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674-3180(2017)03-0001-08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化公共领域”是麦克盖根①提出的富有原创性的一个概念,此概念由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话语理论演变而来,麦克盖根将其引入对于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分析和建构之中,作为其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石。在其较早出版的《文化与公共领域》一书中就专门论述文化与公共领域之间的关系问题,提出建构“文化公共领域”的设想。在之后出版的《重新思考文化政策》中,他再次对“文化公共领域”的概念予以补充说明,作进一步阐发。而在其2016年最新出版的《新自由文化》中,他又一次论及这一概念,强调当下建构文化公共领域的必要性。他在此书中欣喜的谈到:“我尤其高兴的是我原创的‘文化公共领域’这一概念成为欧洲广泛的艺术界研究中一个关键性的分析焦点。”[1]xi可见,现时的文化公共领域已经为欧洲学术界所认可,并成为分析文化政策的新的视角和方法。 一、对福柯—托尼·贝内特文化政策研究模式的突破 麦克盖根在其1996年出版的《文化和公共领域》②(Culture and Public Sphere)一书中,开篇即阐明了文化政策研究的两种理论资源,即文化政策研究的两条主要线索。第一条线索是指与知识转型紧密联系的福柯式的文化研究理论,这是一种面对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现时状况做出的理论反应。其后,托尼·贝内特③充分吸收福柯的“治理性”观念形成其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框架,这种理论思路使文化政策研究“变得有用”,更倾向于实用性。第二条线索是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和交往行为理论的话语出发,坚持在“现代性未完成方案”的认识基础之上,建构一种批判分析的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策略,在麦克盖根看来,正是这条线索保持了文化政策研究的批判性。于其个人而言,麦克盖根反复强调文化研究的多维度、多元化的视角。他认为:“这些理论和视角,包括哈贝马斯式的,福柯式的,新葛兰西的,政治经济学的等等,对于分析和实践的目标来说,本身都是不够的。斯蒂文·贝斯特和道格拉斯·凯尔纳(Douglas Kellner,1991④)正确地呼吁一种多视角的方法,以解释多元社会和文化现实的绝对复杂性。”[2]29因此,他主张文化政策研究要超出纯学术的研究思路,将批判性的推理和文化与社会中面对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正如其所言:“自由运用福柯和哈贝马斯洞见中的合适部分以阐释文化政策的特定问题。”[2]21 在谈到福柯—托尼·贝内特式的文化政策研究模式时,麦克盖根由福柯的“治理术”和“文化技术”的概念出发,具体阐发托尼·贝内特的“文化治理性”理论。这种注重文化政策研究的实用性主张,也是麦克盖根所赞同的。在他看来文化研究经常受到批评者质疑的几个方面中,暴露文化研究最大的缺陷就是文化研究的政治主张和它的实践效果之间存在一条鸿沟。与此同时,他也着重分析了福柯和托尼·贝内特理论论述中的不足之处:首先,文化政策研究的工具主义倾向,过分的实用主义,管理主义,缺乏对批判负责任的态度,而失去文化研究的内在质素。其次,麦克盖根批评福柯的“治理术”观念模糊了国家与市场,政治与经济的历史差异,而且“这一观念源自一种空洞的理论表述:对实际政治,国家治理经验现象的观察,将其作为质朴的研究对象”[3]20。在他看来,福柯很少论及管治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仅仅将其作为惩戒权力中浑然不可分的要素,把惩戒权力看作现代性的驱力的观点过分简约,而忽略了政治中实际差别,难以把握实际治理性的历史记录的细微差异。除此之外,麦克盖根还批评福柯将“治理性”理论仅仅局限于民族国家,托尼·贝内特的文化政策研究受其影响也体现为民族主义的议程,这就使他们的理论难以解释国际性的文化和权力的实际问题,“没有深入描绘近年现代世界的变化,没有阐述民族国家和经济力量如何在平衡中变化,没有说明它们在控制和失控中的博弈中如何变化”[3]21。正基于此,在其《重新思考文化政策》一书中,麦克盖根针对当下现实的状况,提出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概念,并通过对于这种现状的批判,关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政策所面临的新问题。 正是在看到福柯—托尼·贝内特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缺陷之后,麦克盖根开始思考建构在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和“交往行为”理论基础之上的交往批判性政策分析,这一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资源或许可以用来弥补前者批判性不足的缺憾,纠正其工具主义和过分实用主义倾向。面对晚期资本主义存在的合法性危机,哈贝马斯仍然坚持现代性是一项未完成的设计,他提出必须通过公共领域里的公开性话语辩论,展现扭曲的现代性被压抑的普遍利益诉求,在宏观层面重建“公共领域”,在微观层面上建立个体之间的“交往合理化”,通过交往理性而不是诉诸金钱和权力来实行公共决策。哈贝马斯在后来这样概括“公共领域”的概念:“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公众……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进行调节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作为公共意见的载体的公众形成了,就这样一种公共领域而言,它涉及公共性的原因——这种公共性的原则一度是在与君主的秘密政治的斗争中获得的,自那以后,这种公共性使得公众能够对国家活动实施民主控制。”[4]因此,公共领域就是立足于公民的生活世界中,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力之间的社会交往领域,在这个领域中自主自律的公众可以针对公共问题进行自由的讨论而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