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垃圾的内涵 虽然文化垃圾一词已成为人们熟悉的词汇,但对文化垃圾的定义却极为不易。这一方面是由于该词新近才被广泛使用,各类辞典还来不及对其收录、诠释,使人无从稽考;另一方面是对该词的定义涉及到多种复杂的问题,很有难度。在此,笔者不揣疏漏,权作一个简单的定义,以作引玉之砖。 “文化垃圾”是相对于物质垃圾而言的。物质垃圾是泛指那些对人的生存和健康有害无益的各种废弃之物,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等。文化垃圾则是指那些对人的精神健康有损有害的各种文化制品。这些文化制品不仅消耗大量的社会劳动和宝贵的物质财富,而且散播精神毒素,败坏社会道德,促进犯罪活动,损害人们的精神健康……。但在现实生活中如何来确认文化垃圾却是一项严肃而慎重的工作,绝不可等闲视之,草率从事。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把虽有错误但却有独创性的作品与没有“错误”的拼凑、抄袭之作有所区别。属于前一类的如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等作品。该书认为私有制为合理永恒的经济制度,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这无疑是错误甚至是反动的观点。但该书在人口思想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人口增长应与食物增长保持一定比例,人口的增长有一定的客观规律。这促进了人们对人口问题的高度关注,启发人们去思考和解决人口危机。对《人口原理》这类虽有错误但却给人以启迪的著作是不能称之为文化垃圾的。而有一类作品并没有什么原则错误和非逻辑的错误,但却纯粹是逐章逐段,甚至逐字逐句的抄袭之作,作者本人既无综合,更无创造,甚至谈不到对他人观点的一点引申与阐述。把这样的“作品”定性为文化垃圾,恐怕人们不会有什么疑问。 二是把服务于创作主题所需要的暴力和性描写这类作品与赤裸裸地宣传凶杀、色情的作品加以区别。如我国古典名著《金瓶梅》中有大量的性描写,这一方面固然反映了该书作者不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但另一方面这种描写又为作者揭露封建社会的腐朽没落这一主题所必需。对类似于《金瓶梅》这样的作品就不应轻率地判定为文化垃圾。而对那些赤裸裸地进行凶杀、色情宣传,追求感官刺激,宣扬剥削阶级腐朽、靡烂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作品,毫无疑问,应归其于文化垃圾之列。 三是把被社会冷落但又有价值的作品和很畅销但又无价值的作品区别开来。文化史上,一些文化作品在发表之初备受冷落,作者在世之时,其作品不为世所重视的现象比比皆是。如梵高的许多画很长时间无人问津;惠特曼的诗作《草叶集》发表后,被人们视作“下流之作”,列为禁书,作者本人也不为社会所容……但这些作品后来都被证明是文化精品。相反,有些作品问世后发行量很大,红极一时,但它们并非都一定是文化精品。如现在被舆论界一些“炒家们”“炒”得很火爆的作品未必能留下什么痕迹,很多都难逃被历史淘汰的命运。所以,不应以“冷落”或“畅销”作为区别文化精品或文化垃圾的依据。 总之,文化垃圾应彻底扫除,但对文化垃圾的确认却应慎之又慎,只有如此,才能既铲除文化垃圾,又保护文化精品,既防止文化垃圾的滋生,又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 文化垃圾的成因 笔者认为,文化垃圾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作者方面的原因,一个是社会方面的原因。 作者方面的原因又可分为两个: 一是作者思想品质方面的原因。一些作者没有把文化作品的创作看成是一项为社会奉献精神食品的光荣任务,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文化人的神圣职责,而把其看成是进步之阶、敲门之砖、牟利之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有些人难耐寂寞、不甘清贫,而是急功近利,一味追求创作速度和创作数量,从而导致了文化创作上精品极少的现象。更有甚者,有个别作者利欲熏心,品质低劣,为牟取暴利制作出一些黄色下流、品位低下的“作品”,使文化市场上文化垃圾不断增多。 二是作者的文化修养方面的原因。这表现在:(1)许多作者的知识广度不够。搞文的不懂理,搞理的不懂文。不仅如此,还有些作者对本学科内部的许多相关的、常识性的东西也知之甚少。知识的贫乏,使许多作者笔下难出精品。(2)知识的深度不够。如许多作者对本专业的前沿和进展状况不甚了了,又不肯花大气力去钻研,知识还停留在极低的层次上,以这样的水平是很难创作出文化精品的。(3)对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继承不够。中华五千年的文化不仅留下了丰富珍贵的文化典籍,而且也积累了大量有益的创作体验。如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的苦吟精神,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宏大抱负,有“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的创作意境……可惜的是,现在很多作者对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未能很好了解和继承,从而使其创作的作品缺乏耐读性和厚重性,缺乏应有的力度和艺术感染力。(4)对外国文化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一些作者对外国文化的认识是浮光掠影式的,这就很难窥其文化的全貌,难以吸收其文化的精华,并为自己的创作服务。总之,文化的修养的欠缺,使许多作者创作时底气不足,这是我国文化市场上文化精品太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原因有如下一些: 一是不合理的稿酬制度。我国的稿酬一般是按作品字数多少支付的,很少考虑到作品本身的质量。这种稿酬制度无形中等于鼓励人们去创作冗长而空洞的作品,等于限制人们去创作文化精品。更有甚者,在有些情况下,严肃作品的作者所得稿酬还远低于品位低下作品的作者所得稿酬,这使得前一类作者改弦易辙去写庸俗低级的作品,从而使社会上文化垃圾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