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 2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87(2017)04-0013-11 DOI:10.13763/j.cnki.jhebnu.psse.2017.04.002 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从自卫转向进攻,从内线作战转向外线作战,地域和规模越来越大,中共中央指示全党,要“动员一切力量,全力准备反攻。”因此,财政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保障长期大规模战争的军需供给,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在此情况下,急需相应地改变财经管理办法,由分散管理逐步走向统一。在中共中央工委直接领导下,成立了华北财经办事处,由其行使着统一领导暂时除东北以外各解放区的一切财政经济工作的职能,也就是担负着为坚持长期战争筹措各个战场所需的军需供给的艰巨任务,这也是党中央赋予中央工委的一项重大使命。大兵团作战所带来的补给困难,制约着战争的进程。解决这一困难,胜利的天平便能够向着代表大多数农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倾斜。中央工委在它存在的一年时间里,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不仅对支持革命战争和安定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探讨了解放区财政政策和经济建设的许多问题,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解放战争后期和新中国的财政经济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本文试对中央工委统一华北解放区财经问题进行探讨。 一、创设统一华北各解放区财经的机构 日本投降以后,华北地区各个抗日根据地逐渐连接了起来。当国民党破坏了《双十协定》发动大规模内战时,人民解放军要打退国民党军队的进攻,进行自卫,必须学会大兵团作战。但解放战争初期,各个解放区财经工作各自为战,货币不统一,有时甚至互相封锁,贸易、物资交流不统一。好多采购人员都到冀中解放区去采购物资,晋察冀中央局感到压力很大,提出希望中央召开华北财政经济会议,交流经验,同时统一财经方针政策,保证地区间物资交流的畅通。这样可以集中大家的力量,步调一致,支援解放战争。晋察冀中央局于1946年12月30日向中央发请示电报。 (一)谋划华北各解放区财经的统一 当华东野战军、西北野战军反击国民党军队初战告捷,晋冀鲁豫野战军——刘邓大军积极准备强渡黄河,挺进中原,把战争引向国统区的时候,为统一各解放区步调,利用各区一切经济条件和资源,实行各解放区间互相调剂,保证大规模自卫战争的财粮等物资供给,全力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兵团作战,确保自卫战争的胜利进行,1947年1月3日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召开华北财经会议致各解放区的指示电,电文说:“冀察晋中央局提议召集华北财经会议电转告各区。此提议甚好,召集这种会议甚为必要。由于空前自卫战争的巨大消耗,已使一切解放区的财经情况陷入困境,必须以极大决心和努力动员全体军民一致奋斗,并统一各区步调,利用各区一切财经条件和资源,及实行各区大公无私的互相调剂,完全克服本位主义,才能长期支持战争。中央认为应立即召集此项会议,但地点应在邯郸,并由邯郸中央局负责筹备和召集,以邯郸中央局为中心在会议中组织主席团统一领导会议。会议的议程,应为交换各区财经工作经验,讨论各区货物交流及货币、税收、资源互相帮助、对国民党进行统一的财经斗争等项,并可由各区派人成立永久的华北财经情报和指导机关。”[1](P62)上述中共中央的电报表明,中共中央采纳了晋察冀中央局的建议,决定委托晋冀鲁豫中央局主持召开华北各解放区财经会议,开会地点为邯郸地区武安县冶陶镇。 1947年3月10日,华北财经会议开始举行,晋冀鲁豫中央局副书记薄一波主持,参加会议的代表团有:陕甘宁边区(团长白如冰)、晋绥边区(团长陈常云)、晋察冀边区(团长南汉宸)、华东地区(团长薛暮桥)、晋冀鲁豫边区(团长杨立三)。各代表团分别汇报了本地区的财政经济情况,讨论了财政经济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由薛暮桥起草《华北财政经济会议综合报告》,交大会讨论修改。 1947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中央工委的工作分配指出:“中央工作委员会现由刘(刘少奇)、朱(朱德)、董(董必武)三同志为常委,刘为书记,朱、刘先至晋察冀指导工作一时期,董经五台即转太行参加财经会议,准备担任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1](P73)。 华北财经会议是一个谋划统一华北各解放区财经的重要会议,与会代表经过两个多月的研究和讨论,总结各解放区已往几年工作的经验,确定了此后财经工作的方针,取得了圆满的结果,既为集中力量支援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逐步统一各解放区的财经工作、财经政策,克服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情况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二)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 华北财经会议进行过程中,各解放区代表团一致建议,成立华北各解放区联合办事处,统一领导华北各解放区的财政经济工作。中共中央同意这一建议,遂于1947年4月16日正式发出关于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的通知,为着长期战争的胜利,中央决定在太行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统一华北各解放区的财经政策,调剂各区财经关系和收支,并决定任命董必武为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由华东、五台(晋察冀)、太行(晋冀鲁豫)、晋绥各派一得力代表为副主任,并经常参加办事处工作”[2](P6),并由华北财经会议选举产生。4月18日,董必武致电中共中央:“请中央为我挑选得力者三五个人”[3](P970),帮助进行华北财经办事处的组建工作。经过华北财经会议讨论,最终决定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实业厅厅长薛暮桥、晋察冀边区政府财政处处长南汉宸、晋冀鲁豫军政联合办事处书记杨立三、晋察冀边区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姚依林、西北财经委员会秘书长白如冰、晋绥军区后勤部部长陈希云参与华北财经办事处组建的相关工作。 1947年5月4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华北财经会议情况的复电中再次指出,各解放区的财政经济事务要由“中国解放区财经办事处(华北财经办事处)在中央领导之下去统一计划和规定”[4](P8)。在中央工委的领导下,通过组建华北财经办事处达到统一各解放区财政经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