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7)12-0168-08 弗朗索瓦·鲁斯唐在去世时被法国媒体称颂为不仅仅是20世纪法国革新催眠治疗的理论家、心理学家,而且也被认为是一位哲学家。他重新探讨的催眠(hypnose)的实践与方法,与其说是一种治疗方法,不如说是一种修行的习练,不仅仅是自身的修行(“自我催眠”),也是一种可共享的体验。通过对于治疗师在催眠过程中的状态与功能的反思与重构,他提倡这种体验旨在引向“共同的转化”。鲁斯唐受到其朋友、瑞士汉学家毕来德(Jean-
Billeter,1939-)的影响,两人在催眠理论与中国古代思想尤其是与《庄子》文本的跨文化对话方面互相借鉴。①毕来德指出,“hypnose”在汉语中约定俗成的译法“催—眠—术”可谓错了三次,因为这个沿袭的术语既取消了当代催眠理论,尤其是鲁斯唐所讨论的方法中的“催”所暗示的主动与被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也不意味着“眠”的状态,即与传统催眠术中用暗示的方法引人进入深沉的睡眠②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是以一种吊诡的介于眠与醒之间的状态探索“一种意识发生改变”的状态可能性,甚至也不是技术性、策略性的“术”,而是一种习练的践行。而经过鲁斯唐彻底革新的催眠方法吸收了现象学还原法,也被称作“催眠的现象学”,在跨文化对话的层面上又与中国古典思想尤其是道家思想发生一种深层的沟通,那么,这种经过更新的方法究竟有怎样的指向与内涵呢? 一、鲁斯唐的催眠方法与生命的潜能 鲁斯唐的催眠理论首先是从反思、解构自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到精神分析的运动中“阐释”“解析”方法的诸种弊端出发。或者说,如果要重新肯定催眠的治疗功效,这是一条必经之路,因为正是20世纪初心理学的兴起摒弃了催眠的方法,并逐渐将之彻底打入迷信、魔法、不科学的窠臼。鲁斯唐在写于1991年的《什么是影响——一位法国催眠师的疗愈论》一书③开头就重新倡导在精神分析领域中被忽略和否定的三个互相关联的概念:影响、移情与催眠。他称赞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但反思自弗洛伊德开创的阐释、解析的方法的有限性。这些有限性指向涉及自我、意识、镜像的范式,引向机器、确定性、意识的光照、镜像的再现,即分析师需要引导人把无意识化为意识,试图以意识取代无意识。弗洛伊德明确地支持,“通过将无意识转化为意识的诠释工作,自我以减弱无意识为代价强大起来”④,通过阐释、解析所涉及的确定、可见的方式,试图引导病人产生“意识化”的觉悟。在这种引向生命体、关系、相互性、对话沟通、创造性想象力的视野里,他认为解析的方法试图建构对于过去的“回忆”强化出的叙事、虚构,而把心理现象解读、转化为机制、规律,建立一种心理的科学,这就必然会排除所有不能纳入理智、意识主体的因素。而鲁斯唐却认为,这种理论倾向仅仅限于在“既定的生命基础上运动”,只会回归以重复为规则、为稳固的表象的生活模式,而不可能创造出生命的独特性。因此,在反思精神分析方法的历史性弊端的基础上,鲁斯唐所倡导的催眠理论尤其强调对于生命体(人作为有生命力的综合的生物,或者称作“动物人”)的整体观照。鲁斯唐在1994年出版的《什么是催眠》⑤一书中进一步运用现象学的方法指出,为什么催眠理论不那么操心分析、阐释、领会的问题,“它的问题不是‘为什么会这样’,而是‘如何贴合和改变情绪和定位’,总之,意义就在事物本身之中”⑥。 鲁斯唐重新思考人的动物性、本能、被动性的积极面向,即在整体的平衡的意义上看待人的生命存在,在非二元对立的层面上同时关注精神和身体、意向和语言、言说和行动、感受和表达,以恢复症状的“隔离”所造成的循环阻碍。他所探索和思考的是催眠状态作为“异相醒觉”(veille paradoxale),完全不同于传统催眠术对应的“深度睡眠”的状态,而涉及的是一种中间性的、吊诡式的状态,正如他所重新界定的催眠其实对应的是清醒的睡眠状态这样一种悖论。“另一方面它表现出一种扩大的醒觉状态(vigilance),这种状态能够考虑到生命的全部参量,这是一种全面的醒觉状态(vigilance généralisée),它包含并超越我们所熟知的平常生活中的那种受限的醒觉状态(vigilance restreinte)”⑦。这种醒觉状态介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关键在于可以使人恢复被庸常生活和习俗规范限制与抑制的潜在的能力,这种实践可以给生命的潜能提可以在其中保存、生发与生成的“余地”。 鲁斯唐反思传统的催眠方法在极端的情形里可能造成的对他者的暴力,即运用暗示的方法让人停留在近乎于出神、恍惚的催眠最后的阶段(transe),并在深度睡眠的状态对人加以操控。而他所重构的催眠现象学确实要引领人从这个状态中走向醒觉——总体的、全面的醒觉。这种方法召唤恢复人先天具有的一些能力,比如做梦的能力,也肯定创造性的想象力在恢复潜在力量方面的治疗功效,比如他在提示的“自我催眠”的实践中,对应体验一种“虚静的时刻”,洞见如在梦境,通过想象力与感觉、知觉、记忆刻在我们生命中的创伤烙印相汇合,呈现最隐秘的内部与最彰显的外部之间的关联。当这种催眠状态结束时,个人可以摆脱自我防御和抵抗新事物的阻碍状态,找回重新返归到真正的、具有感受力的存在的能力,也通过判断和选择进行适度的自我保护,即生成为同时具有高级选择能力构成的“过滤器”以及敏锐感受力的生命体,这可引向一种具有真正面向生活并释放出创造性潜能的生命存在的状态。“异相醒觉”的“催眠”状态,因此是一种必要的媒介状态,可以助人从惯常的“受限的醒觉”过渡到“全面的醒觉”,这也意味着生成为对于自身与事物有更敏锐的感受力的个体、更有能力建立与万事万物的联系与沟通的个体。因而,这种方法从探求“理解”的诠释转向引导人通向转化与行动的范畴,打开一条通达自由主体的途径。鲁斯唐认为,精神分析的方法通过意识的光照试图阐明被压抑的部分与内在的冲突,但却无法给个体提供一条走向自由和新生的可能性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