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法制建设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建立自己的教育制度和教育体制时,极为重视教育立法工作,而且是立法先行,用以规范行政管理部门和办学法人的有关行为,以便遵循教育的规律,进行教育体制改革,使高等教育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受到法律法规的监督和保护。如战后的日本推行所谓“教育立国”的政策,政府先后颁布了大量的高等教育法规。使得高等教育60年代后有了迅速的发展,为日本经济的腾飞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无论从国外可资借鉴的经验,还是从我国应当记取的教训看,只有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法律和法规,才能使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深化,以便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只有建立健全法律和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严格依法治教,才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改善对学校的宏观管理,履行规定的职责,办学法人才能严格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用好办学自主权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议上曾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法制经济。高等教育的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应通过健全高等教育法制予以保障,使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办学”。这充分说明,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也必须法律先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高等学校有效自觉地建立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二、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政府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干预进行宏观管理”。这就为政府转变职能,改善和加强对学校的宏观管理指明了具体的方向和重点。改革过去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是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它也是一个关键性的环节。因此,为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实现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除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外,还要真正把立足点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检查评估、政策指导和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为此,政府部门最重要的应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市场中介组织作用 加强市场中介组织作用是改善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必须依据这一要求,加强中介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参与监督的力度,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2.发挥拨款机制的作用,改革投资体制,建立基金制 充分发挥拨款机制的作用,加强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是国外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之一。不论是实行地方分权制的美国、加拿大,实行中央集权制的法国,还是实行地方中央均权制的日本以及实行院校自治的英国,其政府都利用拨款手段来对高等学校施加影响,使国家的意志得以贯彻,促进本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些国家颁布的有关高等教育的方案或条例都是跟拨款联系在一起的,从而保证各项立法措施得以实施。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状况至今未能改变,结构性浪费与教育经费紧张并存的现象愈演愈烈,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教育投资体制的问题没能很好的解决,单纯靠国家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分别管理,大大削弱了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和作用。所以,政府建立基金制,建立新的投资制度,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3.建立检查评估制度 我国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国范围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对于高等学校端正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教育评估在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高校内部的微观管理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教育评估制度要作为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政府行为,使得这一有效机制得以运行在高校之中。问题在于政府要区别不同时期带来的不同情况进行组织协调,制定相应不同标准等,以便发挥教育评估在加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三、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改变学校隶属和投资关系,而是要把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权力,建立起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上面。我国建国以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出现起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只是单纯考虑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而没有很好地给学校应有的办学自主权。学校在许多管理上无权作出决定,影响了学校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又使学校只对上级负责,无视社会需要,盲目发展,加剧了教育结构的失衡。应当充分认识,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是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育和运行对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之一,就是高等学校应当成为拥有办学自主权和法人实体,这样高等学校才能通过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应负的责任,增强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责、权、利,使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切实到位。这需要政府和学校做一系列大量的准备工作:(1)政府要转变职能,实行政事分开,把属于学校的权限,坚决放给学校。(2)政府还要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除加快立法外,政府应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科学可行的宏观调控手段。(3)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要协调各方面的改革,使各个方面先后出台的政策措施相互匹配,协调一致,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落实和行使好办学自主权。(4)学校要做好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必要准备。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干部素质水平,改革现有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健全民主监督,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学校面向社会,并使社会各界能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高等教育办学的有效机制,争取尽快完成高等教育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