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间:从社会性到社会学性 20世纪中叶以来,空间具有社会性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共识。列斐伏尔(Lefebvre,2009:186-198)指出,尽管任何空间都有其地理特殊性,其形成过程也与自然基础有关,但自然的空间(natural space)已经无可挽回地消失了,今天我们置身其中的空间——尤其是城市空间——是社会性的。空间的社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空间弥漫着各种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实践展开的场所与中介,标识了这一实践的范围与边界,能对其产生重要影响;其二,空间是在历史的、政治的过程中被形塑的,其中充满了符号、意义与意识形态,因此不能将空间想象成客观、中性的东西,而应该在“生产”的语境下去描述它。如此说来,在理解空间的问题时,仅从地理学或传统城市规划学科的角度是不够的,必须更多地引入社会学视角,从社会的角度去把握空间。 上述事实对于地理学或城市规划来说极为重要,但还不能充分说明空间之于社会学的重要性。社会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弄清关于空间的全部事实,而在于发现关于社会的系统性知识,并实现对社会世界的解释甚至预测(瑞泽尔,2005:4)。如蒂利(Tilly,2006:567-588)所言,一个学科的活力取决于其所产生卓越解释的能力,只有从空间的角度能透视出更多社会的奥秘,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时,空间对于社会学才是富有魅力。因此,探索空间的社会性问题(将空间作为因变量)固然意义重大,但从社会学学科出发,更重要的问题是厘清空间的社会学性——对空间能否解释社会、如何解释社会、解释的优势与限制等问题做出说明。 在经典社会学理论家那里,空间的作用并不太受重视。即使对于比较关心空间问题的经典理论家来说,空间本身对于理解社会也并非不可或缺。例如在涂尔干(1999:12)看来,一个社会的空间划分能够折射出占据该社会主导地位的组织模式,空间是社会的镜子,但似乎仅此而已。齐美尔强调了附着在空间上的心理意义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性。而空间本身即不构成事物的特殊本质,也不构成他们的生产性要素。如他所言,“并非空间,而是它的各个部分的由心灵方面实现的划分和概括,具有社会意义”(齐美尔,2002:145)。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社会科学界掀起了一股强烈的“空间转向”浪潮,空间在社会理论中的重要性甚至优先性地位凸显了出来。马西(Massey,1984:14)指出:“种种过程在空间发生,距离、闭合、不同地域之间的地理差异、特定的场所和聚集点各有其意义,这些对于社会过程而言,均至关重要。”苏贾(2004:1)强调:“遮挡我们视线以致辨识不清诸种结果的,是空间而不是时间;表现最能发人深思而诡谲多变的理论世界的,是地理的创造而不是历史的创造。”列斐伏尔(2008:23-24)则断言:“空间在建立某种总体性、某种逻辑、某种系统中可能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尽管如此,空间的社会学性问题似乎仍然悬而未决。在社会学的知识链条内,空间究竟能够解释清楚什么,这些解释存在哪些局限性依然没有被系统回答。空间在一些研究中似乎能解释所有问题,甚至等同社会本身(卡斯特,2006a),而在另一些研究中则带有明显的隐喻性,并不直接指向社会事实本身(巴什拉,2009)。因此,社会学亟需对本学科的空间话语做一个回顾,系统梳理作为一个社会变量的空间应在社会解释的链条中居于何种位置,厘清空间视角在社会学研究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从而更好地将这一视角用于我们的经验研究中。 基于此,我们在梳理了主要空间理论家对空间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后,尝试从四个面向探讨空间的社会学性:面向社会结构(分层)、面向社会变迁(发展)、面向社会治理(权力)、面向社会行动(互动)。前两个面向主要涉及宏观层面,包含了社会的静态样貌和动态过程;后两个面向更多指向微观层面,体现了社会的运作机理和互动机制。在对这四个面向的主要观点进行概括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希望进一步概括空间视角的特点与限度,从而系统厘清空间的社会学性问题。 二、空间作为阶层分化的动力 空间形态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结构,这是空间与社会结构关系中最容易理解的一个层面。如萨克(2010:5)所言,空间本身就是一个“构序系统”(ordering system),是特定的结构秩序的象征与表现。吉伯斯则更加明确地指出,城市空间的特质是在互依赖又相互竞争的个体关系中产生的,因此社会成员的差异性型构了空间的差异性(戈特迪纳,2014)。但如果空间只是社会分化的一个机械呈现,那它最多只是社会结构的一个注脚而不能形成社会结构的解释。今天的空间理论家试图表明,空间不仅反映了社会阶层结构,更对这种结构的维持、扩大与再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韦伯主义的空间理论家们基于马克斯·韦伯将阶层理解为“与经济利益、市场等因素相关的生活机会”的经典论述(仇立平,1997),认为空间(尤其是居住空间)是影响人们社会机会的主要因素,因此也构成了影响社会分层的主要变量。雷克斯和摩尔的经典研究表明居住空间——住房影响着人们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体验,还被视为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在城市中人们共享的“地位一价值”系统中,特定空间内的住宅被人们看作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稀缺物品,于是居住空间便具成了社会分层的重要指标。他们用住房的获得情况(购置/租住)和住房的区位状况(令人满意的区位/不令人满意的区位)区分出了五种类型的住房阶级(housing class)(蔡禾主编,2003:194)。然而,住房获取过程在他们看来是不平等的,资本能力和政策因素发挥主要作用。在英国,城市的白人高收入者可以通过市场手段购置理想的住房,而白人工人阶级可以通过政府分配到公租房居住,其他居民(特别是来自拉美、印度及非洲的移民)则常常被排除在分配政策之外,不得不租住较差的地段。(Rex & Moore,1967:9)因此可以说,居住分异加剧了种族与阶层的不平等,进一步加固了社会阶层的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