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这三个概念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1]。而国家治理是以国家治理体系及国家治理能力为依托和前提所产生的行动及其过程。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的依据和规范,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的胜任资格。不管是国家治理体系还是国家治理能力,最终都要通过国家治理行动及其过程,统一到国家治理的成果上来。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仅仅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创造了必要条件,不能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就等同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地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其内涵要比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丰富得多。 国家治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治理主体为实现国家安全稳定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综合运用权力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力量,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活动及其过程。 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以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的国家治理行动及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序化和协同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国家治理不同于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重要差别,就在于国家统治、国家管理的主体均是一元的,即政府,而国家治理的主体却是多元的,不仅仅限于政府,还包括种类繁多的社会组织,如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等,他们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也承担着程度不同的公共职责,发挥着独特的国家治理功能。当然,由于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其在国家治理中始终扮演着核心作用。必须说明的是,这里的政府是一个广义政府概念,所谓广义政府是指包括执政党组织、国家政权组织、人民政协组织在内的,既分别承担不同的公共管理职责,又有机协同一致的组织体系。 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国家治理行动的科学化。所谓科学化是指国家治理活动具有内在的客观规律,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治理主体要善于发现、认识、学习、运用这些规律,使国家治理活动自觉地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而不应该违背这些规律。我们认识和掌握的国家治理规律越丰富、越完整,国家的治理越符合科学化的要求,治理效能也就越显著。 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国家治理途径的民主化。所谓民主化是指国家治理活动必须建立在公众广泛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基础上。我国是人民主权的现代国家,人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民主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制度来满足公众政治参与的需要。在国家治理中,要通过建设更加完善的民主制度来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凝聚民智、整合民力、改善民生、保障民权,这样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激发社会活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国家治理方式的法治化。法治化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各种治理主体必须具有强烈的法治意识,能够严格地、自觉地遵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解决公共问题、管理公共事务、调节社会关系。国家治理方式是国家治理所采用的方法及其形式,即已经形成一定范式的方法。国家治理的方式尽管很多,但是依法治理始终是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式和主要方式。法治是政治文明的结晶,现代国家治理必然是法治化治理。 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国家治理过程的程序化。所谓程序化就是治理国家的每一项工作,都有自身独特的逻辑演进顺序,必须严格按照这种特定的逻辑演进顺序展开工作,才能不造成混乱,获得最佳的治理成效。国家治理过程是技术过程,也是政治过程,需要通过实践探索去发现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逻辑秩序,并依照这种逻辑秩序严格设定程序,按部就班地遵照开展工作。 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国家治理关系的协同化。协同化就是国家治理中的各种主体、各种方法、各项制度政策等之间,逐渐磨合形成既相互分工又有效协作的过程。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依靠力量的多样化、治理制度和政策的复杂化等等,就意味着这些主体之间、依靠力量之间、制度政策之间不能我行我素、各自为战,否则将形成推诿或内耗效应,他们之间必须进行合理的组织协调、分工合作,才能发挥出1+1>2的系统功能。 特别强调的是,现代国家治理有三种力量可以运用,一是政府权力的力量,它是一只“看得见的手”,它借助国家权力的强制性来配置社会资源,干预或安排经济和社会生活,使之有序运行和发展;二是市场力量,即亚当·斯密所强调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它通过自由竞争自发地而且是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调节着经济和社会生产,使之有序运行和发展;三是社会力量,也称为社会自组织力量,它是靠具有强烈公共精神、公共责任的个体或组织,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方式,自觉地遵循一定的公共行为规范,并承担一定的公共治理职责,由此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地蕴含着以上三种力量之间关系的调适问题。在国家治理活动中,政府力量最擅长公共领域的治理,市场力量最擅长经济领域的治理,而社会力量最擅长纠正和弥补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缺陷和不足,社会力量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都能够找到自己最佳的角色定位。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意味着必须有效组织协调三种力量,并充分开发三种力量的国家治理功能。鉴于以往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探讨比较多,本文不再赘述,我们重点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的角色定位,及其它们之间合理关系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