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这一术语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非国家投资和非国营企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的通称。其办学主体呈现多样化,包括有公民个人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民主党派办学;社会组织、团体办学;非国营企事业单位办学;等等。在中国古代和近现代教育史上,实际上直至1952年,都将非国家投资举办的高等教育通称为私立高等教育。国际上对非国家投资举办的高等教育也泛称私立高等教育,其机构包括私立大学和学院、私立高等专科学校等。由于当前美、日等国已树立起“高等教育”即“中等后教育”的观念,使其包含的内容更复杂、范围更广泛。 当前在中国重新崛起的民办高等教育,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顺应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必然产物。它打破了国家包揽办学的局面,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多样化,扩大了高等教育机会,培养出更多专门人才,是件有利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大好事情。本文试图在对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历史发展和当代世界私立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现阶段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前景进行探析。并期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对这一教育热点问题更广泛深入的探讨。 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历史回顾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渊源流长。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古代私学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就顺应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的历史潮流,适应新兴地主阶级“养士”的政治需要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诞生。当时私学在各地兴起并形成不同学风,其中最突出的是孔子所办的私学。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统六艺者,七十有二。”孔子之后,“儒分为八”,其门生、弟子多继承他开创的事业,致力于办私学。由此可见,孔子是创办我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先驱。战国中期,诸子峰起,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私学至此,更为兴盛。在私学广泛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稷下学宫”,实际上可算是一所由官家操办而由私家主持的高等学府。各家各派的学者都汇集在稷下讨论学术和传授生徒,在一种宽松自由的文化氛围中促进了学术的进一步发展,由此奠定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 私学在秦代遭到禁废,然而却禁而不绝。秦亡之后,私学在汉代又重新兴起。这是由于汉初统治者放松了对文化教育的钳制,为教育发展和学术繁荣提供了一种较为宽松的政策,致使汉代官学、私学都获得较大发展。私学中出现的“经馆”(又称“精舍”、“精庐”)是一些著名学者聚徒讲学的固定场所,实际上相当于专门的高等教育机构。汉代的经师大儒从事私人讲学蔚然成风。与太学(中央官学)相比,经馆不仅传授儒学,而且还承担了非儒家学说的文化知识的传承任务,如黄老之学、法律、天文、星历图纬、医学等,因而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传授的具体知识上都比官学庞大、全面。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统一走向大分裂的动荡时期,由于战乱,统治者无暇顾及教育,因而教育事业总体上呈衰落景况。这一时期教育的延续主要是依靠私学、家学。当时由名师大儒开办的具有高教性质的私学的绵延,不仅为后代书院的建立和发展打下基础,也为隋唐时期教育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隋唐五代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官学很兴盛,私学也颇发达。由于统治者采取鼓励政策,儒家学者开办的具有高教性质的私学也较普遍。其中最著名的是隋末唐初大儒王通开办的私学,培养了不少王佐之才,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过重大影响。私立高等教育在隋唐时期成为教育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发达的官学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为隋唐时代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昌盛作出重要贡献。 唐末五代出现了“书院”,这可以说是一种以私人创办为主、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书院兴盛于宋,历经元、明、清,直至清末改为学堂,历时近千年。在宋朝,统治者实施“兴文教”政策,致使书院大兴。据统计,宋代共建书院173所, 几乎取代了官学而成为主要教育机关。最著名的有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嵩阳、茅山、丽泽、象山书院等,其教学内容以九经为主,还学习史学、诗文等,并形成以朱熹拟订的《白鹿洞书院条规》为代表的书院教育理论,不仅对当时学术文化和理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而且为后世书院所依循,影响到整个封建教育的发展。 元朝统治者对于书院因势利导,持鼓励和支持态度,使其数目大增,共达227所。由于元朝政府加强了对书院的控制, 使书院官学化倾向较为明显,导致书院丧失了淡于名利,志在问学修身的初衷,而逐渐沦为科举的附庸。尽管如此,元朝书院对于当时文化教育的普及、理学的传播仍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明初几代帝王都把办教育重点放在兴办官学上,书院未受到重视。因此明代书院经历了由衰而兴,后又遭三次禁毁的曲折道路。明代书院在极盛时,曾多达1200多所。无锡东林书院是明末影响最大的书院,不仅是教育和学术中心,而且是思想舆论和政治活动中心。由于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而遭到统治者的忌恨和禁毁。然而书院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虽经多次禁毁而“终不能止”。 清初九十年间统治者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书院沉寂无闻,此后逐渐由消极抑制转变为严格控制监督下的积极发展,使书院数量大大超过前代,多达2000余所。然而由于官学化的日趋严重,绝大多数书院成了科举的预备场所。清末出现了学习经史兼习自然科学和工商诸科的书院,这类书院是近代新式学堂的前身。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八月,清廷采纳张之洞、刘坤一的建议,下诏将所有书院改为学堂,预示着整个封建教育的破产。但无论如何,作为既是教学中心,又是学术活动中心的书院,是我国古代民办高等教育优良传统的一种体现。书院作为我国封建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文化、交流学术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