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世纪之交,哲学家、政治家、历史学家、文学评论家以及其他各门各类的学者纷纷发表文章,顾后瞻前,纵横捭阖,高谈阔论,各陈己见。在众多的论著中,有两篇文章尤为触目,引起了颇为热烈的反响。其一是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历史的终结?》(“The End of Histiory?”)。该文最初发表在1989年夏的《国民利益》季刊(“National Interest”)上,后来作者又把文章扩展成专著《历史的终结和最后一个人》(“The End ofHistory and the Last Man”),于1992年出版。作者福山是日裔美籍学者,1955年出生,获哈佛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曾任美国国务院政策计划处副主任,也是美国兰德公司的高级分析人员。据说,他的文章是根据他在芝加哥大学奥林研究中心作的一个课题报告写就的。其二是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的《文明的冲突?》(“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此文发表于1993年夏的《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上,作者系哈佛大学教授、奥林战略研究所所长。此文乃是该所《变化中的安全环境和美国的国家利益》(“The Changing Security Environment and American National Interest”)课题项目的研究成果。这两篇文章有许多相似的情况,不仅都出自于同一个人命名的研究机构,均以四字短语,后加问号为英文题目,而且两文都以历史、文化为切入点,论述人类的命运与前途,一个终结,一个起始,前后衔接,相互呼应。对于这两篇文章,已有不少人从国际关系、政治、历史、社会和哲学等方面作了评论,见仁见智,褒贬不一。本文只准备从文化研究的角度对这两篇文章中关于“历史”和“文化”的概念,联系文论中的新历史主义与文化批评作些探讨。 1989年夏,福山的《历史的终结?》一文发表之后,一些朋友推荐我看了这篇文章。但我当时未对福山文章中关于“历史”的定义和“终结”的意义进行更多的思考和质疑。 最近几年,我担任了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的课程,接触到了诸如新历史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文化批评等文论,重新引起了我对福山文章的兴趣,后来又读到亨廷顿的文章,发现两文有前面提到的不少相似之处,因此便开始考虑能不能从文学理论的角度对它们作一些分析研究,因为这些统称为文化批评的文论都强调了文学与历史、文学与文化的联系。按照新历史主义的观点,“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不同形式的话语,如法律、神学、道德学、文学、艺术……等,极少是独立自主的,通过对某个文化范畴内相互渗透的不同话语的研究,学者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控制该文化所有话语的思想法规”(“Encyclopedia of Literature and Criticism”ed.by Martin Coyle et al p.793)。《文学理论的未来》一书的主编、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教授拉尔夫·科恩(Ralph Cohen)则是更明确地指出:“文学理论就其范围而言是一种有关话语的论述,它必然要对历史话语进行分析,因此,文学理论既是文学的理论也是历史的理论。”他还进一步引用海登·怀特(Hayden White)的话来加强他的这一观点:“现代文学理论必然是一种历史的理论、历史意识的理论、历史话语的理论、历史写作的理论。”(第12页)怀特把古往今来主张文史相通、文史互济的论述加以系统化、理论化。这样,我们把福山和亨廷顿的文章用文学理论来考察是否可看作当前文化批评的一种实践,还算顺理成章。 20世纪被称为是文学批评的“黄金时代”,各种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发生大爆炸、大裂变,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文学理论的各种思潮与流派纷呈,不同的批评方法各显神通,令人眼花缭乱。如果说在过去一种文学理论或批评方法从形成到成熟,由鼎盛到衰微,长则要经历几个世纪,短则也要一个半个世纪,可是进入20世纪以来,一种文学理论的生命周期愈来愈短,大多在二、三十年左右,有的更短,昙花一现。就以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和文化批评(cultural criticism)来说,1982年,美国新历史主义批评家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ratt)首先将他以及与他志同道合者从事的批评笼统地概括为“新历史主义”以后,它就曾在80年代大行其道,但时到如今,不足20年的时间,就已成颓势,因为它的理论中存在着一个难以走出的“死角”。但是,新历史主义像“新批评”、解构主义等文学理论一样,在它完成其生命周期的过程中,总会留下一些闪光的亮点,比如在关于历史和文化这两个概念上,它提供了不少可供人们思考的材料,福山与亨廷顿这两篇具有轰动效应的文章恰好出现在新历史主义和文化批评风靡西方学术界的时期,我们不妨寻找和探索一下这两篇文章与新历史主义和文化批评之间的联系(affinities),从而帮助我们认识西方文化研究的态势及其影响。 历史和文化二者都是非常难于界定的名词,据说,“文化”的定义有几百种,英国著名文论家雷蒙·威廉姆斯曾说过:“‘文化’一词是英语中最复杂的二、三个词之一。”文化一般分为两大类:人类文化(anthropological culture)和学术文化(academic culture),又称交际文化和知识文化,或称小写c文化(small c culture)和大写C文化(large C culture)。“历史”的定义有多少种,笔者尚未见到确切的统计数字,但估计也不会少于几百种;无独有偶,它也有大写的、单数的“历史”(History)和小写的、复数的“历史”(histories)之分。当然,大小写的“历史”与大小写的“文化”是不同的。小写的、复数的“历史”,用新历史主义的解释,被称为是一种“历史叙述”、“历史编纂”(historiography)、“历史文本”。 那么,《历史的终结?》的作者福山对历史是如何界定的呢?为什么说历史结束了呢? 《当代文学理论指南》(“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的作者拉曼·塞尔登(Raman Selden)认为,六、七十年代后结构主义引起的思想革命向传统的历史主义提出了挑战,对历史、历史时期、历史研究以及历史与文化和历史与文学等提出了一整套新的看法。新历史主义者认为,“历史”一词含有两个意义:一是过去的事件,二是“对过去事件的叙述”。后结构主义明确地表明历史是一种语言,一种叙述,它永远是被叙述的。因此,决不存在纯粹形式的过去,存在的只能是对过去的“叙述”,故而历史的第一个含义是站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