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在“八二宪法”中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以下简称“建设者”)这一用语一般不会引起读者或研究者太大的注意,“一晃而过”并不违反阅读或研究的通行机制,因为宪法文本有太多更重要的内容需要关注,比方说权利与制度。然而,任何一个新的用语,其背后都可能蕴含着一种思想、观念生成的大问题,而将它揭示出来则是阐释者的任务和目的所在。本文先从宪法中的时间问题开始。 一、宪法的时间意识 “建设者”的出现与“八二宪法”的时间观、时间意识密切相关。“现代时间意识”是被称作“八二宪法”的一种标志,也是“建设者”存在的时间维度。 中国的现代时间包括“革命时间”与“当下时间”。“革命时间”存有三个时间节点:其一,宪法序言所指向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革命的意义既被赋予了中国“现代时间”的开始,也被看作是推进这一时间进程的恰当方式和路径,而作为革命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呈现的既是这一事件的完成时态,也是革命时间的另一个开始。其二,1949年至1978年的中国历史进程。这一时间段落通常被称作“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然而,这一过程本身也是中国现代革命(无产阶级革命)的另一种叙事,“建设”是革命的存续方式。特别是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这一历史时段,革命符号替换了建设的指代,“抓革命,促生产”是其原则性标志,革命的旋转成为达至社会主义目标的时间累积。其三,在八二宪法中,“革命”已经隐退在文本的幕后,但革命时间并不单纯是与八二宪法相对峙的“过去”,而是不断涌入当下,参与“现在”的塑造。“革命时间”与“当下时间”作为现行宪法的现代时间意识,既具有前后相继的绵延特点,也呈现出一种并置状态,带有时间的空间化(spacing of time)特征。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宪法序言第五自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完全不同于“过去”的中国——是中国的“创世纪”,也是中国“现代时间”的真正开始。而革命既是“新”中国的锻造者,也是现代时间的开启者。宪法序言第一至第四自然段的内容①,汇成了“现代时间”的“过去”,其存在价值就是为“现代时间”的绽出所作的准备。革命终结了过去,又与过去相逢、汇合。“革命”确证了“过去”的意义,也把“过去”作为自己的“传统”带向未来。反过来讲,没有“现代时间”的绽出,“过去”就只是时间的流逝,并不带有任何的历史意义。这便是宪法“现代时间”中的“革命时间”。 而作为“现代时间”的“当下时间”集中在序言第七自然段:“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被看作是八二宪法的“现代时间意识”的经典表述。作为现代化属性规范者的现代性②,无论人们对之有多少歧见和争议,指向一种特定的时间意识却是共同的:“只有在一种特定的时间意识,即线性不可逆的、无法阻止的流逝的历史性时间意识的框架中,现代性这个概念才能被构想出来。在一个不需要时间连续型历史概念,并依据神话和重现模式来组织时间范畴的社会中,现代性作为一个概念将是毫无意义的。”③中国接受现代性(现代化)也是以这种不可逆的、进步的历史时间意识为前提的。当导源于西方世界的现代化随着西方殖民的脚步不断拓展、衍变为一种全球性的历史进程时,中国也被迫地被纳入了这一时间之中。在这种线性的带有进步趋向的时间坐标上,中国发现了自己的“落后”。“落后”不只是感到比别人差,而且是意识到自己与之处在不同的时间里。一个走在前面,而另一个还囿于后面的“过去”。在现代性的时间意识里,“过去”从时间的流逝状态被赋型为“传统”意义,既与“现代”断裂、相隔,又可能成为进步的拖累。时间决定了一切:“东西文化的差异,其实不过是时间上的……是时间上的迟速,而非性质的差异。”④因而,“赶超”就成为中国知识精英、政治精英持守的现代性观念,并具有高度的意识形态化色彩。即是说,自鸦片战争以来,无论中国的政治派别之间有多少纷争,追求以“富强”概念为表征的现代化成了他们政治权力争夺的高调合法性,一种被普遍接受的意识形态。“从此以后,所有要求改革与拯救社会的思想与运动,都以实现现代化为自己的目标……孙中山先生有自己的独特的现代化中国的生动想象——客观而言,20世纪中国历史的巨大的历史纷争,并不是要不要现代化之争,而是现代化的构成、条件与实现方式之争,是‘谁’的现代化之争。”⑤作为现代中国“创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的1954年,中国的政治家便清晰地、明确无误地提出了国家现代化的要求和目标⑥,十年之后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二十年之后又重申“四个现代化”⑦。而首次出现“四个现代化”表述的国家根本法,是1978年宪法。这是合乎中国历史和政治逻辑的形式,一种现代革命理想与现代性欲求相并置的“复调结构”⑧。 “八二宪法”所表述的“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则是一种现代时间意识的明示和确证,“根本任务”既规定了“当下”,同时又指向了“当下”的意义。具体说来,“当下”并不是一个自然时间概念,而是随身携带着由“革命”规定的现代时间意义,即“社会主义时间”。“社会主义”作为人类理想,被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切分为两个时间段落,一个“现在”的“初期阶段”和一个“未来”的愿景。“现代化”之所以被作为中国的现代时间来把握,是因为它受中国社会主义“现在”的规约。“现代化”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这个时间框架内被赋予了意义和价值。那又如何确证“初期阶段”自身的正当性呢?这由两方面提供保证,一方面,“初期阶段”是中国革命所至的时间,由革命提供它存在的时间维度。汉语的“革命”一词有两个来源,一为中国古典所提供,如《周易》“革”卦云:“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一为近代以来对英文“Revolution”(革命)的翻译。通过翻译,汉语的“革命”一词便与英语的Revolution建立起了一种对等关系。然而,这种对等关系是虚置的,汉语革命词语改写了Revolution的意义,是Revolution在中国这一异域的意义再生⑨。Revolution在英文中最基本的含义是“旋转”,即把一种不正确的东西倒转过来,具有“回复”的意思。1688年英国革命之所以被称为“光荣革命”,通常被认为是没有流血的革命。这只是其中的一义,更为根本的原因是,英王的行为被视作破坏了英国已形成的“合理状态”,而革命就是回转,回复到以前那种合理状态中去。汉语的“革命”一词则与其相反,带有“创生”、“创造”的含义。正如“天地革命”才有了“四时”,汤武革命则是创造了新世界。中国的现代革命追求的是“新中国”,而不是回复到中国过去的任何一种既定状态。革命连接着“新”,并通向“新”。正是因为中国现代革命创造“新”,从“无”到“有”,所以才有了社会主义的“现在”以及社会主义未来的许诺⑩。另一方面,作为“现在”的“初期阶段”,它最终的意义是由“未来”(国家目标)决定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则是未来(目标)为“现在”(“初期阶段”)提供的规范意义。即是说,作为目标的未来是一个带有合目的性的时间许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就像一条矢量时间之河,一直流向未来,不可逆转。虽然,这一进程中可能包含着反复、停顿、紊乱,但其方向始终是朝向未来的。在进步主义的现代时间链条上,因为有了“未来”的目的设定,历史也就变成了现在的过去,未来成了透支的现在。因为时间的前后相继,“现在”也就从一种漫无目的的游逛状态中摆脱出来,变成了瞻前顾后,其存在的意义由未来确证和担保。而宪法中的“建设者”作为一种时间维度的存在物,正处于这一进步主义时间坐标的“现在”位置上,其意义则是由“未来”(目标)给付和规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