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越来越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考试标准趋向统一 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大学的入学考试明显带有由学校单独考试向统一考试过渡的趋向,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用统一考试作为调控的手段,实行统一的教学计划,保证基础教育的质量。 目前,美国大部分高校要求考生首先参加诸如美国大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学习能力倾向测验”或由美国大学考试公司主持的“全美大学入学考试”。学生只有达到进入大学学习的最低知识和能力标准,才可入校学习。当然,作为录取条件,学校还要考查学生的其他资格。有少量的高等学校还要自己组织考试,依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条件择优录取。 1988年,英国推出全国性的统一考试——“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后,开始逐步实行普通教育阶段的统一课程计划。“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是高校招生的依据之一,在此基础上考生还要进行普通教育证书的高级水平考试。 70年代初,日本各大学的入学考试是由学校自己组织的,由于考试题目在难度和范围上很多都超出高中的课程,对高中教学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1977年日本成立了大学入学考试中心,1979年开始实行统一的普通成就考试(ACT),无论是国立还是私立大学,均参考学生的ACT成绩和学校自己举行的学科考试成绩录取。 从1945年以来,韩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进行了多次变革。1969年确定了统一的大学入学预考和大学自行组织重点考试的联合考试制度。大学入学预考带有资格考试的特点,只允许通过考试的学生参加大学重点考试。1982年,大学入学考试为学力测验(侧重知识的一种测验)所取代。1996年,韩国决定大学入学统一考试只考3门,科目为语文、英语、数理探求,统考科目不允许大学再次进行考查。 重视对学生的全面考查 世界发达国家高校招生录取标准已由重视入学考试成绩,转向全面考查、评价学生。既包括了解学生中学的学习成绩、学习状况,还包括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考查,如兴趣、个性、特长等,其中对道德品质的考查占有重要的地位。考查方法主要依据学校的文字材料,记录册、推荐信等。但近年,以面试、口试形式考查非智力因素的学校比例在增大。 美国大学招生的基本依据为:a.高中学习成绩;b.高中成绩名次;c.统一的入学考试成绩;d.推荐信;e.面试;f.其他方面。 推荐信通常由任课教师或校长写,有的高校要求有2-3封推荐信才可以。信中除学习成绩外,对其他方面的情况也要作较为详细的介绍。目前许多大学提高了对考生非智力因素的重视,推荐信在这方面是极好的参考资料。“其他方面”一项,包括道德品质,也包括非智力因素等。录取学校对各项指标的要求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英国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不仅仅是中学毕业时的最终成绩,还包含有平时“学科作业”成绩。所谓学科作业成绩是由任课教师评定的学生平时完成作业或测验的情况。大学招生还要辅之以面试、推荐信等,对学生的考查相对于单一的入学考试要全面许多。 日本除了考试成绩外,大学在录取考生时,中学还要提供由班主任填写、经有关委员会审议的调查书。调查书中包括学习成绩概评栏、健康状况栏等。在特别活动记录栏中要填写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态度、出席状况、社会工作经验等。在行动及性格的记录栏中要填写学生的兴趣、特长、读书倾向等。最后是否录取要对多种参考资料进行综合评估才能决定。 韩国的大学录取中,中学成绩占总分的40%。中学成绩分为学科课程和社会活动,社会活动成绩由参与的态度和活动表现等组成。1996年又明确规定大学录取学生必须考查考生在中小学所有学年的“综合生活簿”,大学可有选择地考查考生的学习能力和实际技能。 大学入学考试由一次转向两次或多次考试 1988年,英国实施“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该考试是在中学5年级时举行(英国习惯称为16岁考试)。20门考试科目,考生一般任选5门,不同的大学要求不同的考试科目,选考的科目将会影响今后学生所报考的学校。在中等教育结束时,学生还要参加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习惯称为18岁考试)。这两次考试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和衔接性,都作为大学录取的依据。各大学选拔的标准不尽相同,一般要求前者的3科再加后者的2科合格者,或者前者的1科加后者3科合格者。有的大学还要在此基础上单独再加一个入学考试。这样,录取就不是仅仅看中学毕业时的最终成绩,也看两年前的成绩。 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分为两次,即普通成就考试和各大学举行的学科考试。普通成就考试以中学教学大纲为依据,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科目包括5个学科的8门课程,学生必须参加全部5个学科考试,其中每科可只考一门课程。如果学生有一科放弃,将失去参加第二次考试的资格。这次考试的作用在于为各院校在入学考试之前进行一次最初的甄别。考试着重考查所掌握的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前者。3个月后,各院校开始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按系别出题,不同系、不同专业考试内容不同,主要是对考生的特殊能力和包括课外活动在内的多种能力的测查。 韩国学生可以在高中第三年参加两次“学能”考试(主要考查学习能力倾向),取其中的最佳分数。第二次的大学考试,各大学最多可以考两门。形式可以是笔试、实验考试、面试、口试等,大学可有选择地考查考生的学习能力和实际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