后来才改宗伊斯兰教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