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社会学起源问题的根本性 自2014年3月我在南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连续两次论述作为中国社会学根本问题的古今中西问题以后,2015年又在《中国社会科学评价》杂志发表《中国社会学源流辨》一文,在南京社会科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的讨论会上论证“中国本来就有社会学”,同年底在山东大学召开的第十四届中国社会思想史年会上,提出中国社会思想史的主轴应该是中国社会学的起源和发展史的观点,这一观点在《江南大学学报》以专访《文化自觉与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形式发表。以上种种努力,无非是想探索中国社会学的本土起源。 但是,中国古代是否就有社会学,亦即中国社会学的起源问题,是一个不可不辩也是难以辩明的问题。因为这个百年来压在中国社会学头上的问题,确实具有根本性。 一方面,如果否认中国社会学有自己本土的起源,继续承认社会学对中国来说完全是“舶来品”,默认中国几千年来只有“社会思想”,根本没有称得上“社会学”的东西,那就无法面对中国确有叫做“群学”的学问,无法解释“群学”与“社会学”确有相似内容的事实。实际上,即使在西方社会学传入中国并且一路高歌猛进以来,“群学”虽然被冷落,却并没有完全被取代,更没有绝迹。“群学”顽强地扎根于中国土壤中,稍有机会,就展露峥嵘。近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的一个内部通讯,特意冠以“群学”之名;早前,我国台湾的一本社会学文集就名为“群学争鸣:台湾社会学发展史”,明白地认同群学就是社会学。这一类做法在中华学术圈内并不罕见。这实际上是承认中国社会学有自己的本土起源,群学就是中国形式、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学”。 另一方面,承认群学就是“社会学”,似乎不难,但其连带的效应却非同小可。群学是战国末期的荀子创立的,比孔德创立社会学要早2000多年,对于中国社会学竟然会比西方社会学早出现这么多年这一点,人们感到诧异,特别是在几百年来西方中心主义强力影响下,早已习惯于承认中国学术落后,难以理直气壮地接受和承认中国社会学早有本土的起源这样的事实。 那么,如何才能消除以上两个方面的疑虑呢?的确,“群学”在其历史形态上,确有不同于或者不如19世纪诞生的西方社会学的地方,与现在人们了解的现代西方社会学更有明显的区别。如果按照西方的“学科”标准,群学在“学科性”上容易遭到质疑。那么,如何证明群学就是中国古已有之的社会学呢? 二、以本土概念体系确证中国社会学 (一)“群学”是否可以称为“社会学”,不在名称,而在内容 任何一个学科,其存在与否的主要根据,是看它是否形成一套有解释力的概念。我们常常提到“学科视角”,何以成为“学科视角”?一个基本或核心概念,或一个概念组合,就可以形成一种特定的学科视角。 我们又说,作为一个学科,必须确定“学科对象”,那么它是如何被确定的?每一个概念都有其外延,一个概念体系所圈定的外延之和,就确定了这个学科的对象,而未被纳入概念和概念体系所圈定的外延之内的事物,其实是处于该学科对象之外的“它在”,并不属于该学科的对象,正如没有占领的土地,不能称为自己的“国土”一样。所以,我们可以说,一个学科是用它的基本概念和概念体系去确证它的存在性的,而且,随着一个学科的发展,即其概念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其学科对象也是会趋于明确或有所变动的。 我们也说,一个学科必须有特定的“学科方法”,那么,方法是怎样被运用的?它是因概念或概念体系而被运用的。一个方法,例如统计分析,当其被社会分层、社会流动之类的概念和概念体系所运用,它就是社会学方法;当其被全要素生产率、投资的边际效益之类的概念和概念体系所运用,它就是经济学方法;当其被选举(投票参与率)、政绩(满意度)之类的概念和概念体系所运用,它就是政治学方法。特别是在当今各门科学交叉融合的趋势下,很难把某种方法看作“独门绝技”。与概念尤其是基本概念或核心概念相比,方法具有更大的共通性,当然,概念也是可以相互借鉴的,但核心概念对一门科学来说往往是专有的。 这样看来,无论是“学科视角”“学科对象”还是“学科方法”,这些对于一个学科存在与否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东西,无不被概念和概念体系所规定,也就是说,它们的学科性,是由特定的概念和概念体系所赋予的。换言之,概念和概念体系是一个学科之为学科的最终根据。如果说科学的最宝贵的结晶就是概念,那么荀子早就对此有了明确的认识。正如牟复礼(Frederick W.More)所指出的,“荀子认为名(概念——引者注)和术语是人类最伟大最核心的创造之一”(牟复礼,2008:185)。我们照此也可以说,构成一个学科的最根本的要素就是基本概念和概念体系。 (二)形式固然重要,但形式不具有根本性 除了一个学科的基本概念和概念体系之外,诸如在学校里是否开设某一学科的课程,是否设立某一专业,是否创办某种杂志等等,固然对一个学科的存在和发展都很重要,但这些都是外在表现和形式,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群学与西方社会学确实形式不同。但那是因为中西之间分科方法不同。不同分科方法,决定相应学科的不同特征,但不决定某一学科是否存在。而且,不同的分科方法,各有所长,也必各有所短。西方的分科,便于定义、便于推理、便于归类;中国的分科,便于综合,便于贯通,便于应用。怎么能说只有西方的分科方法具有合理性?更有何理由能够断言西方分科方法具有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