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新编》:作为游戏的语言存在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第三部短篇小说集,写于1922-1935年,出版于1936年,共收入小说八篇:《补天》《铸剑》《奔月》《非攻》《理水》《采薇》《出关》《起死》。王瑶说:“在鲁迅作品中,《故事新编》是唯一的一部存在它是属于什么性质作品的争论的集子。”①茅盾早在1937年就对其做出了高度评价。然而,在夏志清看来,《故事新编》是鲁迅走向书写没落的表现。在当代,“借古喻今”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之一,另有解释“是对传统文化的反讽”,钱理群则把《故事新编》理解为“对英雄的常人还原”。上述争论折射出了《故事新编》的丰富性,站在不同的角度就有不同的洞见。 通过语言的视角可以看出:鲁迅作为一个书写主体,《故事新编》作为一部书写作品,这两个存在通过语言联系起来——《故事新编》是鲁迅的语言游戏。他把民族的集体记忆进行了陌生化,并嘲弄和消解了它似乎与生俱来的合法性与权威性。钱理群指出:“面临死亡的威胁,处于内外交困、身心交困之中,《故事新编》的整体风格却显示出从未有过的从容、充裕、幽默与洒脱。尽管骨子里仍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却出之以诙谐的‘游戏笔墨’。这表明鲁迅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超越的境界。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成熟。”② 鲁迅曾对许广平说:“你大概早知道我有两种矛盾思想,一是要给社会上做点事,一是要自己玩玩。”③他“给社会上做点事”的社会责任已经交给了《呐喊》,而《故事新编》则属于“自己玩玩”系列,是鲁迅的语言游戏,尽管在游戏中他仍然没有摆脱“给社会做点事”的责任感,却换了另外一副截然不同的面具。游戏的态度不仅让他轻松取得了书写的制高点,能揉碎历史、超越现实,而且让他在语言上也获得了极大的自由,纵横开阖、少有束缚。德里达对乔依斯有过这样的评价:“他在语言里、在语言上、并通过语言宣战,使语言变成真正的巴别塔。”④这话同样适合鲁迅。 在语言游戏中,鲁迅以历史文本和历史文学文本作为“前文本”,进行了互文性的写作。他用自己的话语以自我的主体性重新建构了新的历史(或者文化)文本。同时,他作为书写主体的介入,通过反讽和戏拟的手法使“历史文本”和“文学经典文本”显示了某种裂痕:文本是由话语建构的,历史人物的某种形象也是由话语建构的,人人都可以来书写,来建构。换言之,鲁迅以自己的语言游戏提醒了读者:历史文本(包括历史和文学)是语言的游戏。游戏意识的渗透导致两个后果:其一是由此动摇了对历史某种模式化的既定理解和盲信;其二是对于历史而言,个人的主体性得到了放大和刺激,个人可以通过语言介入历史。这是在两个向度对语言发力:一是解构原有的模式的语言书写;二是运用语言自己来参与,来书写。利奥塔从语言游戏的角度阐述了文学具有满足快感的功能:“不断的发明句式、词汇和意义,这在言语层面上促进了语言的发展,并且带来巨大的快乐。”⑤在《故事新编》里,随处都能听到语言敲碎历史的叮当之声,游戏的快感随之而来。 “他的历史小说不偏重于历史与现实任何一方,而着眼于二者之间的临界点,通过现实生活情节的介入,用小说的叙述对历史进行重新建构,从而实现了对在历史积淀中形成的具有神圣性及崇高意义的观念、人物、历史话语的消解。”⑥不是着眼于“历史和现实”的临界点,而是通过历史和现实的杂糅,通过语言放大了历史和现实之间的裂痕,由此让人怀疑历史之真和现实之真。罗兰·巴特说:文本最具诱惑力的地方是断裂处的“两个边缘之间”⑦。让读者在历史和现实的混合状态里思考“真实在哪里?”小说这种文体本身固有的虚构性提醒读者:对书写内容进行怀疑,或者直接肯定了内容之假。后退一步,可以继而思考:鲁迅的书写是假的,别人的书写就是真的吗?难道别人不会和鲁迅一样根据自己个人的需要去书写历史吗?承载着传统文化的所有文本(历史文本和文学文本)都可以由此而受到质疑。在普遍的质疑中,传统文化的历史书写和文学书写的稳固性因此被撼动。 在《故事新编》中,鲁迅主要运用戏拟的手法实现了文本的互文性,在自由跳宕中完成了语言游戏的编织。 二、戏拟的概念 戏拟这一概念是由热奈特在文本间性的框架中提出的。热奈特认为“超文的具体做法包含了对原文的一种转换或模仿,先前的文本并不被直接引用,但多少却被超文引出,派生的两种主要形式是戏拟(paro-die)和仿作(pastiche)。”“戏拟对原文进行转换,要么以漫画的形式反映原文,要么挪用原文。无论对原文是转换还是扭曲,它都表现出和原有文学之间的直接关系。”“其实,戏拟的目的或是出于玩味和逆反(围绕超文加以讥讽),或是出于欣赏;戏拟几乎总是从经典文本或是教科书里的素材下手。”⑧ 纳博科夫说:“讽刺是一堂课,戏拟是一场游戏。”⑨吉尔伯特·哈特认为“戏拟是讽刺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是通过扭曲和夸张来进行模仿,以唤起人们的兴致、嘲弄和讥讽。”⑩巴赫金对戏拟作了深入的阐释:“它可以戏拟别人的语言风格,也可以戏拟他人文本中典型的社会语言或个体语言,戏拟其观察、思考和言谈的风格”,“它既可以仅仅戏拟表面的语言形式,但也可以戏拟他人语言深刻的组织原则。”(11) 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戏拟”实际上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倾向于破坏)的模仿,同时产生滑稽可笑的效果,即戏谑性。既然是模仿,当然就内在地包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即先前存在着一个被模仿的对象,“互文性”理论将这个对象称为“前文本”,它囊括人类已有的历史文化经验和意识形态观念等有形无形的东西,具体到小说文体来说,它的题材类型、情节结构、情景描绘、人物形象与思想主题等层面无不包含于其间。说“戏拟”具有特殊性,是因为它首先作为一种模仿而存在,即当前文本是对“前文本”的有意识模拟;与此同时,在这种有意模拟中又渗透着某种与前文本旨趣迥异的、全新的立场与意向。也就是说,“戏拟”以“拟”(模仿)为基础,以生成崭新的、具有戏谑性的否定意味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