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李鹏总理重申要以提高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发展高等教育,通过改革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使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它是在我国现有研究生教育基础上,即基本不增加新的培养单位,通过挖潜、改革、充实、提高,使规模适当、结构优化、高质、高效的发展方式,而不是单纯铺摊子、扩规模、大量增投入的外延扩大的发展方式。是指质的发展和提高。现阶段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内容主要应包括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和综合国力增长的可能支撑,制定合理的发展规模和增长速度,使研究生教育能适度稳步协调地发展;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适度增加投入,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学科建设,按分层次办学的原则,相对集中,突出重点建设研究生教育培养基地,提高办学效益;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和学位制度,实现在本世纪末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的战略目标。要走好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关键要解决好规模、速度、结构、质量、效益、体制诸问题。关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问题,笔者曾作过探讨,结论是根据需要和可能,我国研究生教育应适度稳定地发展。从1995年起以小于10%的速度逐年增加招生人数,即可实现1992年12月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所发《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所提出“2000年在学研究生规模力争比1992年翻一番”的要求[①][②]。这与1995年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国家教委朱开轩主任宣布的“研究生招生人数,在今年5万人的基础上,大致按7%左右的比例逐年有所增加,到2000年,在校研究生达到20万左右”[③]基本相符。本文要探讨的是结构、质量、效益问题,是研究生教育发展中“质”方面的一些问题。 二、根据和前提 继《纲要》和1992年所发《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关于研究生教育发展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方针或讲话精神,我认为至少有三个,可以作为我们讨论问题的根据和前提。一是1995年全国研究生工作座谈会朱开轩主任讲话及文件所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方针是:立足国内、适度发展,优化结构、相对集中,推进改革、提高质量[④]。这是“九五”期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二是1996年4月底在第14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李岚清主任谈到今后五年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思路时,概括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推进改革,把一个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更高的研究生教育带入21世纪”。[⑤]三是1996年3月28日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四个交通大学领导时,提到在我国经济工作正在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新形势下,我国教育工作必须进一步解决好两大重要问题,一是教育要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二是是全面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简言之,一是全面适应,二是全面提高,这也可以说是当前全国教育工作面临的“两个重要转变”。现在正在进行的各项改革和建设工作,都要有利于促进这“两个转变”。尽管总书记讲的是整个高等教育,我认为对研究生教育同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上这些提法,是指导我们工作的基本根据和前提。为了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实现“两个根本转变”,要把一个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更高的研究生教育带入21世纪,在确定了合适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后,就是要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层次结构、学科体系、学科结构和布局;要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健全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起完备而又符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需要而又符合高层次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体系。这里的关键是“结构、质量、效益”这六个字。我认为这三者是不可分的。这里,人才质量是核心。结构是否合理,要看培养出来的人才质量如何,能否符合社会需要(包括结构性的多种需要)。办学效益如何,也要看人才的质量如何,没有质量的数量和规模是无益的,不仅没有效益,只能是浪费资源,甚至危害社会。所谓效益不是数量和规模的单纯增加,而是在提高质量前提下所具有的效益。另一方面合理的层次结构、学科体系和结构布局又是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和基础。人才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高低也要以学科结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社会需要为前提,否则质量再高、结构不合理,不符合需要,也是没有效益的。所以全面适应需要应是检验我国研究生教育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准绳,当然“需要”应该有全面的考虑。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着眼于长远,要统筹考虑各级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现在的任务就是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座谈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和江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及规定的任务。 三、关于调整优化结构 1.社会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就含有结构性的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 人才结构性的不合理不仅浪费人才资源而且会造成社会不安定,必须根据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人才预测,不断了解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优化结构。由于人才培养有一定的迟后性,因此,人才预测还必须有一定的前瞻性。当前就应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以及科技发展的趋势、科技工作的战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作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预测,科学规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模、速度、结构、效益、质量和质量控制机制等。 调整结构是多层面的,包括学位层次结构、学科结构、人才培养规格类型、人才培养知识结构的调整等等。 2.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方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现行学科结构和体系不尽合理,不能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 从表1、表2看,无论是现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点的学科结构,还是已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人才的学科结构看,基本上是原有学科基础和导师学科专长的反映。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与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比较相对滞后。学科单一,基础学科、传统学科比重偏大,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应用学科比重偏小。因此,出现不少学科主要是应用性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缺口较大,而有些学科主要是传统的基础学科的毕业生又分不出去的“产销不对路”现象。 ——硕士生培养规格、类型比较单一,培养要求偏于学术性。加上不少学科、专业设置口径偏窄,课程设置基础窄又过于专门化,且内容偏旧,更新不快,对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注重不够,造成学生知识、能力结构不甚合理,有些学科研究生的适应能力不强。 表1 中国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科类分布(按学科门类)1995.12
——在学位层次结构上,总的来说,由于这十多年来,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学士和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渐趋合理,但近几年博士生教育发展偏快,已有层次结构偏高,硕士生教育博士生教育的发展不够协调问题。 按国际上的统计规律在人均GNP小于500美元的国家中每100名在校本专科生所对应的研究生在校人数为3.58左右。而我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生教育始终保持着较高比例,对应的比例一直在4以上。1994年已为4.57。另外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比例即使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从60年代至今一直稳定在10∶1(见表3),而我国到1994年授予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之比为7.3∶1(见表4)。问题在于近几年博士生的招生数发展过快,硕士生相对于博士生的招生数比例连年下降,1990年为7.9∶1,1994年为4.6∶1,1995年为3.6∶1。(见表9)也就是在2000年前我国授予硕士学位相对于授予博士学位的比例将是3.6∶1,甚至更低。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大量需要的应是硕士层次人才,这样的层次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