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8(2017)04-0067-1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的东北地区成为美、苏、国、共矛盾冲突的汇集点。不论是苏联与中共,还是美国与国民党,都希望继日本后将东北控制在自己手中。对苏联而言,战后的首要目标即“安全得以保障而和平得以维持”①,中国东北地区应成为其远东地区的安全缓冲地带;在中共看来,东北特别重要,即使“把现有的一切根据地都丢了”,“只要有了东北,那么中国革命就有了巩固的基础”②。而夺取东北的关键就在于苏共的态度。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使苏共相信中共革命的胜利是保证苏联远东安全与和平的有利条件。正是遏制美国和国民党染指东北的共同利益,使得苏共与中共的战略利益日趋一致。这种利益趋同最终等来了苏共援助,从而为中苏两党的政治同盟奠定了基础。 国共内战初期,中共军事优势的取得离不开东北解放区的对苏贸易。中共通过开展对苏贸易,以外贸促内贸,恢复解放区经济,为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相对于军事战略的成功,中共经济上的适时应变却较少为研究者重视。相对于中苏两党在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合作而言,战后两党在东北地区的贸易关系更早确立。由于战后东北地区的特殊地位,这种贸易关系始终是与三国四方的矛盾纠缠在一起,体现着经济、政治和国际关系等问题。 目前学界对中共东北解放区内的中苏经济贸易合作的认识,多认为苏联是基于国际共产主义精神,为满足中共多次经济援助请求才对中共开展大规模的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③,而忽视对苏联方面同样迫切的贸易需求的历史分析。本文即以1946~1949年中共东北解放区对苏贸易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苏贸易开展之原因、过程和地位的叙述,探究二战后中苏两党在东北地区贸易合作的实质,以及对中苏后期经济合作、政治同盟的推动作用。 一、困境中的出路:以外贸促内贸 1945年8月9日苏军进入中国东北对日宣战,8月15日苏联与国民党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苏联的行为既为中共进入东北创造了条件,又限制了中共在东北的活动方式和范围。直至翌年5月苏军撤出东北,中共与苏军始终维系着一种模糊不定的关系。鉴于美苏国共在东北的复杂态势,中共初入东北时制定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竭尽全力,霸占东北”的计划④,由于苏军态度突变,调整为“让开大路,占领两厢”⑤,后又因雅尔塔协定曝光和丘吉尔的“铁幕”演说,苏军态度再次回转,要求中共在其撤退前,“增强东北干部,大批增调主力部队到东北”⑥,并积极促进中共东北根据地的建立,与蒋介石争夺东北。中共对此答应在“政治上保持强硬态度,在军事上加强进攻”⑦,予以配合。至5月苏军撤退时,中共已在东北与国民党形成对峙之势⑧。对苏共来说,中共已是苏联控制中国东北的唯一依靠,只有中共在东北占据优势,苏联的远东战略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在中共看来,在东北建立巩固的根据地是为革命最终胜利下的一步好棋。于是,这种以现实需求为基础的政治考量为以后双方在东北的关系打下了基础。 苏军撤出东北后,国共内战随即在东北爆发。国民党军队因占有铁路、公路等交通优势,将中共势力分割成北满、东满、西满、南满等几块孤立地区。为适应这一形势,中共中央指示中共中央东北局:“现时在东北的任务,是建立根据地,是在东满、北满、西满建立巩固的军事政治根据地”⑨,以便“依据情况的允许去逐渐争取在东北的优势”⑩。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共中央东北局先后建立了北满(原吉黑)军区、南满(原辽东)军区、东满(原吉林)军区以及西满军区。除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北满根据地外,南满、东满、西满等地都采取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策略,把根据地移到了农村。 在北满、西满、东满和南满等根据地相继建立后,中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迅速改变由长期战争造成的物质匮乏和经济衰败的局面,恢复生产,稳定物价,保障供给。东北是当时中国唯一的现代化工业地区。据1943年统计,煤的生产量占全国49.5%,生铁产量占87.5%,钢材产量占93%,水泥产量占66%,发电能力占72%,铁路占全国二分之一(11)。此外,东北地区还占据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它北邻苏联,东与朝鲜毗邻,西与蒙古接壤,南面又与山东半岛的胶东解放区隔海相望,西南与冀热辽解放区相连。不仅如此,东北地区还是中国盛产粮食的地区,“年产近2000万吨粮谷,盛产大豆、高粱、玉米和谷子,其中大豆产量占当时世界大豆总产量的60%以上”(12)。虽然在伪满统治时期,东北地区工业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因战争破坏,工业损失巨大。特别是“八·一五”之后,苏联从东北地区拆运了大批工业设备,“各种机器,不论大小,自火车头至旋凿,皆被苏军当作战利品车载而去”(13),致使东北工业基础几乎被破坏殆尽。1945年10月17日,苏联向国民政府提出“日本在东北所经营的工厂企业,应作苏军的战利品”的要求,并于29日与日本东北重工业会社总裁高崎签署了移交“文件”,要求高崎承认在满所辖各公司,曾经为关东军需要而工作过,因此必须将“全部财产之权利,移交与苏联。此等公司之财产包括其事业所、住宅及其他各种建筑物”(14)。依据文件,苏联接收了高崎在东北统管的72种工业和作为军事企业的150种辅助工业(15)。据东北工业会和东北日侨善后联络处的估算,苏联拆运的机器设备所造成的“损失为1236211000美元”,再加上日本陆军在东北的企业损失,“总计不下于2000000000美元(币值以战前为准)”(16)。除了拆运机器设备外,苏军当局几乎将东北银行所有的黄金、钞票、有价证券和贵重金属提走。1946年东北工业生产下降到最低点。煤产量300万吨,为1944年的12%,其他如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机械等工业,几乎陷于停顿(17)。仅在沈阳的4570家工厂中,战后仅有20家可以开工,其它工厂大部分经过焚烧,仅余屋壳,重机器被掠,任何有价值对象,又遭小贼偷窃而去。而这20家工厂之机器,又于数月前被运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