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与“公民”(citizen/citizenship)的比较问题不只涉及一对具体单一的对象,比较双方隐含的所指直接关涉近现代中国思想中的一对最经常引起冲突和矛盾的议题:中国儒家政治文化(以“君子”为主体)与西方民主政治文化(以“公民”为主体)。一方面,“君子”作为古代中国(儒家)理想的道德人格和治理主体的化身,浓缩了中国知识分子们对“圣王”和“善治”的追求;另一方面,“公民”从古希腊时期就是西方政治结构中的行动主体,并在近代启蒙运动中获致新的生命力(以“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论”为其新的理论基础)。本文所要处理的关键问题是:“君子”与“公民”应该如何比较? “公民”或“公民身份”自从被引人中国文化政治语境后,就开始了与中国本土文化资源和概念丛集进行整合的过程,这为我们的比较分析提供了一种可行性。“公民身份”历来被学界视为一个西方概念,发端于古希腊城邦,并在近代新兴共同体城市中获得现代含义(Turner,1993;王小章,2007;Weber,1981)。与之相应的另一个学界共识是,古代中国并未产生类似于西方版本的公民身份概念,后者是在二十世纪初被中国的知识分子们从西方借道日本引入到中国来的(郭忠华,2016:第五章)。尽管如此,当“公民身份”概念来到中国后,中国的知识分子们便把它与中国本土的政治、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相结合,使之变成一个与西方公民身份意涵有所差异的概念。在这些本土文化资源中,儒家(“君子”所依托的文化载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正如高哲一(Robert Culp)所指出的,近现代中国的公民身份不论在国家认同、政治参与和公民权利、文化公民身份还是社会成员资格,都无不浸淫着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而恰恰是这些为比较中国与欧美的公民身份提供了可能的轴线(Culp,2007)。再如,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把“citizen/citizenship”翻译为“国民”而非“公民”,意在突出公民个体与国家建构与民族复兴之间的关联性,他对“私德”和“公德”的讨论也表现出公民身份在非西方的中国情境中的特殊面向(参考郭忠华,2016:第五章)。改革开放以后,围绕着公民身份本土化的讨论仍然在继续,特别是最近二十年,中国学者们开始集中反思这一概念与中国社会结构的互适性,并结合本土资源尝试对该概念进行重构①。其中一个关键议题是公民身份与中国核心本土文化儒家思想的关系。本文便是循此思路的一次探索。 二、两个论断 关于“君子”与“公民”的关系,目前已有两种观点,它们构成本文探讨的起点。第一种把二者视为一对截然不同的概念,笔者称之为“二元论”。根据姚中秋、郭忠华的概括,中国儒家文化中的君子可被勾勒为五端——仁德为本、小人为镜、天人为界、积学为途、圣人之境;西方公民则在如下五个维度上与君子形成对比——法理为本、奴者为镜、国家为界、权责为途、自由之境(姚中秋、郭忠华等,2015)。对此,姚中秋、郭忠华总结道: 君子重仁德而公民重法理,隐含其后者实为伦理本位与法理本位、内在与外在之区别也;君子重与小人之比较而公民重与奴隶之比较,隐含其后者实为德性之差异与政治地位之差异也,德性恶劣者为小人,而政治地位低下者为奴隶;君子从天人之界思考而公民从民族国家之界思考,天人之界乃一以中原文化为中心而展开之文明差序格局,而民族国家之界所言说者乃国与国之间之平等;君子通过艰苦积学以达到至善之境,公民则通过权责之途以达到自由之境。(姚中秋、郭忠华等,2015) 笔者赞同上述对“君子”与“公民”两种主体肖像的描述性概括,它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某些根本性区别。不过,单纯强调“君子”与“公民”的差异性有可能导致一种二元论思维,且无法回答二者是否以及如何兼容的问题。 关于“君子”与“公民”的关系,另一种观点来自于儒家学者姚中秋,他的基本观点是:“君子即公民,比西方既定角色更好的公民,是构建公共秩序和治理社会政治的理想群体。”(姚中秋、郭忠华等,2015)他宣称,古代中国已经建立起一套多中心、多层次的公共生活和社会治理体系(姚中秋,2014);古代中国人也并非“举国皆是臣民”,而是“一直都有公民群体的存在”,“这些公民就是君子”(姚中秋、郭忠华等,2015)。而且,这些君子作为具有较高道德修养的“积极公民”,在古代中国不同层级的公共领域中参与公共生活,开展社会治理,重塑社会秩序(姚中秋,2014)。 在笔者看来,上述论点的问题在于,姚中秋在使用“公民”这个关键学术概念时存在着简化取向,并基于此把它与“君子”相混淆。他把“公民”重新定义为“参与公共事务的人”,然后用这个新定义的“公民”概念去观察古代中国的公共实践,发现了诸多一致性,于是宣称古代中国也有“公民”,而这些“公民”也就是君子,因为君子也是参与公共事务的人(姚中秋,2014)②。这一循环论证的结果是,他把具有多种核心要素(如权利、责任、德性、参与、政治共同体资格等,参见下文)的现代公民概念简化为仅具有单一要素(即公共参与)的“公民”,进而把他所谓的“公民”与“君子”等同起来③。然而,这一宣称有意无意忽略了君子与公民之间实际存在的根本区别——正如前文所引述的郭忠华教授的观点,此二者在五个维度上存在着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