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公安部政治部的领导下和宣传局的具体支持下,历时八个多月的“公安文化建设”有奖征文活动在古城西安降下帷幕,在由公安部报刊图书出版社和西安市公安局共同举办的公安文化研讨会上,对12篇获奖作品的作者分别颁发了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集中代表了征文活动开展以来收到的100余篇稿件的整体水平,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文化理论研究深入发展,现将武和平同志根据会议研究成果所撰写的论文予以刊发。 事实证明,公安文化绝非空中楼阁,而是根植于百万人民警察创造性实践的升华,是看得见,摸得着,学得来,并已被愈来愈多的公安机关基层指挥员所采用的新型队伍管理方法。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公安部党委确定“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工作思路之后,又以高屋建瓴的大气魄相继在全国推出了济南交警、本溪市公安局、“漳州110”、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典型所产生的“神奇般”的社会效应,不仅给人们以深刻的启迪和强烈的振奋,而且使长期困扰公安队伍建设的难题迎刃而解,得到了响亮有力的回答。这其中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给我们带来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启示又是什么?这正是公安文化理论需要研究的重要命题。 一、从“人本”抓起,将挑战变机遇 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社会变革过程中,作为特殊社会职业的警察,除了面对日益增多的社会治安问题,也毫不例外地面对着各种社会思潮的激烈碰撞,两种人生观、价值观的对立冲突,面临着社会出现理想信念迷惘、腐败丑恶现象滋生蔓延的严峻挑战。可以说,我们的整个队伍正面临着“三个巨大”、呈现“两个突出”、发生着“一个变化”。 “三个巨大”:是面临着超负荷的巨大工作压力,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对民警思想深处的巨大冲击力和没落腐朽思想文化的巨大诱惑力。 “两个突出”:即人民警察奉献牺牲和队伍作风问题同样突出,反差明显。一方面,广大民警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人民警察法》的神圣职责,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秩序的确立,以每日有牺牲、每时有流血的高昂代价作投入,在十余年艰苦卓绝的严打鏖战中,已有3000多名警察为人民捐躯,七万多名警察负伤或致残,沧海横流,英雄本色,可歌可泣,代表了队伍的主流;另一方面,由于受社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少部分警察经不住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与冲击,违法违纪甚至走上毁灭之路,这方面的教训也不断发生,令人触目惊心。 “一个变化”:即民警的人生价值观在市场经济这把“双刃刀”的交互作用下,由过去的“单一服从型”变为“多元活跃型”。一方面思想敏锐,视野开阔,民主法制观念增强,竞争进取意识加强,另一方面,由于超负荷的付出与社会高收入阶层的反差,社会生活急速变化的强烈刺激与传统思想道德的震荡,使少部分民警心态失衡,认为警察职业是“辛苦、清苦、艰苦、痛苦”的“四库(苦)全书”,有人称是经济上的“矮人儿”、生活上的“苦人儿”、身体上的“病人儿”、家庭内的“罪人儿”,从而产生一种潜在的不公平感,加上警察手中掌握着治安管理和刑事司法权力,身处社会各种利益阶层的包围之中,双脚站在金钱与权力的交界点上,结果信仰迷惘,精神颓废,不求进取,在自发价值趋向的推动下,就非常容易产生“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追逐物质享乐与感官刺激,以权谋私。这一深层次的思想变化,是导致队伍“三乱”、“四难”久治不愈的根源,并且不断滋生着违法违纪现象,有人称之为“冰山现象”,即队伍中暴露出的问题,仅是冰山浮在水面上的一小部分,而潜在的、未暴露的临界问题却是大量的,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抓队伍,这种不可忽视的“亚文化”将会继续侵蚀警察的主流文化,任其发展,队伍会因为内在的被“蚀空”而丧失战斗力,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个别地区,警察队伍形象和作风问题已经招致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甚至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事实上,各级公安机关指挥员都深刻而敏锐地感到了队伍面临的这些挑战,体会到了市场经济大潮中“队伍难带、工作难干”的苦衷,同时在队伍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惑,即过去带队伍抓工作的老方法不那么灵验了,传统的行政命令“我说你听,我打你通”的板起面孔说教变得收效甚微,就连最拿手的集中整纪刹风也只能管上一阵子。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又决定它不能打“封闭”,隔绝于社会,那么,如何在社会发生结构性变动,人们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受到严重冲击面前稳住警营的阵脚,保持警队完整的队形,去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者们一直苦苦思索和探讨的时代课题。 公安部党委一班人针对队伍存在的问题,审时度势地作出了冷静分析和战略思考,在《人民警察法》公布五个月之后,不失时机地召开了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议,陶驷驹部长代表部党委响亮地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工作思路,这实质上是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一次理论性的回答;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百万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因而迅速地转化为各级公安机关“两手抓”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