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我国所有1000多所高校招生实行“并轨”,也就是说,高校招生不再分国家任务(即公费生)、调节性计划(包括委托培养学生、定向培养学生、自费生等)两类,面对同一录取分数钱,所有学生都要缴费上大学。人们在关心,家长负担得起吗?家庭贫困的学生怎么办? 缴费上大学普通家庭能否承受 今后上大学要缴费,许多家长早早就开始为孩子读大学而储蓄。也有许多人担心,大学收费会不会使一些优秀的贫家子弟因经济困难而被拒之于大学校门之外?通过了解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调查先期“并轨”的试点院校,我们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大学校门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敞开的。 1996年12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则规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每学年收取学生的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的学费标准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目前,培养1名大学生,全国平均一年的培养费约1万元左右,不同地区、不同专业有所区别。这样,平均每个学生每学年要缴学费2000元左右。1996年,660余所“并轨”院校每学年收取学费平均每个学生1500元。三部委还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高校收取学生的费用一般限于学费和住宿费两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酌情减免收取学费。 考虑到部分艰苦行业的实际情况,鼓励有志大学生到祖国需要的岗位成才,国家规定,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专业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免缴学费。 对缴费上大学这个新鲜事物,社会、家庭、学生的心理有个适应过程。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是合理合法的。我们应该树立接受高等教育学生自己也需要投入的观念,因为公民接受高等教育,不仅提高了个人综合素质,而且会得到较高的终生回报。为使收费标准符合现实,国家充分考虑到教育成本,充分考虑到学生家庭实际支付能力,收费标准因地、因校、因专业而异。 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招生处潘阳处长说,从这几年各“并轨”试点院校反馈的信息看,没有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中止学业。 不让家庭困难学生辍学 1994年部分高校进行招生“并轨”试点、学生缴费上大学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1994年至今,中央共拿出近4.9亿元专款,以勤工助学、贷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的形式资助困难大学生。 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约300万人,经济困难学生约占15%,即45万人左右。因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有差距,生活困难学生是高校中几十年来一直存在的现象。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建国后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1987年,改革助学金制度为奖学金、贷学金等形式。目前,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为主体的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已初步形成。 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助设立的奖学金等项目。为体现对一些特殊行业的倾斜政策,国家对艰苦行业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其中,民族类专业高校学生每人每月专业奖学金数额为70元,师范、农林、体育、航海等专业高校学生每人每月专业奖学金数额是5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来源分国家划拨和高等院校自筹两部分。社会各界对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一大批热心资助大学生的企业和个人,纷纷在高校捐资设立各项奖学金。 据统计,国家教委34所直属院校1995年各种学生奖学金总额达1.06亿元,当年支出7638万元,奖励学生约28万人次。北京地区各高校共设有奖学金369类,奖学金每年总额达3919万元。另外,北京市有关部门积极吸引各种渠道的资金,设立了4项全北京地区性的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努力学习,能够获得各种奖学金的资助。这当然需要大学生们努力拼搏,奋发向上。以清华大学为例,学校共有各类奖学金98种,每年获各级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54.5%。中国农业大学也有各种奖学金近30项。 贷学金 1987年开始,国家出台高校学生贷学金制度,向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无息贷款,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据了解,1995年国家教委34所直属院校学生贷款基金总额1584万元,当年支出贷款944万元,资助2万余名大学生。 全国各地都很重视高校困难学生的贷学金工作。目前,北京地区共有41所高校建立了学生贷学金制度,这些学校每年投入约1288万元用于学生贷款,近千名特困生通过贷款解决了生活困难。同时,各高校还制定了学生减免偿还贷款的政策,如对毕业时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或国家的重点单位工作的学生,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获各种奖励的优秀学生,给予适当的数额不等的减免还贷。 1994年至1996年,复旦大学有543名学生每月得到不同等级、不同金额的贷款,学生信用社月发放贷款额4万多元。仅贷学金一项,复旦大学就基本解决了在校特困生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