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风·黄鸟》:黄鸟的死亡鸟形象 《诗经》有两首《黄鸟》,即《秦风·黄鸟》和《小雅·黄鸟》,《葛覃》《凯风》《绵蛮》等诗篇中也出现过黄鸟,共有14次。《诗经》的黄鸟自古以来争议颇多,一种看法以为《诗经》的黄鸟有时是黄鹂,有时是黄雀;也有一种看法认为都是黄雀,或者都是黄鹂。如果将《诗经》中写到黄鸟的诗歌全部细读一遍,就会明白黄鸟的形象很不统一,甚至还产生了正反完全对立的形象。这种现象不免让人疑惑,不同或对立的形象可能来自于同一鸟类的不同意义,但也可能来自于物质层面。由于物种不同,产生了不同的意义也是常见的。《诗经》中黄鸟的差异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抑或是两者兼有,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诗经》黄鸟的名称并不是指同一种鸟类,其中包括了多种鸟类,《禽经》记载:“仓鹒、黧黄,黄鸟也。”张华注:“今谓之黄莺、黄鹂是也。野民曰黄栗留,语声啭耳,其色黧黑而黄,故名黧黄。《诗》云黄鸟,以色呼也。”①张华的注释记载了黄鸟的两种概念:一是鸟类学概念的黄鸟,一般是指黄鹂;一是一些身体有黄色毛羽的鸟类就是黄鸟,其中包括了多种鸟类,不是专指黄鹂。《诗经》的黄鸟概念是第二种概念,其中包括了各种黄色鸟类,每一首诗歌写的是哪一种鸟类,必须具体研究确定,仅从黄鸟一词直接确定鸟类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这使《诗经》的黄鸟变得极其复杂。 《秦风·黄鸟》是《诗经》具有代表性的黄鸟诗,首先可以确定《秦风·黄鸟》的黄鸟是死亡鸟,也是忠义鸟,与爱情无关。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慄。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临其穴,惴惴其慄。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鍼虎。维此鍼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慄。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② 《黄鸟》这首诗记述了秦国的三壮士之死,三良指秦穆公时的三壮士奄息、仲行、鍼虎。秦穆公以大量的活人殉葬,子车氏的三壮士就是殉葬而亡的。《秦风·黄鸟序》直接指出:“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③这是学术界普遍接受的看法,现在几乎没有什么不同的意见。黄鸟承载的是哀悼三良之死的情感,象征的是三良之死,黄鸟与三良之死的关系十分清楚。《左传·文公六年》记载了三良之死,并明确记载秦人是为了哀痛三良之死作了《黄鸟》:“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三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④惨无人道的殉葬制度使三良丧失了生命,三良是秦国难得的人才,毫无意义地痛失三良是秦国的巨大损失。不过后世文人也有不同的看法,以为三良是自愿殉葬而死,三良的生命价值是与秦穆公捆绑在一起的,三良的生命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生命的忠义价值。