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周祈《名义考》有“书翰刀笔”条曰:“古者用羽翰为笔以书,故曰书翰。刀以削简牍,吏以刀笔自随,故曰刀笔。今人直以翰为字,以刀为深文杀人,失古人命名之义矣”(694)。古代所称刀笔吏、刀笔文中“刀笔”一词的来源,的确与上古时期“古人未有纸笔,以刀雕字,谓之书刀,亦如笔也”①的书写方式直接相关。然而,以兵器之锋锐喻笔,以刀②、剑、戈、枪等各色兵器喻笔,乃至以兵器之淬炼磨砺喻笔,在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场域中是一个自成系统的丰富现象,绝不能仅以“误为深文”为之诠释。一方面,它起源于比类取物的思维习惯及用兵之术等对文学创作理论的渗透,并在具体运用中指向特定的文风以及文体。另一方面,它是古代文论中器物取喻现象的一个重要的折射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看似随意而就、不具备完整的系统性与清晰的逻辑性,而其“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象喻传统正是对其进行深度破译的文字密码之一。③通过对兵器喻笔现象的观测,我们不仅能够穿梭于书论和文论,剖析它的特点和思想渊源,还能深入解读它的生成与古代文论发展阶段之间的密切关系,并以此为据点对器物象喻推动文论发展的作用进行推理,从而提取出清晰的“匠人制器”与“文人制文”乃至文人的自我修炼之间的逻辑关系,对研究古代文学批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兵器喻笔现象的生成——从初始构词到思想源流 汉代韩婴《韩诗外传》曰:“传曰:鸟之美羽勾啄者,鸟畏之;鱼之侈口垂腴者,鱼畏之;人之利口赡辞者,人畏之。是以君子避三端:避文士之笔端,避武士之锋端,避辩士之舌端”(281)。在这里,文士之笔与武士之锋首次被相提并论。以兵械兵器之尖端作为原始意义的锋④初次与笔结合构成固有词组,是在南北朝鲍照《拟古八首(其二)》诗中:“两说穷舌端,五车摧笔锋”(鲍照158)。此处所本显然是前引“君子避三端”一说,然而用以文字书写、书法创作与绘物描形等纯粹文人活动的笔在作者眼中拥有了兵器之锋。从“摧”字可以看出,“笔锋”这一构词绝不仅仅源自于毛笔末端的尖锐形状,它更多地蕴含着需以五车之富学相与抵御的力量感与争持感,是对语言的现实力量的强调。紧随鲍照之后,李谧《明堂制度论》曰:“使九室之徒奋笔而争锋者,岂不由处室之不当哉”(327)。刘勰《文心雕龙·物色》云:“故后进锐笔,怯于争锋。莫不因方以借巧,即势以会奇”(694)。进一步以短兵交接中的“争锋”诠释文人之笔。沈约《宋书·袁淑列传》载其奏议曰:“罄笔端之用,展辞锋之锐,振辩则坚围可解,驰羽而岩邑易倾”(1838)。这是目前可及最早的用“辞”与“锋”构词的文献,由“笔端”一词不难想到这正是前述“三端”典故结合“锐笔争锋”的衍化。自唐代以降,以锋喻笔、以锋饰笔、以锋论笔的文字现象逐步大量出现,获得了广泛且长久的稳定延续。如唐黄滔《省试人文化天下赋》:“遂使九州四海皆瞻黼黻于朝端,墨客词人交露锋芒于笔下”(黄滔98)。以笔锋交战来形容广大文人举子一同参加国家级试赋的盛况。又如明李东阳《思石钟山辞》:“惟词人之豪宕兮,笔锋莫之敢当。纵驰波于万壑兮,宁肯度尺而寸量”(李东阳617)。将苏轼的笔触视作不可抵挡的锐器雄锋,以此抒发读《石钟山记》后“壮其为辞”的感慨。 继以兵器之锋锐喻笔后,直接以各色兵器喻笔的文字现象亦逐步浮现。其中出现最早、数量也最为可观的便是以刀喻笔。不可否认,它的形成与竹简记事、刀削错字这一早期书写方式有深刻的联系。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刀笔”便用以指代官吏所写的案牍文章,如《文子·微明》:“老子曰:相坐之法立,则百姓怨;减爵之令张,即功臣叛。故察于刀笔之迹者,不知治乱之本;习于行阵之事者,不知庙战之权”(文子136-37)。这种指代一方面流露出古人比类取物的基本思维习惯的痕迹——出于论说形象化的目的,任何两个领域之间都存在互相取喻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这个类别的取喻之所以在早期表现出对案牍文的单一倾向,与由书写方式所生发的硬性比附有直接关系。在目前可及的材料之中,最早用“刀”比喻艺术性创作中的“笔”见于晋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夫纸者阵也,笔者刀槊也,墨者鍪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飚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260)。他将书法创作的各个要素分别以战争术语命名,创作书法作品的过程即是一场激烈而有法度的厮杀,用以书写的笔则是大刀长矛。王羲之以兵法论书法,显然与他的老师卫砾有密切关系。卫砾在《笔阵图》中引用《孙子·势篇》中的语句来说明七种书法创作中的妙笔,⑤更引人注目的是此篇的首句:“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笔”(21)。可见王羲之用武士之刀矛喻文士之笔,必然以受“君子避三端”典故潜移默化的影响为前提。书法与文学虽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门类,但二者共同拥有的、将创作者的情志、需求、才华与技巧转化为实体成果的唯一的工具——笔,决定了书法与文学之间在创作理论层面上存在互相渗透的可能性。继王羲之将兵器喻笔引入书论之后,南北朝时的刘勰首次将之引入文论,《文心雕龙·事类》曰:“夫山木为良匠所度,经书为文士所择;木美而定于斧斤,事美而制于刀笔:研思之士,无惭匠石矣”(616-17)。《事类》篇主要讨论的是“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614)。即在写作时引用典故以阐明义理。这也是最早的以“刀笔”指称文学创作而非官吏案牍文。除此之外,刘勰还丰富了用以喻笔的兵器的种类,如《文心雕龙·奏启》:“笔锐干将,墨含淳酖”(424)。用名剑干将形容笔锋之锐利。与王羲之相类似的是,刘勰亦在《文心雕龙》中首创将大量兵法观念及术语引入文学批评,如《定势》篇中的“势”:“夫情致异区,文变殊术,莫不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也。势者,乘利而为制也。如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圆者规体,其势也自转;方者矩形,其势也自安。文章体势,如斯而已”(529-30)。又如同篇中的“奇正”:“旧练之才,则执正以驭奇;新学之锐,则逐奇而失正;势流不反,则文体遂弊”(531)。兵法之所以能够融入书论与文论并有所生发,日本人齐藤正谦在《拙掌续文话》中有以下阐释:“元吴莱论文云:‘作文如用兵,有正有奇。正是法度,要部伍分明。奇是不为法度所缚,千变万化,坐作、进退、击刺,一时俱起,及其欲止,什五各还其队,元不曾乱。’旨哉言之也。由此观之,兵法之通于文法可知矣,不惟兵法而已,至夫工技、曲艺之事,苟得其解,则头头皆道,于文必有得焉。昌黎称张旭草书,虽善书者,或不能道。昌黎不必悟草书,亦因悟文而及之耳”(9960)。用兵、作书及种种技艺之法与作文之法虽各有不同,但它们可以共用一种纵览全局的广阔视野、进退有度的活跃思维及条分缕析的逻辑回路。前者对后者的指导不仅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也为两者在理论层面的相互深入阐发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兵器喻笔现象在书法和文学等艺术批评语言中的出现,与批评家们对兵法的理解和引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