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自己的确曾经讲过,《骆驼祥子》“是一本最使我自己满意的作品。”①但他同时又认为,“《离婚》是他所有小说中最好的一部”②,并表示创作《离婚》,是他“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③查阅史料我们不难发现,老舍对于《离婚》的热情,似乎要远大于《骆驼祥子》。比如,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一批青年学子“选举他的最佳作品,大家一致投《骆驼祥子》的票”,可是老舍本人则不以为然地说:“非也,我喜欢《离婚》。”④老舍钟情于《离婚》,而《骆驼祥子》却成为了“经典”;这其中恐怕一定有许多鲜为人知的奥秘,正等待着我们这些研究者们去做深入细致地历史考证。 楔子:文学经典概念的理论困惑 探讨《骆驼祥子》的经典化过程,我们首先有必要去了解一下什么是“文学经典”。 “经典”一词最早源于拉丁语“classicus”,意思是“极好的”或“一流的”,与中国古代的“经书典籍”同义;而所谓的“文学经典”,则是指“公认的、堪称楷模的优秀文学和艺术作品,对本国和世界文化具有永恒的价值。”⑤本世纪初,国内学界曾就“什么是经典”的学理问题,展开过一场颇有声势的大讨论,许多著名学者都被卷入了其中。人们普遍认为,文学经典的形成,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一般来说,那些我们今天所谓的‘经典’必然要经过反复不断地被阅读、被解释、被评价,然后其价值才能逐渐被认定,也才能最终成为后人心目中的‘经典’。”⑥经典之所以为经典,主要是“取决于经典本身的价值内涵及其永恒魅力而不是外部力量。”⑦换言之,文学经典“指的应是具有丰厚的人生意蕴和永恒的艺术价值,为一代又一代读者反复阅读、欣赏,体现民族审美风尚和美学精神,深具原创性的文学作品。”⑧对于中国现代文学来说,“由新的知识系统所带来的新的价值观”,“其核心就是人的发现与科学的发现。”⑨童庆炳先生还特别指出,“文学经典建构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起码要有如下几个要素:(一)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二)文学作品的可阐释的空间;(三)意识形态和文化权力变动;(四)文学理论和批评的价值取向;(五)特定时期读者的期待视野;(六)发现人(又可称为‘赞助人’)”。如果作品不具备这些内部与外部因素,也就失去了它的经典价值了。⑩ 那么,文学经典究竟又是由谁来决定的呢?参与讨论者也基本上认同斯蒂文·托托西的说法,文学经典的产生,与“文学制度”有关,即“包括教育、大学师资、文学批评、学术圈、自由科学、核心刊物编辑、作家协会、重要文学奖”等因素,直接决定着“经典”的命运。(11)比如洪子诚便认为,“文学经典的确立,自然不是某一普通读者,或某一文学研究者的事情。它是在复杂的文化系统中进行的。在审定、确定的过程中,经过持续不断的冲突、争辩、调和,逐步形成作为这种审定的标准和依据,构成一个时期的文学(文化)的‘成规’。”(12)陶东风则更是直言不讳地说,经典不一定是审美的产物,“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审美’标准,对于‘审美性/文学性’的强化本身同时也是对于民族国家文化认同的一种新的理解与想象,而且相当程度上得到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与支持并被纳入了‘思想解放’的国家话语。”在他看来经典的认定过程,与其说是一种文学活动,还不如说是一种精英话语的权力显现,“比如作家协会、主流杂志、重要的批评评价机构、各种评奖机构等,这种机构同样掌握着文学经典化的巨大权力”。(13)由于“文学制度”是被少数精英所掌控的,因此“文学史以及作为文学史标志性作品的文学经典的选择,不可能做到‘纯粹’的客观。”(14) 这场关于“文学经典”的学术大讨论,表面上看起来轰轰烈烈,可实际上不但没有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相反还把问题弄得越来越复杂了。比如,参与讨论者都一致认为,“读者”、“批评”和“体制”,是造就“经典”的三要素;然而,在这三要素当中,到底是哪一种要素在起主导性作用呢?没有人能够对此给予准确地回答。徜若说“读者”是决定性因素,那么大仲马和张恨水都拥有最大的读者群体,但为什么大仲马直到二○○二年才被移入“名人堂”,而张恨水现在仍被戴上个“通俗”的帽子受到研究者的冷落?于情于理显然都说不通。徜若说“批评”是决定性因素,那么众多的批评之声,试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呢?人们自然会说,当然是那些权威批评家;再问,权威批评家又是怎样产生的呢?人们则不得不把视线,去投向关键性的“体制”问题。徜若说“体制”是决定性因素,由于“体制”是一种常变的动态过程,那么是否就意味着“经典”本身,也是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果真是如此的话,我们还谈什么“文学经典”的永恒价值呢? 正是出于对“文学经典”概念的强烈质疑,我个人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发现了许多用理论所不能解释的文学现象:比如,有些作品本身并不具有“经典”意义,却被人为地“经典化”了;有些作品本身具有“经典”价值,但却被强制阐释的价值所代替了。如果我们不去正视这一问题,那些五花八门的现代文学史教材,只能是一种停留在课堂上的八股文章,而无法走向社会且得到广大读者的由衷认同。所以,我想通过史料之间的相互印证,重新去梳理一下几十年来《骆驼祥子》的接受史,进而解开“经典”问世的运作之谜。 上篇:曾经被冷落的《骆驼祥子》 众所周知,《骆驼祥子》创作于一九三六年,并从一九三六年九月到一九三七年十月,连载于林语堂在上海所办的半月刊杂志《宇宙风》。老舍说“因为连载的关系,我必须整整齐齐的写出二十四段”,(15)即每两期发表一段。曾有学者认为,“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九年间,《骆驼祥子》一共印行了十六版(不含盗版)”,(16)足以证明“当时的读者对《骆驼祥子》也加以热切的关注”。(17)这种判断无疑是错误的。《骆驼祥子》一九三九年由人间书屋初版时,印数标明只有两千册,以后的版本都没有标明印数,想必也不会太多。如果我们都按两千册计算,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十年时间里,总共也就印了三万册左右,平均每年三千余册,且有的版本错漏颇多、纸张极差,何谈读者“热切的关注”呢?另外,《骆驼祥子》问世以后,社会的反响更是寥寥无几,从一九三六年到一九四九年,评论《骆驼祥子》的文章一共只有十八篇,且绝大多数都在千字左右,不是广告性质的“推荐文”,便是即兴而发的“读后感”。相比之下,一九三六年一年之内,评论《离婚》的文章,就多达十余篇。可见读者对于《骆驼祥子》,明显缺乏阅读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