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啓蒙”從一種代表進步的思想運動,變成了現代社會的罪惡之源。吊詭的是,當世界性的啓蒙任務尚未完成之時,“啓蒙”在它的發源地卻受到了批判。本文之所以再度關注啓蒙話題,主要原因有兩個:其一,被歸罪於“啓蒙”的罪責,其實不應該完全由“啓蒙”負責,啓蒙思想家們並非單綫索地推進啓蒙,對啓蒙之科學理性的約束起碼是康德(I.Kant,1724-1804)的調適方案。因而,問題不僅在於人們需要批判啓蒙的局限性,而且也應該深入研究爲什麽沒有考慮康德的計劃,或者説,康德的啓蒙自我調適計劃爲什麽未能成功。①其二,如果説“現代性”是現代化的本質,而“啓蒙”構成了現代性的基本理念,那麽,無論現代化、現代性乃至啓蒙遭到怎樣的質疑和批判,對於一個已經現代化、正在現代化或者即將現代化的社會而言,啓蒙不僅是必經的“洗禮”,而且構成了其基礎性的價值觀念。所以,本文的重點不在於對啓蒙的全面解讀分析,而是關注一些啓蒙思想家糾正啓蒙之偏頗的嘗試以及面臨的困境。研究啓蒙的重要意義在於,雖然現代社會存在着各式各樣的問題,但人們不可能徹底退回到傳統社會中去。因此,關鍵的問題不是要不要啓蒙,而是如何促進和實現啓蒙的自我調適。尤其是,啓蒙遭到詬病的東西,恰恰構成了現代社會的基石;那些所謂經過後現代主義的解構,“現代性”乃至“啓蒙”均已過時,人們已經超越了現代性而進入了“後現代”等等論斷,隨着後現代主義的曇花一現,證明了這些預言的偏頗和短視。 實際上,啓蒙的自我調適早在十八世紀的啓蒙時代就已開始了,一些哲學家例如康德、黑格爾(G.W.F.Hegel,1770-1831)就分別提出了調適方案。遺憾的是,他們的調適方案並沒有引起同時代人的普遍關注,對後世也沒有產生實際上的效果,不妨説他們的調適工作失敗了。當然,康德等哲學家對於啓蒙的自我調適之所以失敗自有其複雜的原因,也許他們竭盡全力不過是在試圖完成一項不可能的任務;而今天擺在人們面前的任務則是:如何使不可能成爲可能。 關於啓蒙,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規定之:一是作爲十八世紀法國的啓蒙運動,“啓蒙”首先是一個歷史事件;二是作爲近代哲學的主旨,“啓蒙”體現爲近代哲學的精神;三是對於康德來説,“啓蒙”標誌着人的成熟,因而是人成其爲人的必經階段。 十八世紀的法國哲學,被後人稱之爲法國啓蒙運動。它作爲一場思想文化思潮,爲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奠定了理論基礎。不過,就其以理性、科學、人權、自由爲主旨而論,啓蒙並不是法國人的“專利”,應該視爲從笛卡爾(R.Descartes,1596-1650)開始直到黑格爾爲止的整個近代哲學的主導精神。然而,當十八世紀的德國人將“啓蒙”作爲一個專門問題來討論的時候,康德將啓蒙從一種思想運動、一個歷史時期的主導精神,上升爲使人成其爲人的必經階段,從而使“啓蒙”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普遍意義。 一提到康德關於啓蒙的理論,人們立刻就會想到那篇膾炙人口的文章《回答這個問題:什麼是啓蒙》②。不過,康德關於啓蒙的思想遠此這篇文章所談論的內容要複雜得多。在某種意義上説,唯有將康德這篇文章置於其批判哲學之中,纔能完整地理解其關於啓蒙的思想。 康德在《回答這個問题:什麼是啓蒙》中開宗明義,先給啓蒙下了一個定義:啓蒙是人擺脱自己所造成的不成熟狀態的“途徑”(Ausgang)。所謂不成熟狀態,就是不經他人的指導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理智。如果這種不成熟並不是因爲缺乏理智,而是缺乏在無人指導的情況下使用自己的理智的勇氣和決心,這種不成熟狀態就是人自己造成的。“要有勇氣使用你自己的理智!”這就是“啓蒙”的格言。在這裏,康德把啓蒙與人的理智、人的成熟聯繫在一起:人的成熟的標誌是可以自己使用自己的理智,啓蒙的意義就在於啓發人大膽地使用自己的理智。由此,康德亦將啓蒙視爲人的神聖權利。 既然如此,“爲什麼有這麽大一部分人,在自然早就使他們免除外來的指導(naturaliter maiorenes,自然方面的成年人)之後,仍然樂意終生受監護狀態?爲什麽另外一些人如此容易自命爲他們的監護者?其原因就是懶惰和怯懦”③。但在康德看來,這不過是在學會走路的過程中摔幾跤而已。言外之意,監護是沒有必要的。 因此,公衆給自己啓蒙是完全可能的,衹要讓公衆有自由,啓蒙就是不可避免的。就此而論,啓蒙衹需要一個條件,那就是自由,而且是“在一切衹要能夠叫做自由的東西中最無害的自由,亦即在一切事物中公開地運用自己的理性的自由”。④與理性的“私人運用”相區別,康德在此所説的“最無害的自由”指的是理性的“公開運用”:“我把對其理性的公開運用理解爲某人作爲學者在讀者世界的全體公衆面前所作的那種運用。至於他在某個委託給他的公民崗位或者職位上對其理性可以作出的那種運用,我稱之爲私人運用。”⑤康德的區別,與人們通常的觀念有所不同,在他的時代也具有顛覆性。⑥按照康德的區分,每個公民都具有“雙重身份”:一方面是作爲國家機器的一部分,每個人都必須聽從命令,遵守法律,按規定納税,不得有誤。這時,理性的運用是“私人的”,衹能服從而沒有自由。另一方面,“如果機器的一個部分同時視自己爲整個共同體成員,甚至視爲世界公民社會的成員,因而具有一個通過著作來面向真正意義上的公衆的學者的身份,那麽,他當然能夠理性思考,由此並不會損害他部分地作爲被動成員所從事的事務”⑦。這意味着,一個人作爲公民有納税的義務而不能抗税;但與此同時,他卻可以在公衆中發表文章批評税務是如何的不合理。當康德稱讚腓特烈大帝(Friedrich II,1712-1786)所説的“理性思考吧,思考多少,思考什麽都行,但是要服從!”⑧的時候,一方面人們不應脱離康德所處的時代來理解他的言論,但另一方面也不應該簡單地視之爲向專制主義的讓步。因爲,在今天的時代,任何一位公民也同樣應該具有這樣的雙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