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历史发展的轨迹是摇摆的,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新中国成立初的“前30年”,是计划经济建立、强化和缺点集中暴露的时期。共产党人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计划经济和公有制。但“大跃进”运动遭遇的严重挫折,给豪情万丈的人们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此后,人们不得不谨慎许多,再加上上世纪60年代以后政治运动不断,自然难以取得预期的经济建设成就。结果,我国不仅与发达国家拉开了差距,甚至被东亚“四小龙”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改革开放的“新30年”,是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积极融入世界经济的时期。改革开放极大释放了社会活力,推动经济增速年均9%以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当然,在发展的道路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表现在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公众不安全感增加。许多人怀念“虽然紧张清贫,但稳定可预期”的生活方式。在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上,“左”和“右”两种思潮的争论和对立趋于激烈。 当前则处在“新30年”。“新30年”聚焦两个百年发展目标,强调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以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相较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新30年”的特点,是试图把“前30年”和“后30年”调和,既“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经济领域,上述努力体现为兼顾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政治领域,上述努力体现为在确保党的执政地位的前提下“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上述努力则体现为坚持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乃至文化自信)。随着“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方略的次序展开,经济乃至整个社会改革的上述特点更加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当前是制度定型(固化)的关键发展阶段 向“中间道路”回归,意味着最高决策层对改革模式的认知更加清晰。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单向的“市场化”改革进入尾声,意味着制度的定型和“传统意义”上“改革”的结束。 做出这样的判断,也符合邓小平当年对改革开放时间节点的构想。 在“南巡”谈话中,邓小平曾对我国的改革进程做过如下设想:“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设想在中共十四大上得到确认:“上世纪90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2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样的基础上,到下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的时候,就能够达到第三步发展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20年后,党的十八大再次重申了上述设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而制度的成熟和定型,也意味着制度的稳定,意味着改革年代的离去。上世纪80年代的“狂飙突进”,将定格为“时代记忆”而留存在人们心中。 从社会转型角度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如果把考察视角进一步拉长,我们可以看到另一幅图景。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辉煌的经济成就。但近代以来却积贫积弱,饱受西方列强凌辱,在甲午海战中甚至败于“蕞尔小国”的日本。 在残酷的事实面前,国人终于认识到:国家强弱的背后是制度之争。变法也好、革命也罢,都是为了建立现代的制度,都是为了给古老的中华民族注入新的活力。正是在对君主立宪制、英美共和制乃至苏维埃的比较、鉴别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工人、农民选择了苏俄社会主义道路。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广泛建立,使政府拥有了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这为“集中力量办大事”、实施“赶超战略”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但坚持“集体主义至上”的计划经济和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毫无疑问也存在有压抑个人自由、抑制社会活力的一面。因此,无论是前苏联、原东欧国家,还是中国,在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都面临经济僵化、活力下降的问题;都面临民主意识抬头、意识形态多元化的问题;都先后启动了经济乃至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像波兰、匈牙利等国,改革进程甚至数次“起落”。 自1978年以来,伴随着工作重心的转移,我国也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改革在经济领域的主要做法,就是引入市场机制并最终决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领域则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人们常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是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而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则是民主法治。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必然会孕育出对民主、自由、法治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无疑也可以为上述变革提供一个理论注脚。 从整个社会转型的角度看,我国的改革任务显然还远没有完成: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功能发挥尚不充分、政府职能转变也不到位的条件下,“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弊端已充分暴露了出来;其次,政治体制乃至社会管理的变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需要加快相关领域改革以扭转改革进展不均衡、相互掣肘的现象;再次,在培育现代国家意识、塑造合格公民方面,差距更加明显。在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甚至需要一场“现代启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