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出国留学工作起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百废待兴,亟需各种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当时的出国留学,几乎全是国家公派。由于条件的限制,派出的公费留学人员数量较少,且大多集中在前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自1950年到1965年16年间,经中央教育部的选派,共向前苏联、东欧、朝鲜、古巴等29个国家派出留学生10600余人,其中向苏联派遣的留学生约占总数的78%。这些留学生肩负着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重托,虚心学习前苏联等国家现代科学技术、教学和管理经验,按期学成回国,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之后的几十年中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栋梁之材。 1978年以后,由于政策的逐步开放,出国留学汇成一股大潮,出现了国家公派、地区公派、单位公派、合作交换、对方提供奖学金和自费等多种留学方式,留学生人数也从原来的几万人增加到20多万。尽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数的比例已随自费留学的大量增多而占不到10%,但国家选派工作对其它形式的留学有较大的影响并仍在留学工作中起着主导和示范的作用,在国外也有良好的声誉。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出国留学工作,中央领导同志不仅作了很多重要指示,同时也给实际工作以极大的支持。国家教委有关领导指出:“公派出国留学同来华留学工作一样,都是我国重要的对外交流工作,也是世界各国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中国需要了解世界,世界也需要了解中国,这就给留学工作提供了新的视野、新的层次、新的领域。出国留学不仅仅是科学技术的学习,还需要考虑全球经济、文化的交流,学习各地的历史、文化、经济,除了欧美,其它地区如拉美、中亚等地也需要派人去。”新的形势,提出了留学工作如何和国际交流、交往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新课题。对出国留学工作的要求也就更高了。为了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贯彻“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选派方针,1996年国家教委对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工作推出了重要的改革措施。 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国出国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新形式,也是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实行的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1994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1996年6月正式成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国家教委直属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资助我国公民出国留学和接受外国公民来华留学。记者了解到,设立留学基金委是国家教委在进一步完善出国留学工作的政策、法规方面,在组织建设保障上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 在国家教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留学基金委在全国设立了99个出国申请受理机构,面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建立了宣传咨询网络,在认真总结1995年吉林、江苏两省试点的基础上,指导各申请受理机构完成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最后进行审核并报国家教委批准做好录取工作,较妥善地解决了录取人员在签约、公证这一开创性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由于基金委承担了这些大量具体的管理、实施工作,从而有力地支持了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在更高的层次上加强宏观计划的制定、决策、调控、指导、协调等,形成了一个更加完善的留学工作管理体系,使得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有机地衔接起来,较好地克服了原来行政指令性计划一种模式、一种规格的局限。和以往相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工作中更多地依靠法律和经济的手段来进行管理,增加了公开性,实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和社会监督。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派自己的出国人员时也纷纷参照基金委的办法,或是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选派项目。辽宁省已决定拿出200万元人民币,支持选派工作;若干重点院校提出,希望将与国外合作的计划派出人员纳入基金委统筹管理。作为非政府机构,基金委还与国际上的同类组织、学术机构、学者积极合作,增加留学基金的积累。成立短短半年多,就已吸引国内外有意支持留学工作的组织、人士的捐助。香港恒生银行、美国哈佛大学等一些机构已提出委托基金委来选拔留学人员的要求,从而拓宽了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渠道,实现了多方面的智力和财政的投入。1996年的国家教委的这项改革表明,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工作按新的机制运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1996年在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全面试行了以留学基金资助方式为主的国家公费出国留学改革新方案。 改革方案1995年先在江苏、吉林两省试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计划宏观指导下,对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选派和管理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改革,1996年全面试行。这个改革新举措,适应了当前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形势的需要,为广大科研人员提供了公平竞争、进修深造的机会,按照国家、部门、地方、单位的需要和可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这项改革政策一出台,各部委、省市都迅速做出了安排。有的部委在全系统会议上贯彻布置;有不少单位的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证。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的申请受理机构都把全心全意为申请者服务作为宗旨,认真提供咨询,耐心指导申报,一改过去的“人找我”变为“我找人”。为克服跨行业、跨系统给各省、市选派工作带来的困难,河南省人事厅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努力使符合留学条件的人都能申报,他们主动服务到个人。有位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获得高分的考生,工作单位在村办企业,人事厅的同志硬是一层层通知到村里,使他及时得到了申报的机会。另一位已通过外语考试的考生登记的工作单位在新乡,省人事厅查到新乡,发现人已调到郑州,又追到郑州,该考生又换了单位,到新的单位联系时,发现其外语成绩虽好,学历却不符合要求,但同一单位的两位符合条件却不知道申报消息的同事却意外地获得了申报机会。某部委驻河南某单位的两位条件很好的人选遇到了单位的阻力,省人事厅不是一推了之,而是七次同单位联系,提供有关文件,积极做工作,让单位写出情况后办理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