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史 从1927—1937年,这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较为迅速的10年。在这10年中,高等教育界先后对一些问题展开过讨论。这些问题涉及的面较广,触及到高等教育自身的一些理论和实践课题。有些在当时已被解决,有些直至今天还仍在讨论,很有借鉴意义。现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分述如下。 一、如何调整文、实科比例失调问题 由于传统的影响,尽管国民党政府一再强调高等学校要重视实用科学的学习和研究,但在“读书做官”、“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价值观念的驱使下,当时的大学生认为做官的名望和实惠要远远高于工厂管理、医学和房屋建筑等具体的职业。同时,由于师资、设备、经费等现实原因,从清末到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数十年中,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多偏重文法科,而忽视农、工、医等实科。 据1931年统计,全国51所大学中设法科的占49%;设文科的占70%;设农科的占22%;设工科的占27%;设医科的占12%[1]。 1930年,全国大学有文科学生17000人,理科学生8000人。1931年,全国大学文科学生增至23230人,理科学生仅9928人,理科学生仅占大学生总数的29.9%[2]。 文、实科比重的严重失调,不仅造成了人才市场文法科人才过剩,农工商实用人才奇缺的矛盾,使失业人数逐年增加;而且,它使国民党政府正在推行的10年经建计划难以落实。因此,它引起了各界人士,尤其是社会上层人士的注意和担忧。 如何将文、实科比重调整好?1932年5月,陈果夫提出《改革教育方案》,他认为,在当前高等教育重文轻实的病态应立即纠正。他提出改革方案9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2、第3条:“全国各大学及专门学院自本年度起,一律停止招收文法艺术等科学生,暂定以10年为限”,“在各大学中如没有农工医等科,即将其文法等科之经费移作扩充农工医科之用;其无农工医科者,则斟酌地方需要,分别改为农工医等科,就原有经费,尽量划拨应用。”[3] “方案”内容披露后,教育界一片哗然。刘廷芳说:“这提议实在是建国20年来教育界极重要的一个提议。倘若通过,见诸实施,其结果也是极严重的。”[4]一些学者如柳诒征、程其保等纷纷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争论集中在陈果夫关于文法科等一律停办10年的建议上。 教育家们完全赞同政府扩充和发展农工商等实用科学,培养更多的科技人才的方针,但反对用停办文科、牺牲文科的办法来扩充和发展实科,认为此举“剜肉补疮”,乃是下下策。他们指出,文科在国家建设中,起着维持学术文化、转移思想等重要作用,救国强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谋多方之发展,求平衡之进步。”光靠实科人才,是难以做好这项大工程的。程其保比喻道,国家只设置实科,而忽视其他,就好像一个人专讲锻练体魄,而鄙视一切学术文化知识,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殊为失当[5]。刘廷芳断言:假如当局“真个停办各大学文科10年,全国教育将要因此退化50年。”[6] 教育家们认为,陈果夫的上述建议,是完全不懂教育规律。他们指出,学校不是工厂、市场、商店,可随时开门开业。“十年种树,百年树人”。要办一个略具规模的文科法科,非有十年的经营不可。如果现在文科停办10年,恢复再需10年。20年中,老专家相继凋谢,学术上青黄不接。到时候,即使政府想恢复开办,又谈何容易![7] 教育家们还认为,陈果夫的建议将贻误青年。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在个性、兴趣、职业等方面也自觉地存有差异。停办文科,尽办实科,无疑是驱使全国所有的学生尽入农工医商等科,这种强人所难,扼杀人才的办法极不经济,将后患无穷[8]。 由于教育界的反对,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在议决陈果夫的提案时,作了如下修改:文法科办理科不善者停止招生;艺术学院加强实用艺术课程,以促进工商业发展;除边远省份为养成法官和教师外,内地各省一律不再新设文科。从1932年起,根据上述精神,教育部每年规定招生办法,用限制文法等科招生数的办法,逐步使大学中文、实科学生比例持平。至1937年,全国文科学生数为15221人,实科学生数为15280人。 二、大学的地理布局问题 1931年5月,国际联盟行政院应中国政府请求,派一专家考察团,来华调查教育。考察团由德、英、法、波兰的4位教育家组成。他们9月抵达上海,在华逗留3个月,先后考察了上海、南京、天津、北平、杭州、苏州、无锡、镇江、广州和河北定县的教育情况。第二年其考察报告被译为中文出版,名为《中国教育之改进》。考察团的考察,特别是其报告书公开发表后,在国内引起极大反响。一些教育刊物曾就考察团提出的问题,展开专题讨论,关于大学的地理布局问题,就是当时讨论的一个特点。 据统计,1931年全国共有专科以上学校103所,其中上海(22所)、北京(15所)、广东(8所)、河北(8所)、湖北(6所)5省市就有59所,占57%,只设一所专科以上学校的有安徽、四川、新疆、甘肃、吉林、察哈尔6省,占5.7%。热河、绥远、陕西等10个省无一所专科以上学校[9]。 和高等学校云集大城市相一致的是,在某地,某些系科重复设置。据当时对全国11所国立大学的调查,文学院、理学院为11校全设,设法学院的有7校,设农学院和工学院的有6校,设医学院的有1校,设教育学院的有2校[10]。当时北京有4所国立大学,上海有3所国立大学,照上述比例,北京和上海就将有3~4个文、理学院,2~3个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