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5.59 一 内部与外部 福柯在《词与物》(1966)发表当年的一次访谈中说过,《疯狂史》是差异(différence)的历史,《词与物》是相共(ressemblance)与同一(Même)的历史。①《疯狂史》考察的是(西方)理性社会如何在分割、断裂的历史中被迫安置自身,而这种安置正是通过非理性与理性的相互确立进行的。《词与物》面对的也是这同一个分割和断裂的西方理性历史,但它转而考察这个西方理性秩序的建立,反思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把握相似和差异事物的方式。这个反思不是为了确立或确证所谓西方文化的诸种知识型,相反,它是要批判这些知识型对于世界的逐步丢失;这个反思也不是为了证成某种纯粹理性主体在西方科学知识中的存在,相反地,它是要发现这种知识中的主体性以及主体性中的外在理性强迫。 这两部著作其实都是在阐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作为西方文化之标签的“科学理性”的内在生成演化史,这也意味着所谓“西方科学理性”并不具有同时、同一和同质的概念恒定性(就像英美学者闹出的结构主义笑话一样)。处于同一时代的列维-斯特劳斯、拉康、阿尔都塞和福柯被英美学者视作标志法国理论(French Theory)的结构主义者,但实际上,他们谁也不认为自己与另外三人有什么共同之处。“只有那些在外部观看的人会认为他们一样,但只要从内部来看问题,则处处都是差异。”② 中西文化差异的问题也是如此。中西文化差异通常被界定为理性的差异,即西方文化往往代表着科学理性,中国文化则据此标准而为自身的合理性所纠结,它有时甚至被西方思想判定为“不科学”或“非理性”。福柯对“西方科学理性”内部的理性与非理性的生成演化所进行的知识考古学考察,很好地剖析了存在于西方内部的(即理性与非理性的)差异文化,并将其成功地置放于一个不断被“丢弃”的世界之中。而福柯又指出,内部和外部观察视角的变化能够更加深入到差异的实质问题中。那么,对于中西文化差异问题,如果我们尝试打破这种传统的内部和外部的界限,将中西文化共同看作世界的一个内部,从外部对它们进行一次考古学考察,是否会更有利于剖析所谓的中西文化差异,并有助于探索一个中西贯通的路径呢? 笔者在本文中尝试运用福柯考古学方法来思考差异文化问题。那么何谓福柯的考古学方法?这种考古学方法又如何面对差异,如何安置面对差异的主体呢? 二 认知和主体的变革 在《疯狂史》的考古学中,我们可以看到话语与事件、过去与当下、否定与差异、主体与对象四种关系的消融,看到差异的非话语性(non-discursif)、非过去性、非否定性和非主体性关系;在《词与物》的考古学中,我们可以看到陈述(énoncé)、实事(actualité)、批判(critique)和解置(dispositif)③如何提供了贯通差异文化的可能。本文将结合《疯狂史》和《词与物》中这四个方面的问题视角,来共同说明福柯考古学所进行的认知和主体的变革,并以中西文化差异问题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1.陈述:非话语性的话语 陈述是福柯在《知识考古学》④中阐明的重要理论概念。他花了该书三分之一的篇幅来分析“话语构建(les formations discursives)”,然后又用剩下篇幅的一半来辨析这种经由“话语构建”而定义的“陈述”与“档案(archive)”的关系,考古学描述就是在这些辨析框架下进行的。对于福柯来说,“话语构建”本身并不是话语,它是使话语成为可能的东西。福柯在《知识考古学》出版同年的一次电台采访中对这一点有更清晰的说明:“‘考古学’这个词……我想要理解成某种对于档案的描述……它是对在某个文化中……被言说的这一特别广阔、厚实、复杂的事物之总体的描述……去看看这些事物,这些通过我们的文化而被言说之事物的生命、无声但又聒噪的活动如何能够被言说、存在、起作用并最终被转化。”⑤ 福柯肯定他的考古学是一种对档案式“陈述”的研究,这意味着其研究对象仍然是话语/文本。但这些话语作为已被历史中的主体说出的“陈”述,已不再是(作者)活生生的“我思”,尤其不能再被放在另一个研究者的“我思”的记忆、想象和理性中进行运筹。历史学家(思想史家)很容易将某个文明或文化中出现的各种“话语/文本”统统放到自身的“我思”中加工处理,对它们进行关联、统一、规制和理解。福柯强调历史话语一旦被“陈述”,就应该被视作(或者就已经成为)客观的,不可也不应进行思维加工。考古学呈现的不是考古学家的话语(这个话语在康德认知主体之局限性的质问下总脱不了“表象”的指责),不是考古学家的认知(这种认识总会因历史学家本身的认知构造模式而被诟病),更不是考古学家自身的历史处境。在考古学“陈述”中,考古学家并不存在。 在这一方面,中西文化差异问题就常常会带出历史学家(研究者)本身的话语、认知和处境。以中西方权力关系的考察为例,古今中外的大多数哲学(史)家都认为中国千百年来的权力关系以“三纲”为根本。因而,在中国当代,保守派断定中国是一个更适于父权专制(家长制、君主制)的文化地域,激进派认为这个文化之根要彻底拔除,调和派则试图将“三纲”的制度刚性赋予“五常”的儒家理想⑥。他们的考察多以历史中出现的关于君臣、父子和夫妻关系的文本为根据,并以此分析它们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