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视觉文化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学者们提出了许许多多新的概念和思想。从知识论的哲学层面看,我们可以把视觉文化的诸多理论视作一个复杂的系统,构成这一系统根基的并不是那些花哨时髦的理论陈述,而是一些更具基础性的概念,正是由这些基础性的概念,逐渐生长出或合乎逻辑地发展出有活力和解释效力的种种理论。那么,究竟有哪些基础性概念在视觉文化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呢?或者更简洁地问,哪些是视觉文化研究中的基础性概念呢?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也许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在我看来,任何视觉文化研究都会遭遇到三个关键概念:“视觉建构”“视觉表征”和“视觉性”。本文将对这三个概念加以解析,并进一步探究三个概念的关系,从而揭示出视觉文化研究的内在逻辑,把握这一研究的方法论。 一 视觉建构 视觉文化是以视觉为主因的当代文化,它开启了一个“世界图像时代”,其典型症候是“世界被把握为图像”(海德格尔语),并逐步趋向于“奇观的社会”(德波)①。视觉文化的崛起需要三个条件。其一,视觉技术的进步。正是由于新技术的采用,越来越多的新的视觉装置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男男女女审视和把握世界的最便捷的手段,技术的进步也在改变人们观看的行为及其习性。其二,消费社会及其文化的形成。视觉文化是一种追求快感的消费文化,影视、广告、摄影、网络视频、手机自拍等,人们不但大批量地生产图像,而且无所不在地消费图像。在当下中国蓬勃发展的视觉文化中,视觉消费已是日常消费的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视觉消费业已成为人们建构并确认自己身份认同的主要途径。按照“奇观社会”理论家德波的看法,形象即商品,“奇观乃是积累到如此地步的资本,即它已成为了形象”②。所以我们常常用“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来描述当下中国的视觉文化,文化已经与经济高度融合,所谓“文化产业”即如是。其三,大众传媒的总体视觉化趋势的出现。视觉技术和消费社会两个趋势的最佳结合点就是大众传媒,当两者在大众传媒中有效深度融合时,一种有别于历史上任何文化形态的视觉文化便应运而生。这时,海德格尔所说的“世界被把握为图像”遂成为一种普遍的文化取向,可见性成为当代社会和文化中最重要的文化资源之一,当代文化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可见性”资源的争夺。 视觉文化本质上是一个在视觉符号的表征系统内展开的视觉表意实践,它蕴含了许多隐而不显的体制、行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正是通过这些视觉符号表征的复杂实践,一方面再生产出现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又可以对现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进行反思和批判。对此,视觉文化的领军人物米歇尔曾有很好的表述,他认为视觉文化的研究应“集中于视觉经验的文化建构,这种视觉经验就蕴含在日常生活、媒体、再现和视觉艺术之中”③。换言之,任何一个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主体,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生产着自己的视觉经验,这些经验最终会转化为某种主体性的“文化建构”。无论是鲁迅所关切的国民性,还是眼下流行的社会学概念“想象的共同体”,抑或温和或激进的民族主义等,都离不开特定的“视觉经验的文化建构”。那么,“视觉经验的文化建构”又包含哪些具体的、复杂的内容呢?米歇尔后来提出了一个更为辩证的二元结构关系,即“视觉领域的社会建构”和“社会领域的视觉建构”。这两个不同又相关的层面,一个发生在社会领域,另一个则发生在视觉领域。在我看来,这两个层面其实是相互交叉的,社会领域离不开视觉性,视觉领域离不开社会性。于是,我们有理由进一步推证说,视觉文化具有某种辩证的建构功能,社会的视觉化和视觉的社会化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辩证过程。所谓“视觉领域的社会建构”和“社会领域的视觉建构”,其共同的角度乃是强调社会性的视觉表意实践。 假如我们这么来理解,那么,视觉文化又是如何实现如此辩证关联的两种建构呢?这就涉及某种哲学上的建构主义的认识论,或认识论的建构主义。简单地说,建构主义的基本主张是,强调语言所由构成的话语实践乃是知识和价值等形成的主要手段。比如,科学知识有赖于科学家共同体的科学知识的范式,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有赖于我们用以解释世界的方式④;再比如,人们对社会的认知,也有赖于相应的社会话语,这些话语成为主体建构社会实在的重要手段⑤。这种理论最有影响的表述是“法国理论”,尤以福柯的话语理论为代表。在福柯看来,知识乃至真理的基本构成方式就是作为现实的语言活动的话语,“话语的形成”也就是知识、真理和权力相互关联的运作。因此,话语对认识主体来说决不是自然而然的认识工具,毋宁说是决定主体认知活动的关键所在。霍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并高度概括了这一理论的精髓: 话语就是指涉或建构有关某种实践特定话题之知识的方式:一系列观念、形象和实践,提供了人们谈论特定话题、社会活动以及社会中制度层面的方式、知识形式,并关联特定话题、社会活动和制度层面来引导人们。正如人所共知的那样,这些话语结构规定了我们对特定主题和社会活动层面的述说,以及我们与特定主题和社会活动层面有关的实践,什么是合适的,什么是不合适的;规定了在特定语境中什么知识是有用的、相关的和“真实的”,哪些类型的人或“主体”具体体现出其特征。“话语的”这个概念已成为一个宽泛的术语,用来指涉意义、表征和文化所由构成的任何路径。⑥ 尽管话语论主要是指语言所构成的话语实践,凸显了语言作为人类思维载体的重要性,但如果把话语论的基本原理用于视觉文化,也同样是适用的。即是说,视觉作为一种特殊的话语形态,往往比抽象的语言更加具有直观性和表现性,更容易影响认识主体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一般说来,语言和理性的关系更为密切,在古希腊哲学中,语言就是理性,就是逻各斯。苏格拉底以后,整个西方哲学存在着一种强调语言和理性、贬低图像与感性认知的倾向,尤其是启蒙运动以后,图像感知被看做不可靠、偏于感性的、低一等的认知行为。但我认为这恰恰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形象感知的特殊性,点出了视觉对主体思维、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独特建构功能。晚近关于文字阅读和影视观看的比较研究也指出了语言与形象在主体建构上的差异。⑦当然,随着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进展,越来越多的发现倾向于一个共同的结论,那就是图像感知其实和语言的推理有着相似或相同的功能,比如心理学研究就直接提出了“视觉思维”或“图像思维”的概念,确认了视觉活动和借助语言进行的思维推理活动有同样的功能。⑧基于这些新的观念,有理由认为,视觉所具有的感性直观性和情感表现性,往往使得视觉认知与语言认知的确有诸多差异,但在建构主体的认知或意识形态方面,却有许多惊人的相似性。更重要的是,从比较认知学或比较媒介学的角度看,作为人类文化的最基本形式之一,视觉话语对主体的建构功能在许多情况下显得更有力也更深刻,尤其是在视觉技术、消费文化和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当代中国社会,视觉文化的这种强有力的建构功能显得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