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形态”评说的评说 要进行香港文化研究,首先接触到的问题,便是对香港文化形态特征的界定。如何界定?众说纷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一是“将其文化形态称之为‘殖民地文化’”[(1)];一是认为“香港文化是岭南文化与外来文化结合而成的特殊文化”,“从大文化形态看,它属于海洋文化”[(2)];还有一种便是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杨宏海副研究员的观点,他称香港文化“是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华洋杂处、中西交汇、多元发展的文化形态。”[(3)]乍看起来,这三种观点都言之凿凿,各不失为一家之言,然细加推敲,前二说不敢苟同,后一说颇有见地。 我们知道,文化,是一定社会和时代人的意识和思维方式。是受其所在社会和时代所左右的,还受着历史、民族、国家和地域制约。其中地域制约性(即地方性)尤为具体。因为这是每个人具体的生长和生活环境,其地方性的文化特征对其薰陶更为切身,潜移默化。而地方性的文化的积淀或汇合,是社会性、民族性、历史性的综合凝视,是历史传统(纵的)和当今世界(横的)文化在一定地方条件下的交融产物。所以,对某一地方文化特征的研究,不能离开其所属国家、民族的历史传统和其所处时代的全国和世界各地文化共同构成的纵横关系及影响去孤立地研究。同时,又必须充分注意到一定的地方条件(包括天文地理、人文环境),使这些关系和影响表现为有别其他地方的,具有相对独特性和稳定性的性质和形态。香港文化的概念和性质的由来,也在于此。因此,考察香港文化的形态特征,也概莫能外。 香港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位于珠江口外侧,与广州相距一百三十公里,与深圳只是一河之隔。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后,香港才沦为英国殖民地。此后,香港的政体虽已改变,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香港文化同内地文化基本上是连成一气,属“同一文化板块”。诚如香港中文大学知名文化研究专家卢玮銮教授所云:“香港自开埠以来,虽然由英人管辖,但文化发展方面,特别是文学部分,仍与中国骨肉相连。”[(4)]尤其是我国“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抗日战争,内地文化对香港文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香港曾几度成为南中国的爱国进步文化中心。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对香港实行新的门户政策,香港与祖国大陆暂时处于隔离状态,它走上了相对独立发展的道路,加之受外来文化的影响,香港文化的特征才慢慢显示出来。由此可见,香港文化,正是我国传统文化和西方近现代文化相交融的精神产物,而且始终是以中华民族文化为主导的。 诚然,作为香港殖民地的统治者英国,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政治利益,他们也曾竭力在香港推行殖民地教育。但是他们也深知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早在1928年,创办不久的香港大学校长轩尼尔就曾明确说过:“中国人有深厚的文化传统”,“英国要在中国改善它的地位,就必须从文化上认识中国。这个使命落在香港大学,假如港大不能完成这个使命,倒不如把它关闭。”[(5)]他们是否言行一致?当然值得怀疑。但纵观英国殖民者百多年来对香港的统治,他们是很能“中学为用”的,在被统治的中国居民身上,就运用了大量的封建文化,从孔夫子到大清律例,都一一照用。他们对香港的文化建设,也不那么重视,尤其是在七十年代前,香港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资是微不足道的。正如香港文化研究专家、广东社会科学院教授许翼心所说:“在七十年代以前,香港政府在文化建设方面可以说是毫无建树的”。[(6)]可见,将香港文化轻易说成“殖民地文化”,是无视香港的实情,失之偏颇。当然,无可否认,香港文化多少是带有殖民地文化的印痕。 论及香港文化同中华民族文化和殖民地文化的关系之后,我们再看看香港文化与岭南文化的关系。 顾名思义,岭南文化是岭南一带的区域性文化。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同西方文化和南粤文化相结合,逐渐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香港文化一样,它也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彼此的主体文化皆是中国传统文化。有共性,也有个性。是一种平等互动的关系。但鉴于特殊的人缘、地缘条件,相对而言,作为区域性的香港文化,它同岭南文化的关系比之同我国其它区域性文化的关系来得更密切,交往更频繁。在某些方面,如生活习俗,语言(粤语)表达,绘画(岭南画派)、音乐(广东音乐)、戏剧(粤剧)等,香港文化确与岭南文化相通,也表明香港文化在这些方面曾受到岭南文化的影响。但岭南文化毕竟取代不了中华传统文化作为香港文化的主导地位。 由于香港的地位特殊,文化人才流动性大,是个多元构成的组合体,大部分是从海峡两岸去的及本土人才,还有部分从东南亚及欧美等地迁入的华侨。属岭南文化圈来的毕竟只占其中一小部分。至于在香港文化史上作出过较大贡献或影响的骨干力量,如中国文化巨匠鲁迅,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者蔡元培,著名作家许地山、茅盾、夏衍、戴望舒、柳亚子、肖红、张爱玲等,也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因此,从香港文化界的人才结构来看,其主体也是中华传统文化,而不是岭南文化。因此,将香港文化说成是“岭南文化与外来文化结合而成”委实欠妥,似有喧宾夺主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