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每个国家的教育发展和改革都有与之相应的文化土壤。传统文化对高等教育的作用虽然是隐蔽和潜在的,但又是持久和深刻的。二次世界大战后,日、韩两国高校招生考试的发展沿革,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传统价值观念及传统中和主义等对两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影响,以及日、韩两国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一些有益的经验。 [关键词] 中国传统文化 日本 韩国 高校招生考试 教育是一定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产物,受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但是,人们不难发现,相同的政治制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教育却有很大的差异,而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教育却往往有很大的相似性。可见教育不仅仅是经济形态的产物,受政治体制的制约,还体现了其赖以生长、存在和发展的民族文化的特性。中国与日、韩两国政治制度迥异,经济发展程度也不一样,却形成了基本相似的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三国同属儒家文化圈,同样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长久熏陶和深刻影响。 一 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曾实行过四种高考制度。日本从1947年起在大学招生制度中推行了学术智力测验,试题由文部省直属国立教育研究所出,在全国实行统考,各高校根据测验的考分录取学生。这种意在考查学生智能与学力的高考笔试,从原来的意义上说,是为了克服偏重学力检查的倾向而提出来的,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先后改革为“新制大学入学资格认定考试”和“大学入学资格检定规程”。但是,由于解决不好考题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等问题,于1955年被取消,改由各大学自行招生。而各大学的招生选拔仍以学力检定为主,并没有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大学招生考试中偏重知识检查的倾向仍然很严重,有的学校甚至出难题、偏题和怪题来为难考生。1963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审议高等教育改革问题时,把改善大学入学考试作为改革高等教育的重点。从此,日本政府组织大量的人力、财力,对大学招生考试、选拔和高中升学指导等进行了大量的专题调查研究,并不断地实验、改革。直到1979年,才对全国国立和公立大学实行了统一的高考制度。统一的高考制度分为“全国共同学力第一次考试”和由各大学自行主持进行的“第二次考试”两个阶段。第一次统考的目的是考核考生对高中基本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根据文部省制定的《高中教学大纲》的要求,在高中所学各科必修课程范围内,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命题委员会命题。第二次考试则由各大学自行拟题,方式可以任意选择,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考学校和专业的特殊要求所应具备的能力。考试内容包括某些专业学科的基础知识、小论文、口试、实际技能以及性向测验。各校根据两次考试的成绩,并参考高中校长提供的“学生鉴定书”、“身体检查表”等资料,择优录取。 统一的高考制度在日本实行以后,经过不断地完善,已逐步定型,并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承认,但仍存在一些缺点和弊端。日本政府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并形成一个新的大学招生考试方法,从1990年度起在全国实施。这次高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大学的招生考试不应成为为难学生的关卡,也不应成为过去学力检查的翻版,而应当注重学生能力的考核。因此,要重视10年来“全国共同学历第一次考试”的经验,并加以改进;对各大学的第二次考试的一些好做法,要加以发扬。高考制度进一步改革之后,一方面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统一的招生考试,仍然是考核考生对高中阶段基本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为各大学选拔新生提供可靠的学力资料,另一方面是各大学根据这一基本学力资料,再采用各有特色的方式来筛选考生,如进行本大学的自行考试,或面试、作小论文等。使招收新生的考试制度更加灵活,更有成效。 韩国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几十年来总的办法是采用“高考制”。1945~1968年,各高等学校实行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由于这个时期高等学校的数目较少,考生不多,这种招生办法基本可以维持,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公布的“大学生定额令”所规定的数额录取新生。 1969~1980年,采用全国统一预考和各校再考相结合的办法。1969年教育部公布“大学入学预备考察令”,实行全国大学预备考试制度,只有通过大学预备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由各大学单独举行的入学考试。而各大学举行的入学考试,由各大学自主掌握,有不再笔试而进行面试的,也有不再举行考试而参考考生在高中时学业成绩的。这一时期是韩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时期,高校的招生规模得到不断扩大,但依然是要求上大学的人多而招生人数有限,加之两次考试制度加重了考生的负担,韩国教育部决定实行第二次招生制度的大改革。 1981~1993年,实行全国统考与参考高中成绩相结合的办法。1980年7月教育部公布了《教育正常化及消除补习热方案》,废除各高等学校的单独入学考试制度;扩大高中成绩在录取时的比重;改善全国统一进行的考试制度。所有高中毕业生以自己大学入学预备考试(1982年改为大入学力考查,实际上也是一种严格的全国统考)的成绩和高中成绩,直接向所报志愿的大学申请入学。各大学可自行确定按何种计算比例将考生的“大入学力考查”成绩与高中成绩结合起来,但总的原则是“大入学力考查”成绩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50%,高中成绩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20%。然而,这种考试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如考生所有学科的学力考查取决于一次统考;从大学方面看,成绩册为高中所记,而学力考查又属国立教育评价院管辖,大学在选拔考生上实际是无决定权可言。因此,韩国教育部决定从1994年起引入新的高校招生制度。1994年开始实行全国统考和参考高中成绩及各高等学校加进考查的办法。新制度的着眼点在于以“大学修学能力考试”代替“大入学力考查”,以减轻考生的负担;把高中成绩册所占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力图使高中教育正常化;通过各大学各自进行考查,恢复大学选拔新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