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以降,佛教日趋兴盛。佛法东传及其中国化的历程,引起了中古宗教、哲学乃至文艺的时代更新,佛学甚至渗透到中国文化的整个结构。现存晋唐佛教文献大体上由汉译佛经、僧尼传记以及释氏辅教之书等构成,佛教叙事文学由此进入学术视野。佛教僧传著作在中古颇为发达,“大致经历了从单传到类传、通传的自然发展”(阳清《<高逸沙门传>索隐》,《文献》2016年第1期)。孙绰《名德沙门题目》因其促进了僧传文学的时代建构,颇具学术价值。 东晋孙绰以文才垂称,一生著述丰硕,众体皆备。作为一代文宗,孙氏信奉佛教,与名僧支遁、竺法潜等多有往来。与此相关,慧皎《高僧传》记载孙绰撰有《道贤论》,“以天竺七僧,方竹林七贤”,所谓“护(竺法护)匹山巨源”,“法祖(帛远)匹嵇康”,“乘(竺法乘)比王濬沖”,“深(竺法潜)比刘伯伦”,“遁(支遁)方向子期”,于法兰“比阮嗣宗”,“邃(于道邃)比阮咸”(释慧皎著,汤用彤校注《高僧传》,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4-170页)。孙氏还撰有《名德沙门题目》《名德沙门赞》《喻道论》《正像论》等佛教论著,曾为两晋多位僧人作过传赞。 孙绰《名德沙门题目》,僧祐《出三藏记集》、道世《法苑珠林》、严可均《全晋文》等作《名德沙门论目》。姚振宗则认为“孙绰有《名德沙门论》”(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二○,《二十五史补编》〔四〕,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5368页)。据考察,《名德沙门题目》与《名德沙门赞》实互为一体,两种称名最先出自于《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当时亦简称为《沙门题目》《题目》《目》《赞》等,其文本在唐前已佚。《隋书·经籍志》等史志均未著录,后世相关评论甚少。《全晋文》曾辑录《名德沙门论目》佚文一则,兹据《世说》注等文献,整理其佚文五则如下: 一、释道安博物多才,通经名理。《出三藏记集》卷一五《道安法师传》(释僧祐《出三藏记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高僧传》卷五《晋长安五级寺释道安》、《法苑珠林》卷二四《敬佛篇第六之五》(《四部丛刊初编》本)、《全晋文》卷六二(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按:《高僧传》载有“孙绰为《名德沙门论》,自云”,遂误《题目》为《论》,实即“孙绰为《名德沙门论目》云”,“自”乃“目”字形讹,又点校失误。《法苑珠林》“博物多才,通经名理”作“博物多通,才经名理”,乃传抄致讹。 二、道壹文锋富赡。《世说·言语》注(刘义庆著,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年版)、《全晋文》卷六二。按:《全晋文》“道壹”前有“竺”字,严氏添。 三、于法开才辨从横,以数术弘教。《世说·文学》注、《高僧传》卷四《晋剡白山于法开》。按:《高僧传》“从横”作“纵横”,“弘教”后有“其在开公乎”一句,疑衍。 四、法汰高亮开达。《世说·赏誉》注。 五、支愍度才鉴清出。《世说·假谲》注。 严氏《全晋文》亦曾据《世说注》等文献,辑录《名德沙门赞》佚文九则。兹以严氏辑本为基础,补充引注,适当说明,摘录其佚文如下: 一、驰骋游说,言固不虚。惟兹壹公,绰然有余。譬若春圃,载芬载敷。条柯猗蔚,枝干扶疏(竺道壹赞)。《世说·言语》注、《高僧传》卷五《晋吴虎丘东山寺竺道壹》、《全晋文》卷六一。按:《高僧传》“驰骋游说,言固不虚”作“驰词说言,因缘不虚”,“载敷”作“载誉”,“条柯猗蔚,枝干扶疏”作“条被猗蔚,枝干森疏”。 二、凄风拂林,明泉映壑。爽爽法汰,校德无怍。事外潇洒,神内恢廓。实从前起,名随后跃(竺法汰赞)。《世说·赏誉》注、《高僧传》卷五《晋京师瓦官寺竺法汰》、《全晋文》卷六一。按:《高僧传》《全晋文》“明泉映壑”作“鸣弦映壑”,《高僧传》无“事外潇洒”及以后诸文。 三、支度彬彬,好是拔新。俱禀昭见,而能越人。世重秀异,咸竞尔珍。孤桐峄阳,浮磬泗滨(支愍度赞)。《世说·假谲》注、《全晋文》卷六一。 四、会公萧瑟,寔惟令质。心无近累,情有余逸。属此幽夜,振彼尤黜。超然远诣,卓矣高出(康僧会赞)。《高僧传》卷一《魏吴建业建初寺康僧会》、《全晋文》卷六一。按:《全晋文》“寔”作“实”,“属”作“厉”。 五、小方易拟,大器难像。桓桓孝龙,克迈高广。物竞宗归,人思效仰。云泉弥漫,兰风肹响(支孝龙赞)。《高僧传》卷四《晋淮阳支孝龙》、《全晋文》卷六一。按:《全晋文》“桓桓”作“盘桓”,“肹”作“肸”。 六、人亦有言,瑜瑕弗藏。朗公冏冏,能韬其光。敬终慎始,研微辩章。何以取证?冰坚履霜(康法朗赞)。《高僧传》卷四《晋中山康法朗》、《全晋文》卷六一。按:《全晋文》“研微辩章”作“研核微章”。 七、索索虚衿,翳翳闲冲。谁其体之?在我刘公。谈能雕饰,照足开曚。怀抱之内,豁尔每融(刘元真赞)。《高僧传》卷四《晋剡东仰山竺法潜》、《全晋文》卷六一。 八、《易》曰翰白,《诗》美藻。斑如在场,芬若停潦。于威明发,介然遐讨。有洁其名,无愧怀抱(于法威赞)。《高僧传》卷四《晋剡白山于法开》、《全晋文》卷六一。按:《全晋文》“场”作“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