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7)06-0027-12 近代上海绑架犯罪的高流动性与上海公共租界根深蒂固的政治、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不论是上海市公安局还是工部局的治理政策都难以推行。“加强合作”成为上海市政府和工部局巡捕房政策建议中的高频词汇。上海市政府和工部局虽有共同的行为目标,但双方的合作成效并不明显。从最初的积极寻求合作,到渐渐疏离惩治犯罪的治安目标,工部局的市政自治与上海市政府的威权政治之间产生隔阂。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团体作为“社会需求”和“市政监督”介入,更检验双方对城市治理的效用和理念的差异。上海工部局治理绑架犯罪的困境遂在多种政治元素的城市治理差异中产生。 1927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宣布设立上海特别市,要求市党部和军队不得任意干涉上海市政,使上海华界地区行政权统一起来,并由上海市长黄郛推行市政改革,暗含与上海租界竞争之意。①随着北伐的继续推进,国民政府不断与上海工部局谈判,试图把租界置于国民政府的管控之下。上海公共租界的特殊地位与清末民初相比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和削弱。“大上海”市政计划实施之际,上海公安局的改革也同步进行。上海公安局长袁良希望建立与工部局同等的秩序环境,力图将华界地区建成繁盛、安全的市区。在国民政府训令和华界富有阶层的请求下,工部局也着手审核、制定反绑架措施,并努力推进警务处改组及巡捕房现代化改革,以维护商业自由。关于1929-1931年的上海警政研究,魏斐德对华界警政现代化、警权扩张以及华界治理上海鸦片、赌场、妓院和赤色分子与工部局的合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在近代上海绑架犯罪方面也有初步关注,并认为工部局巡捕房是绑架犯罪团伙的合伙人。②本文以“一·二八”事变后工部局政策转变为时间下限,立足于反绑架犯罪的共同利益点,着重关注上海工部局为自身改革而做出的努力,并将这种改革与魏斐德描述的关于上海市公安局监管民众、强化行政权的改革以及工部局巡捕房为“犯罪合伙人”的论断做对比,亦将其置于租界城市治安本身的场域,考察上海工部局治理绑架犯罪的历史困境。 一 上海公共租界的绑架犯罪 1927年3月白崇禧进驻上海,成立上海警备司令部,4月蒋介石开始在上海清共,为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上海混乱之肇始,上海公共租界遂成为逃亡军人、政客之理想避难所。上海也因其“富有、文化多元、经济发展机会及个人自由”,③成为大商人、小市民、游民无产者、帮会势力冒险和生存发展之地。1927年至1930年,工部局力控人口规模,但仍增加了16万人,而华界地区1928年至1931年更是以每年10万余人递增。④随着政局稳定,“五方杂处”问题突显,尤以绑架犯罪和武装抢劫最为棘手,成为每日沪报上所载之新闻。1928年8月至12月,上海共发生59起绑架案,租界内占到七成,几乎每三天就有一起绑架案,受害者以成年男性居多;⑤在工部局警务报告中,1928年全年公共租界登记的绑架案共计59起,1929年有所回落,降至42起,这些数据不包括那些工部局不知情的绑架案。⑥1930年1月至7月上海的48起绑架案中,发生在租界内的占到六成以上,其中成年男性约占80%,但破获率却不到三成。⑦租界成为绑架犯罪频发区,低落的破案率更加剧民众不安。时人感叹绑架犯罪“又重重映入吾人眼帘矣”!⑧甚至工部局巡捕房在1929年征召巡捕面试时都要特别强调他们很可能“经常面临处理武装抢劫、绑架和贩毒等犯罪问题”。⑨20世纪20年代以来,公共租界内人口迅猛增长,官方和黑市武器交易的泛滥、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及扎根于上海的同乡组织与帮会,都成为贫民团伙和黑社会从事职业绑架的社会吸力与能量网络。 公共租界内人口过快增长以致租界地价在60年间增加了40余倍,其每亩平均人口密度远超华界和法租界。⑩“过度拥挤”一度成为上海最令人深刻的印象。(11)过高的房价使得收入匮乏的贫民大量聚集在租界周围,形成庞大的棚户聚集区,这些区域肮脏、破败、拥挤;而另一些稍有收入之人,则租住于公共租界密集的旅馆、公寓。这些公共区域不仅供贫民生活,更成为密谋犯罪、藏匿肉票的理想场所。有些绑匪甚至明目张胆地把“接来”的“财神”藏匿于洋人住房内。(12)为此,工部局也曾考虑过加强对旅馆和公寓的管理。(13)上海市政府为人道主义和上海声誉,也关注于居留地改造,于1928年对棚户区重新规划,但终因不能控制流民涌入而失败。(14) 绑架犯罪多以城市商人为目标,且租界内绑匪大多持有武器。近代上海民间军火交易十分盛行,国民党、共产党、帮会、下层民众、外籍公司等都大规模参与枪支走私和贩卖,尤其在战争频发时期,大量军队丢弃的枪支被私下交易,有时民众私人持有的枪支超过官方警察所配备的枪支。(15)时人认为,正是民间军火交易和私造便携武器盛行,而使公共租界绑票获得的收益要远远高于购买枪支的成本,以致于武装绑票对罪犯有巨大吸引力。(16)为此工部局华人董事曾建言,向租界“可靠华人出售武器,使其得以自卫”。(17)华界地区对武器的管控或许比租界更加糟糕。正当黄郛推行其大上海计划,建立专业化的警察标准与训练时,他们发现即便正规警察的武器也极其缺乏,而收缴的绑票犯、抢劫犯的武器是新组建的警察队伍武器的重要来源。(18) 团伙犯罪是租界绑架案组织者的特性之一,上海黑社会是组织武器走私、绑架勒索和赌博的重要力量。近代上海,青帮便代表着犯罪,(19)绑架犯罪亦在其列。近代上海黑社会基本成员大都来源于没有长期固定的社会职业的“流氓无产者”,他们在“发生社会危机和个人危机时,无能为力,只能投靠集团,从事职业性的、大规模的犯罪活动以抗衡社会,保存个体”。(20)如1929年杜月笙绑架大买办魏廷荣案,张啸林绑架上海国货银行总经理朱成璋案,(21)都是帮会势力为争夺经济或社会权力而采取的反社会行为。工部局董事会曾明确指出租界华人绑架犯罪“是由一个有势力的,而且富有的组织指使的”,(22)这些有权势的帮派应该对1929至1930年的一些更加严重的绑架案负责。(23)因此董事会希望得到几位华董支持,查明匪源。团伙绑架犯罪组织严密、活动范围广、流动性强,以致难以侦破,租界洋人也十分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团伙绑架犯罪,洋人关于绑架犯罪的较大案例的报道也基本集中在团伙绑架犯罪上。(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