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非常重视教育事业,把教育看作是发展社会和人类自身的重要条件和动力。意大利从在50年代还是一个半农业国发展成为世界工业七强之一的国家,与其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科技人才有着重要的关系。随财政部高等财经教育考察团,于1996年12月12日至15日访问并考察了意大利政府大学科研部,意大利罗马三大经济学院(国立)、佛罗伦萨大学经济学院(国立)、米兰自由大学(私立),尽管访问和考察时间较短,关于意大利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财经教育的资料匮乏,有些情况又来不及询问,但还是有一些初步的印象。 总的印象是国家极其重视教育事业,尤其是高等教育;通过大学体制改革,依法扩大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力,减少行政干预,使高等学校能够按照教育自身的规律运行;结合意大利国家的具体情况,高校实行通才教育;注重应用,面向实践、面向社会(国内、国外)办学;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方面的做法,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印象: 第一,高等学校依据法律、法令办学,享有充分的自治权。 据意大利国家大学科研的官员介绍,意大利是法制国家,依法办学是意大利教育的一个特点。意大利早在1859年就颁布了《卡萨蒂法》,建立中央集权的教育制度,在意大利法西斯统治时期(1922—1943年)得到强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无实质性变化。比如,1947年作为法令实施、1953年通过的有关成人教育的教育法;1962年实施的有关儿童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法令;1968年实施的幼儿教育法令;1969年关于取消大学招生名额的限制和大学入学考试的法令;1973年关于教师均须接受“完全的大学教育”的法令;1973年批准的国家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至初中)、高中教育和提供普通文化、科学和工艺的高等教育的“原则法”;1980年通过的关于开设博士研究生课程和设立博士一级学位的法令;1989年通过的大学改革法案;1990年制定的决定引入欧洲通行的“中间教育体系”(类似我国的大专系列)的大学体制改革法;1991年通过的关于通过各种方式保证给予学生学习必要的支持的大学学习法等。 意大利宪法规定,大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治权。1989年意大利政府依法成立大学科研部,给予大学更多的自主权。 据意大利政府大学科研部官员介绍,大学科研部是管理高等学校的部门,负责大学教育、科研和技术发展,并制定大学教育三年发展计划和科技发展远景规划及年度计划,每三年向国会提交一份有关大学教育发展状况和科研发展状况的报告。在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是宏观指导,依法管理,学校根据法律、法令依法办学,对学校的建校、招生、分配、专业设置、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就业指导、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职称评审、对外交流等诸多行政事务不予干涉。政府大学科研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对大学进行资金分配。资金分配的程序是:国家预算——财政拨款——大学科研部——观察中心(提供数据、情况和意见)——分三大款项(1.行政开支2.专项3.基本建设)拨至大学——财政部派出机构对大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和检查。据这位官员介绍说,为了使学校更有利于自治,1993年对原有的宪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1994年1月1日实行的宪法规定,给大学以更大的自主权,实行了新的拨款制度和监控制度,如对大学教师和非教师费用开支的科学化、规范化,对新课程的开辟和发展,对教授科研学术活动、教学科研的模拟、对新增加的博士生,对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实施,对非国家大学等项内容,都设立了专项资金。再如,1993年以前,各高等学校对国家所给予的财政拨款,只能按大学科研部的规定使用,1994年以后,对国拨资金的使用更灵活了(比如,人头费的使用实行了包干制度),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率和大学自治的效率。 总之,意大利政府的大学科研部给我们一个总的印象是,他既代表政府的利益(政府的职能部门),又代表学校的利益(为学校服务的机构),是政府与学校之间的“中介”和“缓冲带”。据大学科研部的官员介绍,给予大学更多的自主权,给予科研更多的自主权,给大学和科研机构在人事和经费安排上更多的自主权,是由该部首先提出的。这给大学教育和科研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扩大了大学与公立和私营机构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进行的合作。使大学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根据意大利国家的具体国情,高等学校实行通才教育。 意大利是欧洲建立大学,发展高等教育最早的国家之一。早在13世纪初、中期,就出现了一批大学的雏形,如,博洛尼亚大学已有900多年历史,被公认为欧洲最古老的大学。 意大利高等教育的学校分大学和非大学水平两类。大学又分为国立大学和私立大学。 意大利人口5642.5万(1984年统计),工业发达,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485美元,是欧洲七大强国之一。意大利现有大学64所,389个系,1054个本科专业,300个专科专业,13000名正教授,18000名副教授,16000名研究人员,150万大学生,10000名研究生,25000名大专生。 意大利大学本科学制文、理科为4年,医学及工科专业为5年。设学士、博两种学位。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 意大利大学教育体制在近三十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高等教育发展很快。其中最大的一个变化是,1969年意大利政府颁布第910号法律,取消了大学招生名额的限制和大学入学考试,规定凡持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文凭均可注册任何大学的名系科学习,使大学由面向少数人,变成向广大青年人开放的大众性的学校。 这项变革的主要原因是由意大利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首先是意大利的科学技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到了飞速发展,对就业人员文化素质、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其次是在于弥补由于社会上诸因素造成的在接受大学教育机会上的不平等(比如,由于地域上的差别造成的办学条件、教学条件的差别,教师水平的不同造成教育质量上、学生文化程度上的差别),使在不同条件下毕业的高中生能够在接受大学教育的权力上有平等的机会。再次是意大利认为只要培养出文化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且又学有专长的劳动力,就会自然增加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就业机会。 这样一种“通才培养”方式,使意大利的大学教育迅速膨胀。特别是在取消入学考试的头几年,比如1971—1972学年,高中毕业生的87.1%进入大学。据1971—1991学年统计,20年中,大学生人数(只计算按期注册生)增加46.8%。大学取消入学考试,每年注册大学的人数剧增。据近10年的统计,平均每年60—70%的高中毕业生注册大学,1991—1992学年达到73.6%。但大学的淘汰率很高,即意大利大学教育的成品率、合格率很低(相对于注册人数)。据1979—1980学年至1984—1985学年5年的追踪统计,各类学科、专业的学生能正常按年注册,直至毕业的平均人数,仅占一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7.9%。由于意大利大学实行的是学分制,又有严格的考试制度,因此流失生率很高(主要在1—2年级)。例如,大学一年级注册人数为1000人,到了第二学年,注册人数减少为711人,到了第三学年,仅剩下581人,从第三学年到第四学年,流失生率相对减少,基本稳定。但这种流失现象在各类院校中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据罗马三大(国立)校长和罗马三大经济学院院长介绍,该校流失生率较低,但能按期毕业的学生相对数较少。比如,大学一年级注册人数为1000人,第四年可剩700—800人,毕业200—250人,毕业生率30%左右。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尽管意大利大学的流失生率较高,毕业生率较低,但学生可重复注册,重复就读,而且学生在校期间有一门课程考试通过,学籍可一直保留。所以,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还是多,毕业学生的绝对数还是高的。还应指出的是,意大利私立学校毕业率高达90%(私立学校依法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受法律保护,学生的毕业文凭与国立大学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