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世纪以来,中国边疆地区面临严重危机,中国南海诸岛亦面临法、日帝国主义的觊觎和侵占。1907年8月11日,日本人西泽吉次私自登上东沙岛,“树立日旗,建筑宿舍,开采鸟粪”,更将该岛命名为“西泽岛”。南洋海军飞鹰舰管带黄钟英随后奉令率两艘军舰前往东沙群岛实地勘察。中国政府几经交涉,于1909年10月11日将东沙岛收回。为了维护中国在南海诸岛主权,两广总督张人骏派副将吴敬荣前往西沙群岛查勘,并于1909年5月“设局筹办经营”。①同年5月19日,水师提督李准率海军士兵170余人乘伏波、琛航、广金三艘舰艇,前往西沙群岛查勘,用该三艘军舰命名了西沙群岛中的三座岛屿②,并在伏波岛插黄龙旗,立碑志记。③ 中华民国政府建立以后,中国对南海诸岛一直实施有效管理(当时该群岛归琼州管辖)。1917年至1923年间,先后有多家实业公司申请开发西沙群岛。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广东省政府于1928年5月22日派海瑞号军舰前往西沙的林岛(今永兴岛)等岛查勘。④1929年以后,广东省政府先后批准宋锡权、严景枝、苏子江等三家华资公司参与西沙群岛的鸟粪开采。⑤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三省,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乘机于1933年4月上旬派军舰占领中国南海中的九座小岛。⑥中国政府屡次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和交涉,强调该九座小岛“为华人居住和历代属我”的史实。为了宣示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国民政府内政部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于1935年4月绘制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图》,首次确定中国南海最南的疆域线至北纬4°附近的曾母滩,并第一次将南海诸岛明确地分成东沙、西沙、南沙(即今中沙)和团沙(即今南沙)四大群岛。 全面抗战爆发后,法国趁火打劫,于1938年7月初派兵占领西沙群岛。1939年2月,日军占领海南岛后,立即侵占西沙群岛和团沙群岛。193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将其所占领的团沙群岛改名为新南群岛,隶属于台湾高雄州高雄市管辖。 抗战胜利后,作为四强之一的中国按照开罗会议和波茨坦会议所构建的战后亚太国际新秩序,依据国际法,从日本手中收回南海诸岛主权。国民政府不仅派海军驻守南海各重要岛屿,重建国碑,测绘详图,设治管理,还于1947年12月1日正式核定南海中属于中国领土之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等各岛屿和岛礁名称,以此宣誓主权,并昭告于世界。 关于本专题研究,学界已经产生了一些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如林金枝叙述了国民政府战后接收南海诸岛的经过,但由于缺乏档案文献,该文也存在较严重的史实错误。李国强运用较丰富的资料,对战后国民政府接收南沙群岛做了较深入的论述。吴士存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的相关档案为基础,从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交涉、设治管理和开发建设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很有新意。李金明对抗战前日本和法国对南海诸岛的资源掠夺和岛屿侵占、战后中国政府收复南海诸岛的过程均做了较全面的叙述,但在史实上亦有错误。谭卫元将考察重点放在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设治管理上,其中涉及战后部分,史料丰富,视野开阔,是近几年来少见的颇有新意的论文。⑦笔者近几年在台北“国史馆”和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搜集了较完整的档案史料,加以郑资约先生捐献的南海诸岛资料,在此基础上,拟对国民政府战后收复南海诸岛,并以十一段线划定南海疆域的全过程予以详述,以纠正以往研究由于资料缺失而出现的错误。 一、国民政府收复南海诸岛的擘划 南海诸岛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战后收复东、西、南、团沙诸群岛,早已为蒋介石所考虑。1945年11月,英国政府曾向国民政府提出要求,拟由该国海军派遣一艘小军舰“赴东沙岛考察,并在岛上设气象台”。这个请求被蒋介石“婉拒”。⑧蒋当即指示陆军总司令何应钦,要其饬令军事委员会广州行辕主任张发奎立即“派兵驻守东、西沙群岛”。但张发奎于1946年1月26日报称:“因海风甚大,须于本年三月间始可成行”。3月24日,蒋介石致电张发奎,询问“该岛驻兵已否派出?希即查报”。⑨ 1946年4月4日,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致电行政院院长宋子文,请示接收西沙、东沙及新南三群岛事宜。陈仪报称:(1)“海南岛东南之西沙群岛系我国领土,民23年被法占领。太平洋战事发生,又被日进占。前台湾总督府曾在该岛设立测候所。经本省气象局派员前往该岛调查摄影,并竖立本省接收木标。”请示该群岛“是否由本省接收”?(2)“台湾西南之东沙群岛侧近高雄县,有关本省渔业颇大。前经日本占领,拟由本省接收,隶高雄县。”(3)“菲岛附近之新南群岛,大小共13岛,距高雄港770涅。前日本统治台湾时,该群岛于1938年划归高雄州高雄市管辖。现正积极备办接收事宜。”对于接收新南群岛事宜,陈仪恳请国民政府“转电菲岛美军总部于接收时予以协助”。⑩ 从陈仪的电报可见,当时他对新南群岛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但他对新南群岛所处的地理位置的描述是准确的,并了解该群岛在日据时期归高雄州高雄市管辖。 行政院在接到陈仪的电报后,立即命令“内政、外交两部迅即核复”。但内政部仅查到“东沙、西沙等岛屿在战前系由广东省管辖”,至于“各该群岛人口、面积、经济、交通、文化及与其所辖县之距离(以海里计算)”等情况,“未尽明晰”。(11) 而外交部的回函除了对新南群岛情况不了解外,关于东沙和西沙群岛的报告较为翔实。 (一)“西沙群岛约处于经度112°、纬度16°强之间,位于海南岛之东南,早已列入我国版图。但我方并未实际占领。”报告又指出:“按一八八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中法界务专条五条,其第三款规定:‘……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划红线向南接划。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即以该线为界(茶古社汉文名万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越名格多)及各小岛归越南……。’”报告又指出:尽管在条约上并未提及西沙名称,但“若按其位置,应属于‘以东海中各岛’。……该岛曾被法占领,复经日敌进占,自应由我接收。”关于是否应该由台湾省接收的问题,外交部认为,“从条约观点而论,西沙群岛既系近于海南岛,则其隶辖,自应与海南岛同属于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