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81;B56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7)05-0073-09 源于古希腊的“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是否兼容的问题,由于涉及自由主义思潮的理论根基,一直萦绕在西方现当代许多自由主义者的脑海中,甚至可以说构成了他们在潜意识里绕不过去的某种深层焦虑。这一点在20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以赛亚·伯林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本文试图围绕《自由论》一书,针对他有关自由意志的看法展开一些学理性的分析,揭示其中潜含的内在悖论。 一、自由意志的前提性意义 将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互动关系定位成自由主义思潮在理论上没法绕开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应该说并非言过其实,理由很简单:无论我们在怎样宏大宽广的语境里讨论怎样复杂纠结的自由问题(包括人际关系中的政治自由问题),最终不可避免地都要回溯到“自由意志”的原点那里,因为后者构成了人们追求任何种类的“自由存在”的唯一动机;倘若缺失了这个立足根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能达成的一切自由状态,都将沦为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了。但麻烦的是,从古希腊起,人的自由意志在因果必然链条的决定下是否能够真实存在的话题,便成了西方主流学界一场挥之不去的理论噩梦,就连霍布斯和斯宾诺莎这样的哲学大师也流露出了否定性的思想倾向,以致伯林曾感叹说:两千年的悠久讨论“并没有使我们离一个明确的答案更近一些”①。正是这一点,让西方现当代自由主义者落入了某种几乎是生死攸关的深层焦虑之中:要是真像“不兼容论”声称的那样,决定论的氛围不可能给自由意志留下存在的空间,“自由”又何以能够成为一种“主义”呢?② 在20世纪的西方自由主义者中,伯林可以说最深切地体验到了这种焦虑。所以,他不但花费了上百页的篇幅专门探究这个“影响人性的最著名问题”,而且还不厌其烦地动用了“伴随我们两千年的两难”“仍然处于哲学思索的最前沿”“两千多年来使思想家们陷入分裂、折磨或困惑”“需要至今尚未出现的第一流哲学想象”③等语句来描述它,可见其重视的程度。相比之下,与他齐名的哈耶克虽然没有像老师米塞斯那样宣称“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④,以致釜底抽薪地掏空了其“自由意志主义”(libertarianism,又译“自由至上主义”)的立足根基,但在《自由秩序原理》这部鸿篇巨制里,也仅仅用了几页纸便打发了这个千古之谜,断言“主张意志是自由的观点就像否定意志是自由的观点一样,都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整个话题本身就是一个假问题”⑤,企图将这个绕不过去的问题拒之于千里之外。然而,这种“把头埋进沙堆里”的“鸵鸟政策”,显然不足以让哈耶克的自由意志主义摆脱自我否定的自败泥潭:假如讨论“意志是否自由”的问题没有什么意义,讨论“将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强制减少至最小可能限度的自由状态”,又怎么可能具有他强调的那种“至上”的意义呢?不管怎样,倘若不是建立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之上,所谓的“自由状态”还能从哪里找到自己的原初动机呢? 身为哲学家,伯林显然更清晰地意识到了自由意志的前提性意义,所以才知难而上地主攻这个长期困扰着西方主流学界的千古之谜,努力消解“不兼容论”凭借因果链条否定自由意志对于自由主义思潮构成的致命威胁,积极捍卫自由意志这个自由主义得以立足的基本原点。但不幸的是,由于依然屈从于西方主流学界主张自由与必然直接对立的二元架构的积淀性影响,他的长篇大论并没有帮助他自己从深层焦虑中解脱出来,集中表现在:在《导论》里回顾这场争论时,他不但明确承认了“一切事件的存在状态都受到了因果链条决定”的命题与“人能够在若干可能的行为路径中展开自由选择”的命题是自相矛盾的,以致未作反思地直接认可了“不兼容论”的立论前提,而且还基于这一立论前提公开宣布他没法证明“不兼容论”“肯定是错的”,仅仅认为支持它的那些论证还不是“结论性”的。于是最后只好满足于得出下面的论断:假如“不兼容论”的立场真能成立的话,人们关于自由选择和道德责任的通行话语就不得不根本改变了——“除此之外我没有多说,也不想多说”。⑥ 不难看出,伯林在此实际上是针对“不兼容论”的致命威胁提出了一种远非那么致命的反威胁,因为由于事实胜于雄辩的缘故,人类思想史上的确多次出现过像“日心说”的确立最终导致“地心说”的通行话语被抛弃这样的事件。有鉴于此,如同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做出的一波又一波的西西弗斯式的努力一样,他一方面不像哈耶克那样试图绕开这个重要的话题而坚持捍卫自由意志,甚至围绕“不兼容论”的观点不厌其烦地展开了种种理论上的辩驳,另一方面却又不加质疑地屈从于自由与必然的二元对立架构,结果在没法根本否定决定论基本观点的情况下,几乎有点像是苦苦哀求“不兼容论”给自由意志留下一块理论话语中的生存地盘,可以说就是以某种“有心杀敌,无力回天”的自败方式,富于悖论意味地折射出了上述潜意识焦虑的深层内涵。 笔者在《自由意志如何可能?》一文里,曾分析了西方主流学界围绕“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是否兼容”的问题展开的长期争论为什么是一场“关公战秦琼”式的穿越性虚构的内在原因:它由于把“描述性之是”与“诉求性应当”不加辨析地混为一谈了,强行逼着事实性维度上的因果必然与价值性维度上的自由诉求一决高下,结果就将自己抛入了一座自己精心设计却又怎么走都走不出来的理论迷宫。⑦有鉴于此,这里将依据拙文的有关元价值学论证,通过揭示伯林自由观因为类似的模糊混淆所陷入的内在悖论,进一步指出上述那种绵延已久的深层焦虑其实是西方主流学界在理论上误入歧途而自找麻烦的虚幻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