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8580(2017)02-0034-14 DOl:10.11965/xbew20170203 一、文化成为中西方城市更新的主流策略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城市“去工业化”的发展诉求下,文化与美学成为城市空间机能的调整过程中进行控制的有力工具,文化以旅游与消费形式所创造出来的象征经济(symbolic economy)已经成为政府与资本家对于地方经济与城市空间再发展的重要想象[1]。在北美及西欧城市,这一以文化作为催化剂的都市更新计划,被视作挽救城市中心萧条及政府财政困境的最佳途径[2]。而在全球化的作用下,这一被西方学者称作“文化导向的城市更新”(culture-led urban regeneration)计划也逐渐为发展中国家所效仿,成为中西方城市在旧城空间再造中的普遍实践。在中国,大量文化街区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兴起正是例证①:“摊大饼式”的空间增长模式与“大拆大建”的旧城改造模式遭到否定,挖掘“旧城”所特有的文化内涵而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始成为许多中国城市采取的通行法则。在此过程中,文化所具有的经济发展功用被挖掘出来,从而构成了一种可以重塑空间意象、提振地方经济、营销城市品牌的策略或手段。同时,伴随着文化产业在现阶段成为中国各个城市竞相发展的“绿色GDP”,这一空间开发策略也在官方文本中诉诸如“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制度性话语。 然而,由于文化本身并不仅仅是商机或美学营销手法,还牵涉了社会群体的记忆、认同、意义和生活方式[3],这一文化导向的更新策略在塑造城市空间的同时,也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相关研究已经指出,原先的旧城经过文化包装的种种手段,将城市的本土历史、日常生活、集体记忆、传统习俗美感化、符号化,摇身一变成为更能迎合城市空间“去工业化”发展、更易承载休闲娱乐产业的“文化街区”;而对于旧城文化主体的原住民而言,或是生活空间被置换至城市边缘,或是被作为“文化符号”而保留似乎已成为必然的结局。因此,当文化已经成为这一轮城市更新的通行策略时,当大量被赋予特定意义的文化空间在旧城涌现并对社会关系进行重塑时,需要思考的是:文化如何正当化为城市更新的策略?文化导向的城市更新到底传承了谁的文化?旧城空间重构中又延续了哪一个过去?指涉了怎么样的空间政治意涵?在这些问题的指引下,本文试图以J市N街区为例,深入剖析文化的基本要素如何被重塑、构建为空间生产的策略,从而一窥文化在城市更新中的运作方式与逻辑脉络,并在此基础上反思这种特定文化面向的城市空间生产所蕴含的空间政治意义。 二、文化经济与空间再现:理论层面的解析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作为对“福特主义的刻板的直接对抗”[4],以弹性专业化为特征“后福特主义”成为资本主义的主流生产模式。伴随着这一结构性变迁,消费开始取代生产而成为社会的中心,社会成员的消费行为所传达的信息是有关社会关系与阶级分层的信息。由此,消费主义赋予了商品一种独立于使用价值与消费价值之外的符号价值,并在符号与阶层标识间建立了换算关系,使得全社会对于符号消费的兴趣日益旺盛。而文化作为一个生产符号的系统,为所有的服务业提供符号、类型和意义的基本信息[1],理所当然地在消费主义下成为创造经济价值的资源之一。同时,消费主义消解了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之间的界限,使得文化“去高雅化”的趋势不断加剧,打破了精英文化下文化与经济的区隔。由此,文化与经济之间形成了一种互惠关系,文化变得商品化,商品则变得更加审美化,也更具文化性[5]。 在文化的“神圣”意义逐渐消解、并进入大众消费领域时,传统旧城地区凝结的地方文化便在更新的过程中被赋予了经济效益。一方面,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可以用于重塑日益衰颓的旧城空间意象,形成“有创意”的文化场所,具备“吸引人”的城市品位与空间想象,培育“对的”生活形态与高价值的“消费主义”[6]。对于日益受到发展主义思维影响的地方政府而言,为城市空间注入文化内涵,成为吸引高端人才、提升城市特色竞争力的绝佳手段之一。另一方面,正如哈维(Harvey)所言,文化所具有的特殊性与差异性可以构成一种“区辨标识”(mark of distinction)并建构“垄断地租”(monopoly rent)以解决城市问题。其中,作为历史建构的文化产物与特殊的文化环境,因其最能宣称特殊性与本真性而成为最具垄断性的“集体象征资本”[7],构成企业主义倾向的地方政府在全球化语境下的进行地方营销的重要资本。因此,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可以提供空间想象、具有地方独特性的旧城“文化”就被地方政府赋予了“工具性”的角色,成为一种空间改造策略与实践方式。同时,“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精神价值、美学品味也使得文化策略以一种极具正当性的发展主义面貌出现,从而构筑了地方政府解决城市问题、重塑空间意象与城市更新的合法性基础[8]。 进一步而言,在依托文化创造城市更新中的经济增长点时,通过生产具有象征性价值的空间,从而挖掘地方文化所具有的经济效益构成了重要方式。列斐伏尔(Lefebvre)曾经指出,空间具有“具有依据时代、社会、生产模式与关系而定的特殊性”[9],因而,当符号消费、象征经济已构成全社会的显性特征时,空间必然被吸纳进这一逻辑,成为其维持与延续的重要手段。借由地方文化的包装,旧城从“老化”或“过时”的空间转变为具有特殊文化风情的空间,进行城市文化产品序列,从而可以与市场紧密结合而成为日常审美消费对象。由此,在地方政府对文化经济的追逐中,城市空间也必然转化为一种符号化的文化消费对象,“城市空间的发展原则必然从‘功能性—需求主导’转向‘象征性—消费主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