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7]12-0039-06 分配正义是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罗尔斯因其提出的差别原则而久负盛名。柯亨作为一名论战型的哲学家,他在《拯救正义与平等》一书中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展开了较为全面的批判,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批评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是一种激励论证,并指出这种激励论证与罗尔斯一贯重视的共同体精神相冲突。本文将尝试论证柯亨的解读误解了罗尔斯差别原则的本质与功能,差别原则既不需要以激励为基础,也不会容许过大的不平等。同时,就追求平等这一点而言,柯亨并没有比罗尔斯走得更远。 一、差别原则与激励论证 众所周知,罗尔斯提出了著名的正义两原则,其实它包含的是三个原则,按优先顺序排列分别为:基本自由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差别原则强调任何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分配必须考虑到所有人的利益,特别是最不利者也要从中获益。柯亨指出,差别原则强调不平等对于让弱势者过得更好是必要的,如何理解这种不平等的必要性实际上可以导致对差别原则的两种解读,而且这两种解读在罗尔斯的著作中似乎都能找到根据。柯亨区分了针对差别原则的严格解读(strict reading)与松散解读(lax reading)。①所谓严格解读,它强调这种必要性与人的选择意图无关,这表现在罗尔斯对贫穷者的尊严的博爱的看法中,强调无论有才能者还是不利者,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之内,互敬互爱。松散解读与有才能者的意图有关,那些有能力的生产者是自私自利的市场最大化利益的追求者,他们强调这些不平等的收益是对自己的一种激励,如果没有这些激励,他们可能就不会努力工作,而最终受到伤害的会是那些最不利者。柯亨对严格解读并没有什么批评,重点是攻击松散解读,即激励论证。在柯亨看来,罗尔斯从激励的角度来辩护不平等将导致诸多问题,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激励论证会违背共同体精神。 如果根据严格解读来看待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我们就完全能够理解,为什么罗尔斯强调把有才能者和不利者放在同一个共同体内来看待,为什么他时刻坚持关于尊严、平等、博爱和完全实现人的道德本性这些理想。但是,激励论证完全放弃了这些理想,它把有才能者当成是追逐私利者,他们自私冷酷、缺乏爱心,眼睛只盯着那些高额回报,这与罗尔斯所强调的人的道德本性难以兼容。因此,在柯亨看来,罗尔斯的体系中存在着两种观念之间的紧张关系,“一种是讨价还价式的社会关系观念,一种是共同体的社会关系观念”②。差别原则本应体现共同体的精神,但当有才能者认为,只有依据激励才能发挥自己的积极性,才能去做有益于不利者的事情时,共同体也就荡然无存了。 为了批评激励论证,柯亨还提出了辩护性共同体(justificatory community)③的概念,它强调任何一个政策的论证必须通过人际检验,即一方为政策提出的辩护性理由要能得到另一方的认肯。在激励论证所指向的情境中,有才能的富裕者向穷人说,富人应该得到作为激励的高额回报,如果没有这些激励,富人就可能不会那么努力工作,甚至会进行罢工,如此一来,穷人的日子就会更糟糕。在柯亨看来,由富人向穷人说出激励论证,这类似于一种警告,即便不是一种胁迫性的警告,但它给人的感觉也非常不舒服。其实,在很多时候,国家向富人提高税收,富人收入相对减少了一些,但他们依然过得不错,穷人却能得到更大的改善,而现在的激励论证更类似于富人在宣称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有益于穷人的事情,即使去做了,其目的也并非是为了穷人,而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另外,从富人的角度来看,激励论证给穷人提供了一个去接受不平等的理由,然而,从穷人的角度来看,他们也有适当的理由来拒绝富人的辩护策略,这并不是非理性的。穷人可以选择不合作以对富人们的激励理由表达一种愤怒,这是一种理性反应,毕竟穷人除了关心自己的收入外,他们也会关心自尊,以及拒绝与自己认为不公平的事情进行合作。由此可见,富人所依赖的激励论证根本通不过人际检验。富人与穷人本应属于同一个共同体,然而,当富人提出需要激励时,这表明富人与穷人的关系与共同体的精神是不相符的,激励论证预设了他们之间缺乏共同体。 生活在一个真正共同体内的人,贫富差距不应过大,否则共同体也会产生分裂,出现隔阂与对立。柯亨对于激励论证的一个担忧就在于它为不平等辩护,扩大贫富差距是这一论证的逻辑后果,因为它会认可以下情况:只要不利者有所改善,有才能者得更多就是合理的,至于他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不是关心的重点。正因为这一点,柯亨认为,罗尔斯是一位优先论者(prioritarians),他并不关心平等本身,而是将改善最不利者的状况放在优先位置上。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作为优先论,“严格地说,并不肯定平等本身,而是坚持使最不利者的状况尽可能得到改善的政策”④。然而,在柯亨看来,无论什么时候,作为追求正义的平等主义者都应当警惕贫富之间的差距,他在阐述国际领域的正义追求时还明确强调过这一点:“当总体财富持续增加时,在世界范围内,身处社会底层的人的状况会得到改善,即便他们与富裕群体之间的差距并没有缩小,甚至有所扩大。当这样的改善发生时(对于许多弱势群体而言,这样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发生),在平等主义者看来,正义依然不能放弃对平等的要求。”⑤由此我们也不难推想出,在国内情境中,柯亨对激励论证的不满就在于罗尔斯放弃了对平等的追求,而为不平等展开辩护,最终将会是共同体的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