那么为何要以黄鸟象征三良之死呢?“凡记时者皆言仓庚,形色有中和之美,以命其德也。故哀三良,刺宣王,皆言黄鸟”。⑤黄鸟的黄色象征了中和之美,也象征了三良之德。黄鸟与死亡产生了特别的关系,或以为体现了正面价值,忠义是生命的价值体现;或认为体现了负面价值,三良之死毫无价值,体现了君王对生命的粗暴践踏。 《诗经》不是普通的诗歌集,是千百年来儒家的经典,因而《秦风·黄鸟》不可能不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后世的诗文之中黄鸟仍然象征着死亡。中国古代祭文挽诗常以黄鸟缅怀亡者、赞美死者。蔡邕《太傅胡广碑》:“春秋八十二,建宁五年三月壬戌薨于位……四月丁酉,葬于洛阳茔。故吏济阴池喜,感公之义,率慕《黄鸟》之哀,推寻雅意,彷徨旧土,休绩丕烈,宜宣于此,乃树石作颂,用扬德音。”⑥蔡邕《陈太丘碑文》:“峨峨崇岳,吐符降神;于皇先生,抱宝怀珍。如何昊穹,既丧斯文。微言圮绝,来者曷闻。交交黄鸟,爰集于棘。命不可赎,哀何有极!”⑦所谓的黄鸟之哀自然是指《秦风·黄鸟》的悲哀情感,也是借助三良来赞美亡者的品德。由于三良之死,黄鸟与碑文产生了不解之缘,也与坟茔产生了不解之缘。阙名《费凤别碑》: 荚马循大路,搴裳而涉洧,悠悠歌《黍离》,黄鸟集于楚。惴惴之临穴,送君于厚土。嗟嗟悲且伤,每食(缺)不绝。夫人笃旧好,不以存亡改。文平感渭阳,凄怆益以甚。诸姑成璧踊,爰及君伯姊。孝孙字符宰,生不识考妣。⑧临穴、厚土所指的就是坟墓,碑文中黄鸟与坟墓的关系是明确的,然而这种关系是否具有描写性质并不明确。如果黄鸟时常出现在墓地,那就不只是象征性地表现了悲痛,而是还具有了描写的性质。 唐代的墓志铭也时而出现黄鸟。陈子昂《唐故袁州参军李府君妻张氏墓志铭》记载了黄鸟与墓穴的关系:“夫人令仪有穆,惠问无喧。敦雅志于诗书,婉娴情于琴瑟……悲摧栾棘,思结寒泉。永惟同穴之仪,仰遵归拊之典。以大周天授二年二月日朔,迁柑于袁州府君之旧茔,礼也。合葬非古,奉周公之仪。墓而为坟,宗仲尼之训……原陵何代铭志无文,有哀《黄鸟》之诗,遂勒青乌之兆。”⑨这篇墓志铭记载了张氏迁坟之事,陈子昂就是为迁坟而撰写了这篇墓志铭。此篇墓志铭的黄鸟与坟墓也具有了关系,不过没有描写的性质。陈子昂《唐故朝议大夫梓州长史杨府君碑铭》:“其后十六代,有杨宝者,天锡黄鸟,授以白环,若曰:‘命君子孙,世登三事。’迨震、秉、彪、赐,四代五公,烈光昭于汉室,盛德充于海内,金圭铭鼎,至今为宏农世家也。”⑩此篇碑铭的黄鸟虽然是赞美亡者之词,但显然不仅仅是赞美与哀思,更多的是象征了世登三事的吉祥之兆,具有了美好的意义。 黄鸟与挽诗也有特别的关系,东汉的《伤三贞诗》是一首挽诗,追悼了三位忠贞的妻子,赞美了她们的高洁品格:“间关黄鸟,爰集于树。窈窕淑女,是绣是黼。惟彼绣黼,其心匪石。嗟尔临川,邈不可获。”(11)三位妻子的忠贞中包含了爱情的因素,因而可以认为这是黄鸟与爱情建立关系的起点。但此诗不是爱情诗,爱情不是主要的因素,因而不能认为此诗构筑并完成了黄鸟与爱情的象征关系。此诗写的三贞是“永初中,广汉汉中羌反,虐及巴郡,有马妙祈妻义、王元愦妻姬、赵蔓君妻华,执共姜之节,守一醮之礼,号曰三贞。遭乱兵迫匿,惧见拘辱,三人同时沉于西汉水而没死。有黄鸟鸣其亡处,国人伤之”。(12)三位妻子为了忠贞自沉而亡,可谓是贞洁烈女。三位妻子名为三贞,恰如其分地概括了三位妻子的意义。三贞沉水而亡的时间是在永初年间,永初(107-113)是汉安帝刘祜的第一个年号,这个时间已经比《黄鸟歌》迟了100年,此诗撰写的时间只能迟于三贞沉水的时间,因而不可能早于《黄鸟歌》。